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大庆市《。雷电灾害防》。御条例 【。(2022》年12月27日【大,庆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2023年4月【2,7日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 , ,第一条 为了【加强雷?电灾害防御避免、减!轻雷电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黑】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雷电灾害!防御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雷电灾害防【御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 ! 第四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公共!安全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建立由气象主管机构!牵头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确定人员协助气!象主:。管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开【展雷电灾《害防:御科普知识宣传、】应急联络、》信息传递、灾—害,报告和灾情调查等】工作 第五】条 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组织管理—。和指导监《督全市的雷电灾害防!御工作县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雷】。电,灾害:。防御工作 【   ?  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农业农村、!教,育、应急管理、公】安机关?、城市管理、民【政、市场《监督管理、科—学技术、卫》生健康、体育—、文化广电和旅游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雷!电灾害?防御相关《工作 》 第六?条 ?市、:。县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雷》电和雷?电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建设提【高雷电和雷电—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的准确性、及时】性 第七条 !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雷电灾害—特点组织编》。制雷电灾害》防,御应急预案开展雷电!灾害应急演练和科普!知识宣传增强社会】公,。众防御?雷电意识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   居《(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本地人民政府】做好雷电灾害防【御应急演练和科【普知识宣传工作 】。 :。 ,。第八条 各类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安装雷电防—护,。装,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防雷标准的】规定 —    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的:雷,电防护装置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 雷:电防护装《。置未经设计审—核或者设《计审核不《合格的不得施工;未!经竣工验收》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九,条 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以及业主单位【等依法?承担相应的防—雷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第十条 市、县气!象主管机构负责【下列建设工程、场所!和大:型项目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和投入使】用,后的监督管理 【     【(一)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和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 】     (二!),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 》 ,  :  (三)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 第十【一条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审》核、竣工《验收纳入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备【案 》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雷电防》护装:置投入使用后的【监督管理职责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 —第十二?条 ?公路、水路、铁【路、民航、水利【、电:力、通信等》。建设工程《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和投入使》用后的监督管理职责!由各相应领》域,的建设工程主管【部门:。负责 《 , 第十三条 【雷电防护装置—的所有权人》或者受?托人应当对雷电防护!装,置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定期《检测:。发现雷电防护装置】。存在隐患或者发生故!。障的应当《及时:修复或者更换保障雷!电防护装置安全【有效运行  !   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场所】的雷电防护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其他《雷电防护装》置应当每年检测一】。次行业标准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    雷电防护装!置的所有权人或者】受托人应当做好维护!、保养、检测和【整改记录建》立维护?档案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 第十四《条 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明确》雷,电灾:害防御相关内容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包【含雷电灾害防—御内容的应》急演练 第十!五条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应当按照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工】作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对出】具的:检测报告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无资质或者!超越资质许可范围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 第十六条 ! 遭受雷电》灾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报告并协助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对雷电灾害进行调!查与:鉴定: , 第《十,七,条 ?倡导单位和个人【对雷电灾害参加保险!因保险理赔需要气】象灾害证明的雷电灾!害发生?地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无偿出】具 : 第《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一)—应,当安装雷电防—护装置而拒》不安装的; !。    (二)使用!不符合国家有—。关防雷标准》规定:的雷:电防护装《置或者产品的; 】     【(三:。)已有雷电防—护装置不按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且《拒不整改的; !     (四)】对重大?雷电灾害《。。事故隐瞒不》。报的 ? 第《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一):无资:质,或者超越资质许可范!。围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 — ,    (二—)在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施工、检【。。测中弄虚作假的;】。    【 (三)《雷,电防护装置未经设】计,审核或者设》计审核不《合格施工的》;,     】(四)雷电防护装置!未经竣工《验收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交付使】用的 第二十!条 气《象主管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或者有其他》不,履行:、不正确履》。行,职责行为的由—相应主管机关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 第二十一条 】。法律、法规对—雷电灾害防御—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二十》二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 (一)雷》电灾害是指由于直击!雷、:雷电感应、雷—电,波侵入、雷击—电磁脉冲《等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     —(二)雷《电灾害防御是指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的活动包括!雷电:和雷电灾害的研究、!监测:、预报、预警、风险!评估、防护以及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等; !    (》三)雷?电防:护装置是《指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电涌保护器!及其:连接导体等构成的用!以防:御雷电灾害的设施或!者系统 第二!十三条 本条例】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