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造成学】校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一,),未保障?公办学校安全工作所!必需经费《的; ?     (】二)未建立学校安】全保:障,和,风险防控机制的;】 ,     【(三)未按照学校】安全防范有关规定为!公办幼儿园和—公,办中小学校配备专职!保,安员的; 》 ,     —(四)未《按照国?家规定对学校—进行规划、选址的;!。 :  ? ,  (五)对—检查中发《现的以及学校、学校!主管部门报告的【危害学校安》全的情?形或者重大》安全隐患未建立台账!并研究解决》的;   】  (六)》应当:依,法追究责任的其【他行为 —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学校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造成学校】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一)未建《立,。学校安?全工作制度的—。;, ?  :。   (二)未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学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的; 【     (】三)未依法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的; 《     【(,四)未指导、监【督学: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应急机制和安!全事故处置预案的】; ? ,  :  : (五)未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定】期组:织,对学校?负责人、安全—保,卫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的,;     !。(六)未制定—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 《 :   ?  (七)应当【依法追究责任的其他!行为 ? :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履行学校安全管理职!责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造成学校【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学校【未履行安《。全教育与管理职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学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造成学校安【全事:故的:对学: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学校教职工侵【害学生人《身、财产《权益或者不依法履行!职责:。的由学校给予批评】教育;造成》学校安全事故的【由学校?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学生:不遵守所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或者实施》欺凌、暴力等侵【。害行:为的由学校》给予批评教育根据】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纪律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侮辱、《殴打学生、教职【工干:扰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应急处置和【事故处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