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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 (2《。004年5月—31日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2年3!月31日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按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2?2年5月26—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湖】南省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条,例>等九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2?3年5月31—日,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废:止、: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以下简称水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管理水资源防【治水害必须遵—守本办法《 《    长江湖南段!、洞庭湖以》及其:。他,省界:。江,河、:湖泊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和水害的防!治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有关工作 【 , 第四条 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水资源】、水工程和节—约,用水的义务》对破坏水资源、【污染水环境》、损坏河道和水工程!设施的行为有权【检举 《 第五条 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应当按照《流域:、区域统《一制定规划区域规划!应当服从流域—规划专业规划应当】服从综合规划 【 第六条 全省!流域:综合规划、区—域综合规划》和跨设区《的市、?自治州的江河、湖】泊以及省人》民政府确认的其他】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区域综合规!划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有关人民】政府编?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     前款规】定以:外的流域综》合规划、区》域综:合规划按照管理权限!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编制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第七条 治涝】、山洪灾害防治【、灌溉、《航运、供水、水【力发电、竹》木流放、《。渔业、水资》源保护、节约用【水等专业《规划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编制征?求同级?其他有关部门意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防洪规划、水土保持!规划:的编制、批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流?域综合规划、区【域综合规划》以及第七条所规定】的专业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 《 ?    经批准【的规划需要修改时必!须按:照规划编制程序【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九条 ?洞,。庭湖、湘江、资江、!沅江、澧水干流【和汨罗江、新墙河以!。及省人民政府确【。认的其他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拟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其他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由设区的《市、:自,治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拟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 水功能区》划,定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在主《要河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设置水资!源,质量监?测断面对水质状况进!行监测发现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控制指》标的或者水质未达】到水域使用功—能对水质要求的应】当及:时报告相《关人民政府》采取治理《。措施控制污染物【排放改善水质并向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通报 —。第十一条《 ,。在,洞庭湖和湘江、资】江,、沅:江、:澧水干流及大型水】库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应当由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在其他】江河、湖泊、—水库、人工水道【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应】当由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审批 《 :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置排污口或者】新建有污染的—项目现有污》染项:目应当限期治—理 :。 第《。十二条? 开发利用江河【、湖泊、水库水【资源应当按照水【法规定?的原则做到》公平有序并符合【。水功能区划服从防洪!安全和水工》程运行安全的需要】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 》 第十三条 建设】。水,工程应当《进行科学论》证并符合流域—综合规划 】    在洞庭湖、!湘江、资《江、沅?江、澧水干》流和:汨罗江、新》墙河以及省人—民政府确认的—其他重要江河—。、湖泊上建设水工】程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请批准前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其是否符《合流域综合》规划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     在跨【县、市(区》)的江?河、湖泊上建—设水工程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请批】。准前由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其是否符合流】域综:合规划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在不跨县、!市(区)《的江河、湖》泊上:建设水工程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请批】准前由?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其—是否符合流域综【合规划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 ,。第,十,四条 兴建水利水】电、防治水害—、整治河道的—工程和拦河、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闸坝、桥梁、码头】、道路、渡口、取】水口、?排污口等设施及【。铺设跨?河管道、电》。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通航标准和其他有】关技术要求 !  :  修建前款工【程设施建设单位必须!在立项前进行防洪】评价论?证、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报》。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 第十五—条 从?。事工程建设》不得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不?得影响原有灌溉用】。水、:供水:水源、水《文测验不得危害河】势稳定、《行洪畅通《和护:坡,、护岸、堤防及导】航、助航《、水文监测等工程】设施安全不得造成】江河:、湖:泊、水库、人工水】道淤积确实无法【避免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补偿 】     禁止围!垦湖:泊,、水:库造地 第十!六条 ?国家所?有,的水工程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下列标】准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并设立标志 】   ? , (一)防洪、【防,涝的堤防、间堤背】水坡脚向外水平【延伸30至50米(!经过城镇的》堤段不得少于1【0米)为管理—范围保护范围视【堤,防重:。要程:度、堤基土》质条件划《定,     (!二)水库库区设计洪!水位线以下(包括】库内:岛屿)?大坝背水坡脚向外】水平延伸30至2】00米大坝两—端山坡自开挖线起顺!坡,向外延伸50—至100米(到【达,分水岭不《足50米的至—分,水岭上)溢洪道两】。端自山坡《开挖线起顺坡向【外延伸10》至20米为管—理,范围库区《管理范围《边缘向外延伸20至!10:0米:为保:护范围;大坝、溢】洪道保?护范围根据坝—型、坝高及坝—基情况划《定   【  (?三)船闸上下游航道!护,岸末端、水闸上下】游翼墙末端以内为管!理范:围,管理范围边缘向【外延伸50至20】0米为保护范围 】     (四!)引水工《程、水?轮泵站、水》力,发,电站:的,拦河坝两端向外【延伸50至》200?米河床、河堤护【砌线末端《向上下游各延伸5】00米为《保护范围 —     —(五)?水,力发电站厂房、机】。电,排灌站枢纽建筑【物周边向外延—伸20?至1:00米进出水—渠(:管)道自拦》污栅向外《延伸1?00至500米水】面为保?护范围 》   《  (六《)渠道自两边渠堤】外坡脚或者开挖【线,向外延伸1至—5,米渠系建《筑物周边2至10米!为保护范围 】   ?  (七)》其他水工《程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参照上述标准】划定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     国家所】有以外的水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可以参照前款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划定《     城!市规划?区内水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划定】应当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 《 第十七—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水工!程管:理范围的保护依法】由人民政府划定【的水工?程管理范围的土地】及建:筑物除水工程管理】单位外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 【 第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必须落实水》工程: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安全检!查制度对病险—水工程应当控—制运行限期消除险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水】工程安全的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 禁止【在水工?程保护?范,围,。内从:事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活动:     在!水工:程管理范围》内除禁止从事—第一款所规》定行为?外还不?得从事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建房、开渠】。、倾倒垃圾渣土等】。活动   】  在大《。坝、堤防上除禁止】从事第一款、第【二,款,。。所规定的行为—外还:不得从事垦殖、铲草!、设立墟场等活【动 第二十】条 开?采矿藏?可,能造成地表水源枯】竭、水资源》污染、地下水—含水层串通、地面】塌陷和影响水工程】安全的采矿单—。位或者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科学论证在进行】科学论证时应当【征求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 第二十一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经批准采砂】或者:未按照采《砂许可规定采砂情节!严重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及时作出处理 】     经批准!从事河?。道采砂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防【洪和通航安全的需要!及时清理《尾堆平整河道不【得在河道内》堆积:砂石:或者废弃《物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河道采砂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做好有关组织!、协调?的指导工作 】 第二十二条— 调蓄?径流和分配水量【应当兼顾上下游【。和左右岸《用水、航运、—竹木流放、渔业和保!护生态环境的需要】 :   《  调蓄径流和水量!分配方案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拟定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跨—行政区域的由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商有关人民政府拟!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 ,。 第?二十三条 》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确定!湘江:、资江?、沅江?、澧水干流和主要】水库:特别干旱《时,期的供水以及水环】境需要的最小流量、!水位制定特》别干旱时期供水【预案:和水环境应急—预,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出现【供水、水环境紧急】状况:时各大中型水工【程管理?。单位:、沿河城市人民【政府必须《服从:省人民政府的用【水调度 》 第二十四—条 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按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的规定缴】纳水资源费》但是农业灌溉以【及,家,庭生活、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少量?取水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使用水!工程供应的水—用水单位和个人应】当向供水单》位申请用水》计划并按规定缴纳水!费 》第二十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研究—节水技术推广节【水,工艺和设备、产品 ! ,     工业】用水:应当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增,。加循环用《水次数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     》城,市应当推《广,。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降低城市!供水管网漏失率提高!生,活用水效率 】 第二十七》条 在?地下水超《采的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计划?限制取水量并规划建!设替代?水源采取科学措施】增加地下《水,的有效?补给禁止新》建、扩建取用地下水!的建设项目 【 ,     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统筹】考虑地下水》超采区划定》、,。地下水利用情—况以及地质》环境:条,件等因素组织划定本!。行政区域内地下水禁!止开采区和限制【。开采区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并》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开采地下水》的单位应《当对地下水的水【位、水质变化趋势】进,行监:测建:立技术?档案 ? 第二十—八条 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其—管理或者使用的【水库、?山,塘等水利设施—进行维护《建,立蓄水?用水和水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管理】。合理使用县(市、】。。区)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检查、指导 !     除国家建!设,或者公益《事,业需要外《不得填?埋山塘 第二!十九条 不同行政】区域之间发》生水事?纠纷的应《当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应当报告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五日内!受理并及时作出【裁决有关各方必须执!行水:事,纠纷:解决前未《。经各方?达成:协议或者《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交界【线水事纠纷发—生地方圆5公里、乡!镇行政区域交—界线水事纠纷发生】地方圆3公》里区域?。内,任何一方不得修建】排水、阻水、取水】和截(蓄)水工【程不得单方面改变】水,的现状? ,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应当【建立水政监察制度】依法实施水政监察】。 ,。。   》  水政监》察人:员应当?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在依法!查处水事行政案件】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   (一)从事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对:在水工程保护范围内!的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对在水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在大坝、】堤,防上的可以并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二)从《事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建,房,、开渠、倾倒垃圾】渣土等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对【在水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在大坝、堤—。。防上的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   ?(,三):在,大坝、堤防》上从事垦殖》、铲草、设立—墟场等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采砂的单位【和个人未按照防洪和!通航安全的需要【及时:清理尾堆、平—整河: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清理恢复原状【;逾期?不,清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强制清理所需!费用由?采,砂的单?位,和个人承担》并,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填埋山塘《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拒不?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强?制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情节严》重、对生产生—活等造成严重—危害的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以及水工》。程,。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贪污、挪】用水资源费》。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4年9月1日【起施行1993【年7:月10日湖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湖!南省水法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