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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桓仁满?族自:治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20】0,2年12月2—6日桓仁满族自【治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200》3年:4月2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批,准 2003年5】月1日桓仁满族【自治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2】008年12月2】0日:桓仁满族自治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修订 20—09年5《月27日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 《2009年》6月1日《桓仁满族自治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2年12—月22日桓仁满族自!治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修订 2023!年5月24日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 2023年!5月31日桓仁满】族自治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自《治县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宜居:的城市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自治县行政区域】。内的县城建成区【     】本条例所《称县城建《成区是指在县城行政!区内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其范围由【自治县人民政—府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 第三条— 自治县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县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由自治县人【民政府城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实施 【     市场监】督、公安、交通运】输、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民政等相关!部门及街道办事处、!桓,仁镇政?府,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协助街《道办事处和》桓仁镇政府做好环境!卫生工作 第!四条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法律!、,法规及知识的宣传教!育提升全《社会维护《市容和环境卫生意识!  》  : 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应,当安排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公益性宣传】内容对市容和—环境卫生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 ,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维护市容【和环:境卫生爱护环境卫生!设施尊重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不得!妨碍、阻《挠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人员履行职务【有权:对违反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批评、投【诉或者举报》 , ?第六条? 自治县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实,行责任区和》责任人制度》 ,     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具【体范围和《责任人由《自治县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桓仁镇确定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与责—任人签订《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书明】确具体范围和责任】要求:并予以公示 】     违反本条!第二款规定责任人不!签订: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书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对个:人处100》元罚款;对单—位处5?00元罚款 【 第七《条 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责任 —   《  (一)》保持责任区内市容整!洁无乱设摊、乱搭】建、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吊挂、》乱堆放、乱》圈占、?乱停放等情》形;  【   (二)保【持责任区内环境卫】。生按照?规,定设置和维》护环境卫生》设施无?暴露:垃圾、粪便、—。污,。水和:引发病媒生》。物孳生的《其他:污染:源及:时,清除:道路积雪残冰门【前责任?区内的设施、设备和!。绿地整洁等;—     】(三:),对责任区内发生损害!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予以劝阻拒不改!正的及时向》城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报告《; : ?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责】任 《 第八条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县的城市《风貌定位和本地【。具体情?况,制定:严于国家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   【  城?。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园林绿【化,。、公共设施、—公共:场,所,、广告设施与标【识、城市照明—、城市水域、—居,住区等容貌建设与管!理应当符合》自治县的城》市容貌标准 【 第九条 县城】主要街道和重点区域!两侧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外部装修《、装饰?等应当符合》。城市规划设》计要求和城市—容貌标准不得超【出原设?。计外沿、规格外【形、色彩应当保【持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     主要】。街,道和重?点,区域:两侧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外—立面应当保》持整洁、完好出现】。残损、变色、有明显!污渍影响《市容的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按照城】市规划要求及时【修,复、清洗或者粉刷】 :     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限》期改造?或者拆除;逾期【未改造或者未—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并处1000元罚!款 :    — 违反本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单位【处3000元—罚款对个《人处200》元罚款  】   主要》街道和重《。点,区域的范围由自治县!。人民政府《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县城主要街道【和重点区《域的建筑《物、构筑物临街【一侧需要设》置隔:。离设施的应当—按照规?划要求选用透景围】墙或者栅栏、绿篱】、花坛、草坪等形式!。    【 违反前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元罚款 》 第十一条 【县,城道路路面和两侧的!各类公共设施应当符!合下列标准 — :   ?  (?一):道,路路面应当》保,持平:坦、完好、畅通【。路面:出现坑槽、碎裂【。隆,起、溢水以及—水毁、塌陷等情形应!当及时进行》修复;? ?   ?  (二)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应当清晰】、醒:。目,、准确、完好—交通标志标线出现破!损、模?糊不清、缺失的应】当及时施划和修复;! 《  :。。 , (三)坡》道、盲道等》无障碍设施应—当畅通、完好道缘石!应当:整齐、无缺》损出现损坏情形【应当及时《进行:修复;   !  (四)道—路,和桥梁上的交—通隔离设《施、防护设》施,、窨井盖等附属设】施应当保持完—好、整洁出》现损坏、空缺—、移位?、,歪倒时?应,当及时更《换、补充和》校正   】  道路《管理维护单位应当】按照前款规定—做好维护工作出现损!坏时应及时修复【;在接到报告或通知!后未及时修复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元罚款 《 , 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挖掘城《区道路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进行并》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及时—平整现场《、恢复?路面通知市政工【程主管部《门,检查验收 》   》  违反前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第十:三条 县《城主要街《道和重点区域上【空不得?新建架空管线设施】已,设置:的架空管线》设施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应当?逐步:改造入地铺》设或:者采取隐蔽措—施废弃?的架空?管线设施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及时清除 !     违反前!款规定?。在主要街道》和重点?区域上空新建架【空管线设施》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000元罚款;未!及时:清除废弃架空管线】设施的责令限期清除!;逾期未清》除的处1《000元罚款 【 , 第十四》条 在县城建—成区内设置户—外广告和牌匾应【当与建筑物、—构筑物风《格和周边环境—相协调广告和牌【匾设置的具体规定】和要求由城》。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制《定     !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应:当征得自治县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设置:的户外广《告、标志牌》、标:语牌、?画廊、橱《窗、牌?匾、霓?。虹灯和?灯箱等应当内容健】康外型美《观用字规范整齐【完好色彩《和风格与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标—准和城?市容貌标准相符合】对陈旧?、残缺、脱落—等影响市容的—设,。置单位应当》。及时修复《、更换或者拆—除     !违反本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予《以强:。制,拆除:并处5?000元《罚,。款 ?     —违反本条《第,三款规定户外广告】、,标志牌、标语牌、画!廊,、橱窗、牌匾—、霓虹灯和》灯箱等陈旧、残缺】、,脱,落影响?。市容:的责令限期修复、更!换或拆除;逾期【未改正?的予以?。。强制拆除并处—500?元罚款 第】。十五条 县》城城市照明设—施,的设置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保持照明设—施的完好、整洁对污!损、陈旧的》应当及?时进行清洗、修复】或者更换 】第十六条 城市雕塑!、街景小品以及其】他景观设施应—当内容健康》造型:、风格、色彩—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并保】。持整洁、美观出现污!损、破?旧、残缺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及?时清洗、修复、拆除!。或者:迁移   】  违反前》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00元罚—款 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主要》街道两侧和公园、广!场、学校《周边等?公,共场所摆《摊,设,点流:动叫卖堆放物料【放置物品 【     》违反:前款: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处《2,。00元?罚款 —第十八条 县城主要!街道两侧和》农贸市场的经营者不!得在店外摆》。放物:品,     违!反前: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30》0元罚款《 第十九条】 自治县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划!。。设置公共信息栏【并负责公共信息【栏的日常管理—和保洁  】 ,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城市空间布局!在非主?要,街路:规范设?立书报亭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 【 , 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建筑《物、构筑物》、树木、地面—。、楼道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电线杆》等设:施上:涂写、刻《。画、喷涂、》粘,贴小广告等 !    禁》止在道路、广场等公!共场:地擅自张贴、悬【挂、设置、散发广】。告,、标语?、海报、展板、传】单等宣传品;禁【止擅自设置升空气球!、气拱门《等充气广告设施 】  《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元罚款 【 第?二十一条 县城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民《。住宅区、大中—型建筑等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停车场专项—规,划和标准建设配套停!车场配套建》设的停车场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 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在道路、人!行道划定的地点有】。序停放不得》影响市容《和通行 》  ?  : 住宅?小区内?的机动?车应当规范停放到】停车泊位或车—库内不?得妨碍?。共有道路《通行不得堵塞—他人车库门 !    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非机动车在道路、】人行道上违规停放的!由城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非机动车驾】驶人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元】罚款机动车在道路】、人行道《上违规停《放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罚 ! ,  :  违?反本条第二款规【定住宅小《区内未规范停放机】动车妨碍共有—道,路通行、堵塞他人】车,库门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三次以上》的处100》元罚款 【第,二十三条 在县【城道路两侧、—。。公共场所、》广场公园、住—宅小区连续停—放三十日以上且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责令】车辆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在三日内驶离!逾期不驶离的或【。无法联?系车辆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将车辆转】移至指定《的地:点停放并告知车辆】。所有人申领对—。无法告知《的可以?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告 ! 第二十四条【。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集贸市—场完善配套设施引导!农产品、小》商品经营者》进入县城集贸—市场或室内经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 【  :  :。自治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社会?需,。要,和客:观条件设置临时经】营,场所临时摊点经【营者:应按照规定》的地点、时限有序经!营并保持摊》位和经营《。。场地周围的整洁 ! , 第二十五条— 自治?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县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在县城建成区内!。划定禁止从事建材】。、快递物《流、电焊石》雕、铁艺加工、修】车、洗车、废—旧物:品,。经,营等易造成环境污】染、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业区域并】向社会公布 !    对已—经在划定区域内从】事禁止行业的由【。自治县人民》。政府确定《搬迁期限自治县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划,定区域内不再—为从事禁止行—业的经营户办理【营,业执:照 ? :第,二,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改变、破坏绿—化用地?的地形?、地:貌和植被  !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住》宅小区和城区主【次干道、《小街小巷《、绿:化带、河《岸河堤两侧及公【园广:场等公共区域内毁坏!城市绿地、》花草树木占地种植蔬!菜等农作物 【     —违反本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并处200】0元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十七条 】自治县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管理的水域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    — (一)水域保持自!然,生态与周围人—。文景观?相协调; — :    《(二)?水面保持清洁无塑】料袋:、,油,污、动?。物,尸体、有害》水生植物等漂浮废物!水体无发绿、发【黑、发臭《等污染?。现象:; :     (三!)岸坡?、护栏保持整洁完】好无破损无堆放垃】圾亲水平《台等休闲设施安【全、:。。整,洁、完好; 【 :。    (四)各】类,船舶以及码头等临】水建筑保持容貌【整洁    ! 其他部门或责任】人管理的水域按相】。关规定执行 】 第:二十八条《 县城内禁》止下列行为 —     【(一)?擅自:搭建棚?厦、:门斗、围墙、栅栏】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拆除;《逾期未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并处5—00元罚款》 , ,。     —(二)在临街建【。筑物、构筑物—立面安装突出墙体】的护栏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拆除—;逾期未《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并?处20?0元罚款 【。     (三)在!临街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外立—面、屋顶、阳台、】窗外、平台、外走廊!堆放、?吊挂、晾晒有—碍影响市容的—物,。品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元罚!款  — ,  (四)擅自在】县城道路路缘设【置接坡或路》。阶违反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拒】不清理拆除的—代为清理拆》除,。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并处20《。0元:罚款 —    (五—)擅:自设置地《桩,、地锁或放置锥【筒等障碍《物圈占道《路、公共场地或者妨!碍车辆停放和—通行违反规定的【道路范?围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元罚!款道路范围》外的其他公共—区,域由城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元罚:款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条、:五十二条规定—情形: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城—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可以依—法实:施代履行  ! ,  :(,。六)擅自占用城【区街道两侧和—公园、?绿地、广《场及其他公共场【地架设炉《灶加工食品违反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拒不清理拆除的】代为清理《。拆除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并处200】元罚款 《 :    《 (七)违法—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的由?自治县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     (—八)违反用电安全】私拉乱接充电—线路为电动》车、电动自》行车等?充电违反规定—。的由自?治县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     (九【)空调器的冷凝水】应当引入室内或【者下水道不得—凌空排放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元罚款 】 ?    (十)在楼!道等:公共区域《停放自行车或堆放】杂物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元罚款 【 第二十九条 市!政、邮?政、:电信、?交,通、电?力、:广电等公用设施的】建设应?。当与周围环境相协】调所:有权:单位、设置单位、】管护单位应当加【强管理定期维—护,;设施?破损及?时维修更《新保持整洁完—好, ? 第三?十条 县城》道路的清《扫保洁?单位应当保持道【路路面整洁对—路,面杂物应当及时清理!城区主、次干道【应,。当实行机扫保洁【、,。洒水降?尘,全,覆盖提高保洁质量减!少扬尘污染 !。第三十一条 县城】内禁止下《列,损害环境卫生—的行为 》  ?   (《一)随地吐》痰,、便溺; 【   ?。  (二)乱扔【。瓜果皮核、烟蒂、纸!屑、包装品、传单】、饮料瓶(罐)【。、口香糖等》废弃:物,;,。 , : ,    (》三)乱倒垃圾—、污水、粪便乱扔】动,物尸:体; 《     —。(四)从建》筑物内向外抛弃垃】圾和废?弃物; 【    (五)在】县城道?路、:广场、绿地、—公园等场所和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废弃物及祭祀用品!;     !(,。六)其它有》碍县城环《。境卫生的《行为  【   违反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并处20元!罚款;?违反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并处100元罚款!;违反第五》项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200元罚款【 第》三,十二条 《县城内的公共厕所应!当,设,。置明显、规》范、统?。一的标志《并有:专人:负责保?洁按时免费》开放 ?     【鼓,励沿街宾馆、饭店、!商场等公共场所内的!公,共厕所或卫生间【对外开放《 ? 第三?十三条? 县城建成区—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具体规定按》照桓仁满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执行 — 第三十四条 !。早市、夜市》和其它集贸市场的管!理单位?或者主办单位应【当按照?垃圾日产《生量合?理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保:持场内?。和周围?环境整洁 》     【早市、夜市和—。其它集贸市》场的经营者应当【自备垃圾《收集容器并》保持所经营摊—位的整洁 》   》  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罚款—;违:反本: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100元罚】款 ? , 第三十五条 经】批准:临,时占:用县城?道路或者《其它公共场》所,举办庆典、文化【、,体育、展销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保:。持周围环境卫生整洁!活,动结束后及时清除】临,时设置的设施和【产生的废弃物 】     违【反前款规定活动结束!后未及时《清除:临时设置的设—施和产生的》废弃:。物,的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罚款 《 第三》十六:条 :除教学、科研—等特:殊需:要外:。禁止在县《城建成区内以营利】为目的饲《养食用?鸽、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  【。。   居《民饲养?宠物和信鸽等应当】遵守有关规定不得】影响环境卫生宠物在!户外排泄的粪—便饲养人应当即时】清理: 《    违反本条第!二款规?。定饲养人未即时清理!宠物在户外》排泄粪便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元罚【款 《 第三十七条— 禁止在县城道路及!两侧、广《场等市场以外的露】天公共?。场所屠宰家畜家禽等!动物或摆放动物尸】体及内脏、残肢、】皮,。毛    】。 违反前款规—。定的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清理!现,场污水?、污物及《动物尸体和残—肢;拒不停》止或者?。不清理的处》200元《罚款 《 第三《十八条?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养犬管理》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引—导养犬人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规范养犬行为形】成,良好的养犬习惯 】 第三十—九,条 在县城内—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运行?将油:烟通过专用烟道达】。标排放设置》专用烟道《的排:放口高度和位置不】得影响周围生—活、工作环》境 》    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由自》治县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000元罚款;逾!期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     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将油!。烟排:入私挖地沟、地【。下管道、下》水,管道或以《其,他,方式违?规排放的责》令限:。期改正处2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 第四十条【 县城?内禁止?下列噪声污染活动】   —  :(一:)在居民住宅区、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产生—环境噪声《; ?     (二】)在21时至次【日6时期间在县城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采用大音量音!响网络直《播、演唱或播放【音乐:、抽打陀螺、—甩,响鞭等?易,产生环境噪声—方式进?行文化娱《乐、体?育健身活动》影响周围《居民正常休息;【    【 (三)《汽,车高音鸣笛或非法改!装摩:托,。车、汽车《夜间噪音《干,扰居民?工作生活; 【     违反】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由公安机关—对当事人说》服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对】个,人处20《0元罚款对单—。位处200》。0元罚款 】    《违,反,本条第三《项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处!罚 : , 第四十一条 】。禁止:。占用:县城道路《、住宅小《区、广?场等:处的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设灵棚】、摆放纸扎纸活等迷!。信,用品禁止高音播放】或吹奏哀乐》。  》   违反前款规】定的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罚  !  :。 (一)对占用县】城道路、住》宅小:区,。。、广场等处的—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设灵棚、摆放】纸扎纸活等迷信用】品的由自《治县人?民政府民政主—管,部门予以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二!)对丧事《活动高音播放或吹】奏哀:乐造:成,噪声扰民的由公【安机:关对当事人说服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处200元【罚款 —第,四十:二条 自《治县人民《政府可以划定—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时间并】予以公告《 《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500元!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四—十三条 《县城内施工现场【应当搭?建坚固美观的—封闭围挡封闭围挡应!设置一定比例的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公益广】。告,。 ? 第四十四条 【县,城内运行《的机动车辆应当【保持外型完好、【整洁: 《    运载散体】、流:体物的车辆应当有】防护:设施:避免泄漏《、遗撒 —。  :  :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责令行为人》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并处2000—。。元罚款 — 第四十《五条 自治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2年1—2,月26日桓》仁满族?自治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2003年4】月2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批准》 2008年12】月20?日桓仁满族自治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修订》 2009》年,5月:27日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的桓》仁满族自治县—县城市容《。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