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
第七条! 对野?生动物实行分类分级!保护
【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按照国】务院批?。。准并公布的名—录执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按,照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公布的名《录执行?
》 自治区—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是!指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以—外由自治区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自治区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科:。学,。论证评?估并征求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意,见后制定、公布
!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信息《化和新技术》应用定期《组织对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状《况,进行调查《、监测与评估建【立,健全: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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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治》区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资,。源信息数据库为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制定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发展规划或者方案、!制定和调整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等,提供基础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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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分布状况依法】将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划入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保护、恢复】和改善野生动物生】存环境
— 对—不具备划定自然保护!地条件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划定禁猎(渔】)区:、特:定野生动《物栖息地或》者规定禁猎(渔)期!等,措施予以保》护
【 :禁,猎(渔)《区、特定野生动物】栖息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主要保—。护对象明确》保护范围制》定保:护,措施设立保护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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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特定野—生,动物栖息《地实施燃放烟花爆竹!。、制造高《分贝噪声、高震动、!闪烁射?灯、驱?。赶、随意投食等影】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行为
! 禁止破坏野生【动物巢?、穴、洞、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迁!。徙洄:游通:道等场所《
】。野外观察、拍摄野生!动物不?得惊扰其正常栖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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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生态恢复、渔业】资源保护、候鸟保护!奖励等措施对候【鸟越冬地、繁殖【地、停歇地、—迁徙通道等区域【内的候鸟实行重【点保:护,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对候鸟重要栖息【地采取生态补—偿、租赁以及股【份合作等方式进行】保护:和管理
! 禁止采集野生鸟!卵公园、《林场、风《景游览区等鸟类生】息繁衍集中区域可以!。设置鸟食台、水浴场!等对野生鸟》类进行人工招—引和保护《
第》十二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受伤》、搁浅?、,。受困等需要救护【的野:生动:物时应当及时报【告当地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当地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采取救!护措施;或者—就近送具备救护条】件的:单位救护救护单【位,应当立即报告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并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开展收容救护活动!
【 鼓励和支持—具备救护条件的【组织:和个人依法》参与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本,地收容救护机构或者!收容救护场所信【息,
》 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机构或者受!托机构?应,当建:立收容救护档案记】录种:类、数量、状—况、救助措施和过程!等信息?禁止以收容救护【为,名买卖、非法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
第十四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野生动物遗】传资:源的保?护采取巡护监测【、人工繁《育、栖息地》恢复:改造、迁地保护等措!施对濒危野生动物】实施抢救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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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在:野生动物可》能造成危害的地区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建设隔离防》护设施采《取设置警示》标志、加《强巡:护以及发放》。宣传手?册、组织防护培【训等措施预防、控制!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保障人身—财产安全和农业、】林业生产在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凡因【自卫而击《伤,。、击毙?野生动物的》应当及时报所在地】。的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所【获野生动物》应当依?法处置
》 , 》因保护野《生动物造成人员伤亡!、农作物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组织调查核实评!估由县?级人民政府》给予补偿具》体,补偿办法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动保!。险,机构开?展野生动物致害【赔偿保险《业务
第》十六:条 :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检疫《和与人畜共患传染病!有关的动物传—染,。病的防?治管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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