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网:格管理?服务事项
【
第十四条》 网格管理服务【工,作主要包括下列【事项
! ,(一)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社会文《明风尚;
】 ? (二)采集、录入!。网格内人、地、【物、事?、组织等基础数据】。、动:态信息;
— : 《(三)通过》走访巡查等方—。。式了解收集社情民】意反映群众诉求【;
!(四)排查、上【报网格内各类—矛盾纠纷并协助有关!部门和组织做—好矛:盾预防和化解工【作;:
? (五【)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网【格内社会治安—。防控、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协《助开展反间》谍、反?邪教等?安全防范协助开展公!共,卫生、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预防》处置;?
(!六)排查走访网格内!弱势:。群体和特殊人群并协!同有关部门和组织】开展心理疏导、【救助和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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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为网格】内居(村)民提供】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卫生健康等【事项的咨《。询,、引导等服务—;
》 , (《八)通过网格—管理服务信》息系统数据分析【研判本辖区社会【治理态势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 ? ?(九)协助开展网】。格内:民族团结进步、【平安建设和》。。文明实践创建等【活动:;,
— (十)其他管理!服务事项
—。 第十五》条, 县(市、区)网】格化管?。理服务?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网格管理服—务事项清单明确职】责任务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 网:格管理服《务事项?实行准?入和退出《调整机?制
第十【六条 ?县,(市、区《)网格化管理服务机!构应当?制定网?格员岗?位职责和工》作规范网格》。员应当常《态化:走访网格内单—位和群众收集服务需!求及时?记录社?。情民意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 ? : 网格?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当举:止文明佩戴》网格员标志标识并主!动,出示工作证》件网格?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网》格,员有权拒绝承—担网格?管理服务《。事项:清单:以外的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网【格员依法开》展工作或者对网格】员进行威胁、侮辱】、殴打等行为
】。 :第十七条 网格员】在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 (【一)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 ? (二)利用工!作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 ? , (三)在工【作中弄虚作假、【。推诿拖延《;,。
? : , (四)态度【蛮横、行《为粗暴或者故—。意,刁难管?理服务对《象;
— ,。 (《五)其?他违纪违法行为
!第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有:义务配合网格员做好!基础数据、动态信】息采集等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发挥表《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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