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庆市雷电—灾害防?御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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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7日大庆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202—3年4月27日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 为!了加强雷《电灾害防御避免【、减轻雷电》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黑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 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雷电灾害防!御活动适用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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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雷电灾害防》御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公共安全【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建立由气》象主管机构》牵头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确定》人员协助气象主管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开展:雷电灾?害防御科普知识宣传!、应急联络、—信息传递、灾害报告!和灾情调查》等工作
第】五条 ?。 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组,织管理和《指导监督全》市的雷电灾》害防御工作县—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雷电灾》害防御工作
! 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农业农村、教!育,、应急管理、公安机!关,、城市管《理、民政、市场【监,督管:理、科?学技术、《卫生健康《、体育?、,。文化广电和旅游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雷电—灾害防御相》关,工作
》 第六条 —市、县?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雷电和—雷电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建,设提高雷电》。。。。和雷电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的:准确性、及》时性
》 第七条 》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雷电灾【害特点组织编制【雷电灾害防》御应:。急,预案:开展:雷电灾害应急演练和!科普知识宣》传增强社《会公:众防御雷电意识【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 居(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本地!人民政?府做:好,雷电灾害防御应急演!练和科普知》识宣传工作
】 第八?。条 各类》。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安装雷电—防护装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防雷标准】的规定
】 , 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的雷电防护装置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 雷电【防护装置未经设计】审,核或者设计审核【。不合格的不》得施工;未经竣【。工验收?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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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条 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以及业主单【位等依法承担相应的!防雷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 第十条 》。 市、县气》象主管机构》负责:下列建设工程、场所!和大型项目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和《投入使用后》的监督管理
】。 (—一)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和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
】 (二)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
》 》(,三)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
: 第十一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审核、竣—。。工验收?纳入: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备案
!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雷电防护装置【投入使用《。后的:监,督管理职《责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
】
, 第十《二条 公路、水】路、铁路《、民航、水利、电力!、通信等建设工程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和投入使用》后,。的监督管《理职责由各》相应领域的》建设工程主管部门】负责:
第十—三条 雷》电防护?装置的所有权人或者!受托人应当对雷【电防护装《。置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定!期检测发现》雷电防护装》置存在隐患》或,者发生故障的应当】及时修?复或者更换》。保障雷电防》护装置?安全有效运行
【。
》 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场所的雷电防护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其他雷电防护装!置应当每年检测【一,次行业标准》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 《 雷电防护装【置的所有权人或【者受托人应当做好维!护、保养、检测和整!改记录建《立维护档案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第!十四条 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明确》雷电灾害防御相关内!容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包:含雷电灾害防御内】容的:应急演练
】第十五条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应当按照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工作】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对出具的检【测,报告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无资质或者超越资质!许可范围《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
? 第十六条 遭受!雷电灾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报告—并协助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对雷电灾害!进行调查与鉴定
! 第十七》条 倡导单位和】个人对雷电灾—害,参加保险因保险【理赔需要气》象灾害证《明的雷?电灾害发《生地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无》偿出具
— 第十?八条 ?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 (一)应》当安装雷《。。电防护装置而拒【不安装的;
! (二)【使用不符合国家【有关防雷标》准规:定的雷?电防护装置或—者,产品的;
】 《(三)已有雷电防】护装置不按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且拒?不整改的《;
《 , :。 (四)对重大雷!电灾害事故》。隐瞒不?报的
《 第十九条 【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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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资质或者超越资!质许可范围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
— , (二)在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施工、检测【中弄虚作《假的;?
】(三:)雷电防护装—置未:经设计审《核或者设计审核【不合格施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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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雷电防护装置【未经竣工验》收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交:付使用的
第!二十条 气象【主管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或者《有,其,他不履行《、不正确履行职【责行为的由相应主】管,机关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 法律、法】规对雷电灾害防御】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二《。十,二条 ?。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雷电灾害是】指由于直《击,雷、:雷电:感应、雷电波侵【入、雷击《电磁脉冲等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 (二【)雷电灾《害防御是《指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的【活动包括雷电和【雷电灾害的研究、监!测、预报、》预警、?。风险评估、防护以及!。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等;
! —(三)雷电》防护装置是指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电涌保护】器及其连接导体等】构成的用以防御【雷电灾害《的设:施或:。者系统
— 第二十三条— 本条例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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