安全验证
? 第二节 建】筑物容?貌,。 第》二十六条 临街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应当保《。持整:洁、完好、美观【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临街建—筑物的业主或者管理!单位对破损》、残缺的《建,(构)筑物》。和设施应当按—照规:定修整或《者拆除未按照—规定修?整,或者拆除的由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  : 临街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应当保!持外观整洁建筑【物的业?主或者管理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外立面进】行清洗、粉刷—未按照规定》清洗、粉刷的—由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临街建筑物】阳台摆放物品超出】阳台立面的由—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     在建筑!物屋顶、阳台—共,有部分以及外立面结!构上搭棚、设架或者!杂乱堆放物》品,不构成违法》建筑或者设》施的由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照占用面积处】每平方米二》百元罚?款;构成《违法建筑或者—设施的由市、区【规,划土地?监察:部门依法查处— ,。 第二十—七条 ? 除政?。府重大?庆典、活动外禁止】在树木、地面、【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上张贴、张》挂、涂写、刻画 】  :   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清,理按照?每张:张贴或者每处张挂、!涂写:、刻画处二百元【罚,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