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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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对野生?。动,物实行分《类分级?保,护
? 《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按照国务—院批准?并公布的名录执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按】照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公,布的名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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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治区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是》指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以外由自》治区: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自治区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科,学论证评估》。并征求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意见后制】定、公布
【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信息?化和新技术应用【定期组?织对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状?况进行调查、监测】与评估建立健—全,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档案
!。 自》治,区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资源信息数据库【为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制定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发展规划或者】方案:、制定和调整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等提供基!础数据
【第九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分?布状况?依法将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划入!。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保护、》恢复和改善野生动】物生存环境
】 《 对不具备划—定自然保护地条件】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划定【禁猎(渔)区、特定!野,生动:物栖息地《或者规定禁猎(渔)!期,等措施?。予以保?护
? : : :。禁猎:(渔)区、特定野生!动物栖息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主要保《。。护对象?明确保护范围制定】保,护,措施设立保护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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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特定野生!动,物栖息地实施燃放烟!花爆竹、制》造高分贝噪声、【高震动、闪烁射【灯、驱赶、随意投食!。等影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行为
— 禁止破【坏野生动物巢、【穴、洞?、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迁徙洄游通】道等场所
—。 野外】观察、?拍摄野生《动物不得惊》扰,其,正,常,栖息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生态恢】复、:。渔,业资源保护、—候鸟:保护奖励等措施对候!鸟越冬地、繁—。殖地、停歇》。地、迁?徙通道等《区域内?的候鸟实行重—点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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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对候》鸟重要栖息地—采取生态补偿、【租赁以及《股份合作《等方式进行》保护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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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采集野生鸟【卵,公园、林场、—风景游览《区等鸟类生息繁衍集!中区域可《以设:置鸟食?台、水浴场等对野生!鸟类进行人工—招引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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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受】伤、搁?浅,、受困等需要救【护的野生动物时应】当及时报告》当地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当地—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采?取救护措施;—或者就?近送具备救护—条,件的单位救护—救护单?位应当立即报告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并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开展】收容救护活动—
鼓!励和支?持,具备:救护:条件的组织和—个人依法《参与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本地收容救护机】。构,或者:收容救?护场所信息》
【 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机构或者受托机【构应当建立收容【。救护档?案记录种《类、数量、状况【。、救助措《施和过程等》信息禁止以收容【救护为名《买卖、?非法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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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野生动物!遗传资?源的保护《采取巡护监测、人】工繁:育、栖息地恢复【改,造、迁地保护—等措施对濒危野【生动物?实施抢救性保—护
第十【五条 在《野生:动物可能造》成危害的地区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建设隔离防】护设施采取设置【。警示标?志、加强巡护以【及发放宣传手册【、组织防护培训等】。措施预防、控—制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保障人身财产安全!和农业?、林业?生产:。在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凡!因,自卫而?击,伤,、击毙野生动物的】。应当及时报》所在:。地的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所获:野生动物应当—依,。法处置
》 因【保护野生动》物造成?人,员伤亡、农》作,。物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组织调查核实评】估由县级人》民政府给《予补偿具体补偿办】法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动保险机构开—展野生动物》致害赔偿保险业【务
?第十六条 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检疫》和与人畜共患传染病!有关的?动物传染病的防治】管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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