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 ,第六:章 监?督检查 《 第五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分【析,。评估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专项:治理:实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全覆盖 】 ? ,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消除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 《。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中村、《老,城区的?消防安全检查将【。老旧小区《和城中村的》公共消防《设施纳?入旧城?改造计划;》对城中村、老—城区既有建筑—物和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村民自建住】宅、临时《建筑的消防》安全可以制定特【。定的消防安》全规定并组织实施 !     依法!。。履行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职》责的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现火灾隐患应当】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和个!人采取措施消除隐】。患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整:。改意见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依法履行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职责的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 第五十三》条, 消:防,救援机构应》当根据本地区—火灾规?律、特点等消防安】全,需要制定年度—检查计划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按规?定适用?消防监督抽查的由】消防救?援机构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并向社会《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抽查计划—。和抽:查结果   !  消防《救援:机构应当按照建筑物!、场所建造或者改造!时的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对建筑【。物或者场所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的《部位和内容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发:现火:灾隐患的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五—十四:条 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指导》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评估督【促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指导企业加强—专职消防队和—工艺处?置队的建《设组织开展灭—火救援演练提升专】业灭火救援能力【   —  前款所》称工艺处置》队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标准配备专业】人员、装备、设【施采取紧急停车、】切断、隔离、泄压、!堵,漏、倒罐、置换【。及使用?系统自有安全—设计等工艺》安全处置措施实施灾!害事故应急处置的】专业队伍 【 第五十五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时有权【进入有关单位和场】所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予—以配合 【第五:十六条 消防救援机!构可:以委托?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对有关违反消【防安全管《理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 第五》十七条 消》。防救援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的【行政处罚决定被处】罚单位逾期不执【行的由作出决定的】部门依法强》制执行 《 ?   ?。 被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的应当在【整改后向作》。出决定的部门报告】作出决定的部门【应当自接到报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送达当事【人未经检查或者【经检查不合格的不得!恢复生?产、经营、施工、使!用 ? 第五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针对消!防安全领域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行为建立健全!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和《退出机制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会同发展和》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 ?。第五十九条 依【法从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消】防技术标准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出具的意见或!者报告必须真实【、准确并对意见【或者报告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加,强监督?管,理   》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委托符《合从业条《件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及验收现场评【定工作?并形成?意见或者报》告作为出具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意见?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