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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2【0,04年5《月31日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2年!3月31日》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按》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22:年5月26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湖南【省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条例>等九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23年5月31日】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废《止,、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以?下简称?水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管理水资源》防治水害必须遵守】。本办法?  》   长《江湖南段、洞庭湖】以及其他省界江【河、湖泊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和水害《的,防治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有关工作 》 第四条 【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水资:。源、水工程》和节约用水的—义,务对破坏水资—源、污染水环境、损!坏河道和水工程设】施的行为《有权检举 【 第五条 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应当按照《流域、区域统一制】定规划?区域规划应》当服从流域》规划专业规划应当】服从综合规划— 第》六条 全省流—域综合规划》、区域?综合规划和跨—设区:的市、?自治州的江河—、湖泊以《及省人民政府确认的!其他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区域综—合规划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有关】人民政府编》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前款规定—以外:的流域综合规划【、区域综《合规:划按照管理权限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编制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 第七?条 治涝《、山洪灾《害防:治、灌溉《、航运?。、供水、水力—发电、竹木流放、渔!业、水资《源保护、节约用水等!专业规?划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编】制征求同级其他【有关:部门意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防洪规《划、水土保》持规划的编制、批】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流域综合规划、】区域综合规》划以及?第七条所规定的专业!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 】     —经批准的规划需要】修改时?必须按照《规划编制程序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九条 洞庭湖、】湘江、?资江、沅江、澧水】干流和汨罗》江、新墙河》以及省人《民政府?确认的其他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拟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其他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由设区】的市、自《治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拟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第十条 水【功能区划定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在【。主要河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设?置水资源质量监测断!面对水质状况进行】监测发现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控制指标》的,或者水质未达到水】域使用功《能,对水质要求的—应当:及时:报告:相关人民政府—采取治理措施控制污!染物排放《改,善水:质并向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通》报 : 第《十,一条:。 在洞庭湖和湘【江、资江、沅江【、澧水干流及大型】水库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应—当由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在其他江河【。、湖泊、水库—、人工水道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应当《由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审:批 ?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置排污口《或者新建有》污染的项《目现有污《。染项目应当》限期治理《 第十—二条:。 ,。开发利用《江河、?。湖泊、水《库水:资源应当《按照水法《规定的原则做—到公平有《。。。序并:符合水?功能区?。划,服从防洪安全和水】工程运行安全的需要!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 ? ,第十三条 建—设水工程应》当进:行科学?论证并符合流域综合!规划:     在!洞庭湖、《湘江、资江、沅江、!澧水:干流和汨罗》江、新?墙河以及省人民政府!确认的其他重要江】河、湖?泊上建设水工程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请批准?前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其是《否符合?流,域综合规划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   《  在跨县》、市(区《),的,江河、湖泊上建设】水工程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请批准前由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其是否符合流域【综合规划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在不跨!。县、市(区)的江河!、湖泊?。上建设水工程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请!批准前由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其是!否符合流域综合规】划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 第十》四条 兴建水—。利水:电、防治水害、整】。治河道的《工程和拦河》、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闸坝、桥梁、【码,头、道?路、渡?。口、取水口、排【污口等设施及铺【设跨河管道》。、电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通航标准《和其:他有关技《术,要求:     修!建前款工程》设施建设单》位必:须在立项《前进行防洪评—。价论证?、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报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 第:十五条 从事工【程建设不得》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不得影》响,原有灌溉《用水、供水》。水源、水文测—。验不得危害河势稳定!。、行洪畅通和—护坡、护岸、堤防】及,导,。航、助航、》水文监测等》工程:设施:安全不得造》成江河、湖泊、水库!、人工?水道淤积《确实无?法避:免,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补偿 》     禁【止围垦湖泊、水【库造地 —。 第十六条 国家所!有的水工《程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下列标准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并设立标志 !    (》一,)防洪、防涝的堤防!、,间堤背水坡脚向【外,水平延伸《30至50米—(经过城镇的堤段不!得少于10米—)为管理范围—保护范围视堤防【重要程度、》堤基土质《条件划定 —   《  :(二)水库库区设计!洪水位线以》下(:包括库内岛屿)【大坝:。背水坡脚向外水【平延伸30至200!。米大:坝两端山坡自开挖线!起顺坡向外延伸【50:至100米》(到达分《水岭不?足5:0米的至分水岭上)!溢洪道两《端自山坡开挖线【起顺坡向外延—伸10至20米为管!理范围库区管理范围!边缘向外延》伸20至100米】为保:护范:围;大坝、溢洪道保!护范围根据坝型【、坝高及坝基情况】划定 —    (》三):船闸:上下游航道护岸末端!、水:闸上下游翼墙末【端,以内:。为管:理,范围管理范围边【缘向外延伸50至2!00米为《保护范围 】    (四)【引,水,工程、?水轮泵?站、水力发》电站:的拦河坝两端—向外延伸5》。0至200》米河床、河堤护【砌线末端向上下游各!。延伸500米为【保护范围 】  :  :(五)水力发—电站厂房《、机电排灌》站枢纽建筑物周边向!外延伸20》至1:00米进出水—。渠(管)道自拦【污栅向?外延伸10》0至500》米,。。水面为保护范围 !   《 , (六)渠道自【两边渠?堤外坡脚《。或者:开挖线向外》延伸1至5米—渠系建筑物周边2至!10米为保护—范围    ! (:七,)其:他水工程《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参照上述标准划定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    — 国家所有以外的水!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可以参照前款】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划定   !  城市规》划区内水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划定应当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 第十七!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水工程管理范—围的保护依法由人】民政府划定》。。的水工程管理—范围的土地及建【筑物除水工程管【。理单位外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 《 第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必须:落实:水工程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安全检—。。查制:度对:病险水工程应—当控制运行》限期消?除险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水工程安全的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 ?。 第十九《条 禁?止在水工程保护【。范围内?从,事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活动?  》   ?在水工程管理范【围内除禁止》从事第一款所规【定行为外还》不得从事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建】房、开渠《、倾倒垃圾渣—土等活动 【。     在大坝、!堤防:上除禁?止从:事第一款《、第二款《所规定的行》为外还不得从事垦】殖、铲草、设立墟】场等活动 — 第?二十:条 开采矿藏可能造!成,地表水源枯竭—、水资源污染、地下!水含水层串通、地】面塌陷和《影,响水工程安》全,的采矿单《。位或者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科学论【证在进行科》学论证时应当征【求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 第二十《一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经批!准采砂或者未—按照采砂许可规【定采砂情节严重【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及时作出《处理 》   ?  经批准从事【河道采砂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防洪和通航安】全的需要及》时,清理尾堆平》整河道不《得在河道内堆积砂石!或者废弃物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河道采砂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做好有关组织】、协:调的:指导工作 第!二十:二条 调蓄径—流和分?配水量应当兼顾上】下游和左《右岸用水、航运、竹!木流放、渔业和保护!生态环境的需—要 :     调蓄!径流和水《量分配方案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拟《定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跨行政区域【的由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商有关人民政】府拟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三条 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确定湘》江、:资江、沅江、澧水干!流和:主要水库特别干旱时!期的:。供水以及水环境【需要的最小流量、水!。。位,制定特别干》旱时期供水预案和】水环境应急预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出现供水、!水环:。境紧急状况时各【大中型水工程管理单!。位、沿河《城市人?民政:府必:须服从?省人民政府》的用水调度》 第二十四】条 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按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的规定缴!。纳水资源费但是【农,业灌溉以及家庭【生,活、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少:量取水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使用》水工程供应的水用】水单位和个人应【当向供水单位申请用!水计划并按规定【缴,纳水费? , ?。第二十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研究节水技术推【广节水工艺和设备】、产品? ?     工—。业用水应当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增加循环》用水次数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  城市应当推广】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降低城市【供水管网漏失率提高!。。生活用水效率 】。 第二十七条 】在地下水超采—的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计划限—制取水量并规—划建设?替代水源采》取科学措施增加地下!水的有效补》给禁:止新建、扩》建取用地下水的建设!项目  【   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统筹考虑地下!水超采区划定—、地下水利》用情况以及地质【环境条件等因—素组:。织划定本行政区【域内:地,下,。水禁止开采》区和:限制开采区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并【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   开采》地下:水的单位应当—对地下?水,的,水位、水质变化趋】势进行监测建—立技术档《案 第二十】八条 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其管理】。或者使用《的水库、山》塘等水利设施—进行:维护建立蓄水用【水和水?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管理合理使用县】(市、区)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检:查、指导 》     【。除国:家建设或者》公益事业需》要外不?得填埋山《塘 ? 第二《十九条 《不同行政《区域之间发》生水事纠纷的应【当,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应当报告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五日内受!理并及时作出裁决有!关各方必须执行水】事纠纷解决前未经各!方达成协议或者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交界线水—事,纠纷发生地》方圆:5公:里、乡镇《行,政区域交界线水事纠!纷发:生地方圆3》。公,里区域?内任何一方不得【修建:排水、阻水、取水和!截(蓄)水工—程不:得单方面改》。变水的现状 — :。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应当?建立:水政监察制度—依法实施水》政监察 【  :  水政监察人员应!当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在依法查【处水事行政案—。件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    (一)【从,事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对在水工》程,保护范围内的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对在水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在大坝、》堤防上的可以—并,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二)从事》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建房、【开渠、倾倒垃圾渣土!等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对在水】。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在大坝?、堤防上的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     (三)在!大坝、堤防上从事垦!殖、铲草、设—立墟场?等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采砂《的单位?和个人未按》照防洪和通航安【全的需要及时清理尾!堆、平整河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清理恢—复,原状;逾期》不清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强》制清理所需》。费用由采砂》的单位和个人承【担并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填埋山塘—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拒不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强制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情!节严重、对生产生】活等造成严重危害】的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 第三十《四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以及水工程!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贪污、《挪用水资源费—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4年9月1日【起,施行1?993年7月—。10日湖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湖南省水法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