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章 《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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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对—野生动物实行分【。类分级保《护
【。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按照国务!院批准并公布—的名录执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按照!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公布的名录】执行
— , 自治区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是指】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以外由自治区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自治区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科学论证评估—并征求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意见后?制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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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信息化和《新技术应用》。定期组织对》。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状况进《行调查、《监测与评《估建立健全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档案】。
】自,治区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资源信息数】据,库为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制定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发展规划或】者方案?、制定和《调整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等提供基础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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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分布:状况依法将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划入《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保【护,、恢:复和改?善野生动物》生存环境
— 《 :对不具备划定自然】。保护地条件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划定禁猎(!渔)区、《特定野生《动物:栖,。息地或者规定禁【猎(渔?)期等措施予以保】护
!禁猎(渔)》区、特定野生动【物栖息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主】。要保护对象明确保】。。护范围制《定保护措施》设立保护标志
! 第十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特定野生》。动物栖息地实施燃放!烟,花爆竹、制造高【分贝噪声、高—。震动、闪《烁射灯、《驱赶、随意投食【等影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行为
】 禁止破》坏野生动物巢、穴、!洞、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迁徙洄游—通道等场所
】 》野外观察、》拍摄野生动物不得】惊扰其正常栖—息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生态恢复、渔业资源!保护:、候鸟?保护奖励等措施对候!鸟越冬地、繁殖【地、停歇地、迁【徙通道等区域—。内,的候鸟实行》重点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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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对候鸟重【。要栖息?地采:取生:。态补偿、租赁以【及股份合作等—方式进?行保护?和管理
! ,。 ,禁止:采集野?生鸟卵?公,园、:林场、风《景,游览区等《鸟类生息繁衍集中】区域可以设置鸟【。食台、水浴场等对野!生鸟类进行人工招】引和:保,护
第—十二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受伤、?搁浅:、,受困等需要》救护的野《生,动物:时应当及时报—告,当地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当地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采取救—护措施;或者就近送!具备救护条件的单】位救:护救:护,单位应当立》即报告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并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开》展收容救《护活动
— 鼓励和】支持具备救护条件的!组织和个人依法【参与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
【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本地收容《救护:机构或者收容救护场!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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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机构或者受托机构应!当建立收《容救:护档案记《录种类、数量、【。状况、救助措施和】过程等?信息禁止以收容救】护为名买卖、非法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第十四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野生动物遗传资】源的保护采取巡护】。监测、?人工繁育、栖息地恢!复改造?、迁地保护等措施对!濒危野?生动物实施》抢救性保护
】 第十五条 在野生!动物可能造成危【害的地区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建设—隔离防护设》。施采取设置警示【标,志、加?。强巡护?以及发放宣传手册】、,组织防护培训—等措施预《。防、控制《。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保?障人身财产》安全和农《业、林业生产在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凡因自卫《而击伤、击》。毙,野生动?物的应当及时报【所,在地的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所—获野生动《物应当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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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保护野生动物造【成人员伤亡》、农作物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组织调】查核实评估由—。县级人民政府给【予补:偿,具体补偿办法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动保险机构开!展野:生动物致害赔—偿保险业务
第】十六:条 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检疫和与人【畜共患传染》病有关的动物—传染病的防治—管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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