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古树名》。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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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条】 古:树是指树龄在一百】年,以上:的树木对树龄—三百年以上》的古树实行一级保】护;对?树龄一百年》以,上,不,满三百年的古树实行!二级保护
】 名木是指具!有重要历《。史、文化、》景观与科学价—值和具有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
!。 , 对名木和五【百年以?上,的古树实《行特别保护国家公】园核心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的古!。树名:。木按照自然保护【。地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进行【保,护
第—五十条 城市—绿化用地内的古树名!木主:管部门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其他区】域的古树名木—主管部门为林业主管!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统一组织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内》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和保:护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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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行一级】保护的古《。。树和名木由省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组织认定并向社会!。公布实行二级保护】的古树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组【织,鉴定经省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认》定后由市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 古树名木认【定,和保护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 第五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古树名木进行普查按!照一树一档的要求建!立古树名木图—文档案和电子信息数!据库并对古树名木】资源进行动态—管理
》 第五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应当对本辖》区内的古树名—木设置?保护标志和保护设】施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实行特【别保护的《古树:名木推?进,视频监控保护
】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毁坏古—树名木的保》护标志和保》护设施
【第五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古树名】木日常养护责—任制:确定古?。树名木?日常养?护责任主《体与:其,签订养护责任书并】提供必要的养—护知识培训》和技术指导
】 日常养护!责任主体应当—按照养护《责任书的要求对【古树名木《进行养护保障—古树名木正常生长】并接受古树名木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古!树,名木的日常养护费用!由树木养护责任主】体承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结合实】。际给予适当补助
】
第五十四【。条 古树名木树冠垂!直投影及边缘外【五米范?围内为?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县!级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应当—指导、督促》日常养?护责任主体》。因地制宜采取保护】措施
】 在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或者在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外进行!。建设工程施工—。影,响古树名木正常【生长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避!让措施?;符合国家》规定的项目确需【施,工无:法避让的应当在【施工前制定保护【方案有关部门在【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施工手续时应当!征,求古树?名木主管部》门的意见
— : :。 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生产、生活设!施等产?。生的污?染物危害古树名【木生长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在限期内采取措【施,。消除危害
【 第五十五条 在城!市绿化用地外因国家!、省级重《点建设项目》无法避让《或者无法有效保护古!树名木或《者,古树名木的生长状】况对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且采取》防护措?施后仍无《法消除安《全隐患的可以依【。法申请迁移需要迁移!的由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城市绿《化用:地内古树名木—。的迁移保护按—照城市绿化的有【关规:。定,执行
】 迁移古树名木应!当制:定技:术方案并按照技术】方案实施
第!。五十六条 》属于:农村传统果、茶树等!经济树种仍能产生】明显经济效益的古】树名木在不》破坏其生《长环境和正常生【长的前?提下相关权利—人可以?依照经营习惯—。或者技术《规程采摘花果叶进行!施肥:、修:枝、防治病虫害等活!。动但不得进行整株】更,新
? 《 在?保,护优先的前提下鼓励!。合理利用古树名【木资源开《展,科,学研究、宣传教育】和,文化旅游等活动
】
第五十七条】 古树?名木受?到损害?或,者长势衰弱的养护】责任主体应当及时】报告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调查】查,明原因和责任对受】损害:或者长势衰弱的【古树名木实施—分类施治通过—地上环境综合治理】、地下土壤》改良、有害生—物防治?、,树洞防腐《修补、树《体支撑加固》等,措施科学开》展复壮工作》
古!树名木死亡的养护责!任主体应当及时报】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在接到!报告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确认查明原因和责】。任提出处置意见并报!省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同意—对于需采伐》处置的由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在—古树:名木名?录,中注销、出》具注销文《书并向社会公—。。布;对于现状保留】的,由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在古】。树名木名《录中备注
—。 》 已死亡的古—树名木?凭注销文书依法【。向县级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后进行采伐》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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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条 禁止实施下列!。损,害古:树名木及其生—长环境的行为
】 (一)!砍伐古树名木;
】
: (二)】擅自迁移古树名木】;
》 , : (三)《借用树干做支撑物】。在树上?悬挂或?者缠绕影响古树名木!正常生长《的其他物品;
! , (四)刻划!、敲钉、攀》爬、:折,枝、:剥损树皮、掘根;】
《。 (》五)擅自《修剪枝干、采—摘,花果叶?;
— (六)向古】树名木灌注有毒有】害物质;
】 , (七)在【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修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挖坑》取土、淹渍或者【封死地面、排放烟气!、倾倒?有害污水或者垃【圾等破坏古树名木生!长,。环境的行为;—
(【八)法律法规禁止实!施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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