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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五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分》析评估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专项治理【。实,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全覆盖
— :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消?除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中村:、老城区的消防安全!检,查将老旧小区—和城中村的公共【消,防设施纳入旧城改造!计划;对《城中村、《老城区既《有建筑物和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村?民自建住宅、临【时建筑的消防安全】可以制定特定的【。消防安全规》定,。并组织?实,施,
》 依法履行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职责的!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现火灾—隐患应当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和【个人采取措施消【除,隐患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整改意见!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依法》履行: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职责的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 第五十三条 】消防救?援,机构应当根据—本地区火灾规律、特!点等消防《安全:需,。要制:定年度检查计划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按规定适用消防监督!抽查的由消防救援】机构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并向社会】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抽查计划和抽查结果!
? : ?消防救援机构应当按!照建筑物、场—所建造或《者,改造时的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对,建筑:物或者?场所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的:部位和?。内容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发现火》灾隐:患的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五十四条 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指导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评估督促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指导:企业加强专职消防】队和工艺《处置队?的建设组织》开,展灭火救《援演:练提升?专业灭火救》援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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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前款所称】。工艺处置《队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标—准配:备专业人员、—装备:。、设施采取紧急停】车、切断、隔离、】泄压、堵漏、倒罐】、置换?及使用系《统自有安全设计等工!。艺安全处置措—施实施灾《害事故应急处置的专!业队:伍
? 第五《十五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时—有权:进入:。有关单位和场所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予】以配合?
《第五十六条 消【防救援机构可—以委托?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对有关违【。反消防安全管理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 第五十七条 消防!救援: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的行政处罚决定!被处罚?单位逾?。期不执?行的由作出》决定的部门依法【强制执行
! 被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的应?当在整改后向作出】决定的部门报—告作出决定的部门应!当自接到《报,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送《达,当,事人未经检查或者经!检,查不合格《的不得恢复生—产、经营、施—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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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针对消防安全!。。领域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行,为建立健《全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和退出—机制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会同发展】和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五十九条 —依法从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消防技术!标准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出具—。的意见或《者报告必须真实、准!确并对?意见或者报告—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加强?监督:管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委托符合【从业条件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及验收现场评定工作!并形成意见或者【报告作为出具—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意见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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