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条例:
(20【0,7,年7月28日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2》年3:月,31日?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按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2,1年:3月31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湖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三十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22年5月】26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湖南省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条例〉等九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根据:202?3年5月31日【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废:止,、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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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合理开发利】用,蕴藏在?地表水、地下水中可!以用于水《力发电的能》量资源(《以下简称《水,能资源)实现—。水能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水能【资源开?发利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 第三条 水能资!。源,的开发利用应当【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开发?、保护生态、统一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的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开展水能资—源普:。查和调查评价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编制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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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湘江、资江】、沅江、澧水干流和!汨罗江、新墙河【以及省人民政—府确认的其他—重要:河流的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跨行政区域的河【流或者边界河流的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其,他河流的《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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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应当服从《流域综合《规划、区域综—合规划并与》能源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相协调与防—洪、:供水、灌溉、生态】用水、航运和渔【业需要?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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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地质灾害危险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从事建设活!动,的其他区域内—。规划设置水》。能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禁止【规划兴建妨》。碍防洪安《全、: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水】能,资源开发利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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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编制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应:当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并进行科学论证【
第八条【 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一经》批准必须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经:。批准的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需要【调,整和修改《时必须按照》规划编制程序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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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开发—利,用水能资《源必须按照规—划进行不符》合规划的水能—资源开发利用—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或?者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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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水能》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立!项审:批或者核准前应【当征求同《级人:民政府水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林业等有关部门的!意见
—第十一条 水—能资源开发利用【项目需要移民、【占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的应当编》报移:民安置、《土,地补偿规划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置—补偿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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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水!能,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应当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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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水能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的经营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行业技》术标准进行工—程建设保证工程【。质,量与安全《
第十四条 !水能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应当依法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其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第—十五条? 水能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建设竣】工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验,收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六】条, 水能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的经营者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水资!源的:统一配置保》证上下游《生活、生产、生态基!。本,用水流量和用水安全!;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按照规》定上报相关统计【数据服从防》汛抗旱?统一:指挥:保证工程安全和公共!安全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切实履行!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开发《利,用项目的《建设情况和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为,项目经营者》。提供指导《服务;受理》。人民群众的投诉;】及时查处违法—行为
第【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 (一)!未办理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手续擅自施工建!设的责令《。。停止违法《建设限期补办手续可!以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二)水【能资源开发》。利用项目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即】投入:运行的?责令停?止运:行、限期整》改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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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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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不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水资源统一—配置的;
— , (—。二):不服从?防汛抗旱统》一指挥的;》
【 ,(三)安全生产存在!。重大隐患的
!第二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了处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 第二《十一: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本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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