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20】04年5月31日】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2年—3月:31日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按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22年5》。月26?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湖南省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条例>等九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23年【5月31《。日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废止、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以下简称水【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管理!水,资源防?治水:害必须遵《守本:办法
— ,。 : 长江湖《。。南,段、洞庭湖以—及其他省界》江河、?。。湖泊: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和水!害的防治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有!关,工作
第【四条 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水资源、《水工程和节约用水的!义,。务对破?坏,水资源、污染水环】境、:损坏河道和水—工程设施《的行为有权检举
】
第五条 【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应当按照流!域、区域《统一制定规划区域】规划应当服从流域】规划专业规划—。应当服?从,综合规划
第!六条 全省流域【综合规划、区域综合!规划和跨《设区的市、》自治州的江河、湖】。泊,以及:省人:民,政府确认《的其他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区域综合规》划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有关人民!政府编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前款规定以外的【流域综合规》。划,、区域综合规划按】照管:理权:限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编制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 治涝、山洪灾】害,防治、灌《。溉、航运《、供水、水力—发电、竹木》流放、渔业、—。水资源?。保护、节约用—水等专业规划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编—。制征求?同,级其他有关部—门意: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防洪】规划、水土》保持:规划:的编制、批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 第八条 —流域综?合规划?、区:域综合规划以及第】七条所规定的专业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
! 经批准的规划需】要修改时必须—按照规划《编制程?序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
: ,第九条 洞庭—湖、湘江《、,资江、沅《江、澧水干流—。和汨罗江、新墙【。。河以及省《人民政府《确认:。的其他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拟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其他【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由设】区的市、自治—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拟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第:十条 水功能—区划定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在!主要河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设置水资源质【量监测?断面:对水:质状况?进行监测发现—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控制指》标的或者水》。质未达?到,水域:使用功能对水质要】。求的应当及》时报告?相关人民《政府采取《治理措施控制污染】物排放改善水—质并向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通》报
第十一条!。 在:洞庭湖和《湘江、?资江、沅江、—。澧水干流及》大型水库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应当由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在其他江河—、湖泊、水》库,、人工水《道,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应》当,由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审批
!
《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置】排污:口或:。者新:建有污染的》项目现有污染项目】应当限期治》理
》第十二条 》开发利用《江河、湖泊、—水库水资源》应当按照水法规定】的,原则做?到公平有序并—符合水功能区划【服从防?洪安全和《水工程运行》安全的?需要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
】
: ,第十三条 建设水工!程应当进行科学论证!并符合流域》综合规划
】 , 在《洞庭湖?、,湘江、资江、沅江】、澧水干流和汨【罗江、?。新墙河?以及省人民政府确】认的其他重》要江河、湖泊上【建,设水工程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请批?准前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其是】否符合流域》综合规划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 在跨县、市】(区)的江河、湖泊!上建设?水工程?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请批—准前由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其《。是否符合《。流域综合《规划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在不:跨,县、市(区)—的江河、湖泊上建】设水工程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请批—准前由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其!是否符合流域综【合,规,。划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 第十四》条 兴建水利水电、!防治水害、整治【。河道的工程和拦【河、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闸坝!、桥梁、码头、【道路、渡口》。、取水口、排污口等!设施及铺设跨河管】道、电?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通?航标准和其他有关技!术要求
— 修—建前款工程》设施建设单位—必须:在立项前《进行防洪《评价论证、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报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 第十五》条, 从事?工程建设不》得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不】得,影响原有灌溉—用水、供水水—源、水文测验不得危!。害河势稳《定、行洪畅通和护】坡、:护岸、堤防及导航】、助航、水文监测】等,工程设施《安全:不得造成江河、湖泊!、水库?、人工水道》淤积确实无》法避免?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补,偿
》。 ? 禁止围垦湖泊、】水库造地
【 第十六条 国【家所有的水工程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下列标!准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并设立—标志:。
》 : (一?)防:洪、防涝《的,堤防、间堤背—水坡脚向外水平【延,伸30至50米(经!过城镇的堤段—不得:少于1?0米)为管》。理范围保护范围视】堤防重要程度—、堤基土质条—。件划定
《
(二!。)水库库区设计【洪水:位线以下《(包括库内》岛屿)?大坝背水坡脚向外水!。平延伸30至200!。米,大坝两?端山坡自开挖线【起顺坡向外》延伸5?0至100米(【。到达分?水岭不足50—米,的,至分水岭上)—溢洪道两《端自山坡开》挖线起顺坡》。向外延伸《10至20》米为管理范围—库区管理范围—边缘向外延伸20】至100米》为保护范围;大【坝,、溢洪道《保护范围根》据,坝型、坝高及坝基】情况划定
! (三)船闸】上下游航道护岸【末端、水闸上下【游翼:墙末端以内为管理】范围管理范》围边缘向外延伸50!至200米》为保护范围
! (四)【引,水工程、水轮—泵站:、水力发《电站:的拦河坝两端向外】延伸5?0至:200米河床—、河堤护砌线末端】向上下游《各延伸500米为】保护范?围
? : , (五》)水力发电》站厂房、机电—。排灌站枢纽建筑【物周边向外》延伸:20至1《00米进出水渠【(管)道《自拦污栅《向外延伸《100至50—0米水面为保护范围!
》 (六》)渠道自两》边渠堤外坡脚或【者开挖线向》。外延伸1至5—米,渠系建筑物》周边2?。至10?米为保护《范围
! (七)《其他水工程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参照上述!标准划定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 国家所有以外】。的水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可以参照】前款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划定—
— :城市规划区内水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划定应当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
《。 :。第十七?。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水工程管【。。理范围的保》护依法由人民政府划!定的水工程管理范围!的,土地及建筑》物除水工程管理【单位外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
! 第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必须落实《水工程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安全检查!制,度对病险水工程【应当控制运行限期】消除险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水】工程安全的》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 禁止在水工—程保护范围内从事】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活动
】 在?水工程管《理范围内除禁—止从事第一款所【规,定行为?外还不得从事—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建房、》开渠、倾倒垃圾渣】。土等活?动
? 在大】坝、堤防上除—禁止:从事第一款》、第二款《所,规定:的行为外《还不得从事垦殖、】铲草、设立墟场等】活动
?
第二十—条 开采矿藏可能造!成地表水源枯竭、】水,资源污染、》地下水含《水层串通、地面塌】陷和影响水》工程安全的采矿单】位或者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科【。。学论证在进》行科:。。学论证时应当征【。求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经批准采砂—或者未按照采砂许】可规定采《砂情节严《重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及时作出处理
! 《 经批准》从事河道采砂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防洪和通航安全!的需:。要,及时清理尾堆平【整河道不得在河【道内堆积砂》石或者废弃物
【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河道采砂】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做:好有关组织、协【。调的:指导工作
— , 第二十二条 【调蓄径?流和分?配水量应《当兼顾上下游和左右!岸用水?、,航运、竹木》流放、渔业和—保护生态环境的需】要
《。 调—蓄径:流和水量分配—方案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拟定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跨行:政区域的由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商有关!。人民政?府拟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 第二十三条【 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确定【湘江:、资江、沅江—。、澧水干流和主要】水,库特别干旱时—期的:供水:以,及,水环境需要的最小】流量、水位》制定:特别干旱时期供水预!案和水环境应急预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出现供水、》水环境紧急状况【时各大中《型水工程管理单【位、沿河城市人【民政府必《须服从?省人民政府的—用水调度
【 ,第二十四条》 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按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的规定缴纳水【资源费但是农业灌溉!以及家庭《生活、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少量取》水的除外
》
,。 第二十五条 】使用水工程供应的水!用水单位和》个人:应当向供水单位【申请:用水计?划并按规定》缴纳水费
— 第二十》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研究节水技术!推广节水工艺和设备!、产品
《
工业!用水应当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增】加循环用水次—数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 城市应当推广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降低城市!供水管网漏失率提】。高,生活用?水效率
【第二十七《。条, 在地下水》超采的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计:划限制?。取水量并《规,划建设?替,代水源采取科—学措施增加地下【水的有效《补给禁止新》建,、扩建取用》地下:水的:建,设,项目:
《 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统筹考虑—地下水?超采区划定、地下水!利用情况《以及地质环境条件】等因素组织划—定本行政区域内地下!水禁止?开,采区和?限,制开采区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并》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开,采地下水《的单位应《。当对地下水的水【位、水质《变化:趋势进行监测建立技!术档案
第二!十八:条 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其,管,理或者使用的水库、!山塘:。等水利设施进行【。维护建立《蓄水用水和水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管理合理使用县【(市、区)》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检查、指导
! 除国家建!设或者?公益事?业需要?外不:得填埋?山塘:。
第》二十九条 不—同行政区域之间发生!。水事纠纷的应当【。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应】当报告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五日内受理》并及时?作出裁?决有关各方必须执行!水事:纠纷解?决前未经各方达成】协议或者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交界线?水,事纠纷发生地方圆】5公里、乡镇行政区!域交界线水事纠纷发!生地方圆3公—里区域?内任何一方不得【修建排水、阻水、取!水和截(蓄)水【工程不得单方面【。改变水的现状
【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应当建【立水政监察制度依法!实施水政监察
! :。 水政监察人】员,。应当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在!。依法:查处水事行政—案件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 (一)从事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对在水工程】保护范围内的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对在水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在《大坝、?堤防上的可》以并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 (二)从》。事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建房、开渠》、倾倒垃《圾渣土?等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对在水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在大坝、【堤防上的《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 《(三)在《。。大坝、堤防上从事垦!殖、:铲草、?设,立墟场等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
: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采砂的单【位,和个人?未按:照防洪和通航—。安,全,的需要?及时清?理尾堆、平整河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清理恢复原》状;逾期不清—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强制清理所需费用由!采砂的单位和—个人承?。担并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填埋山塘—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拒不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强制!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情节严重—、对生产生活—等,造成严重危害的【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以及!水,工程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贪污!、挪用水资源费【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4年—9月1日起施行1】993年7月10】日湖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湖南省水法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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