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三章 —火灾预防 — 第二十三—条, 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应当与消防安全需!要相:适应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消防救援机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 :。   《  :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定期《。对市政消火栓进行检!查,发现缺?损、无法正常供【水的书?面告:知供水单位进行维护! ?     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单位应!当为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等【设置醒目的消防安全!。标志、标线以及【投诉举报电话并保】持完好 第】二十四条《 建设工程不得【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和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不】符合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装修、装饰材】料以及设《备 :    — 施工单《位应当?对建设工程使用的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装修、【装饰材料以》及设备的质量进【行现场核《查按照规定进行抽】检,并做好记录》 , 第《二十五条 建筑【物供:。配电设施、燃气【管道的配置和—设置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     建筑】。物外墙装修装饰【。、,建筑屋面《使用和广告》牌、防盗等设施的】设置不得《影响防火、逃生和灭!。火救援 【第二十六条 区分】所有权?的建筑物消除火灾隐!。患需要对共用—的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更新和?改造的在建筑物【保修:期内的所《需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保修:期满后业主与物业】服务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费用根据国家、本!省有关规定在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未设立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专项维修资》金不足的由业主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业主—按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 —    共用的消】防设施严《重损坏经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后物业服务】人或者业主》未按规定进行—维修、更新、改【。造的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费!用可以依法从—。相,关业主专《项维修资《金分户账中列—支 第—二十七条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依法: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 申请人《。可以自主选择告【知承诺或者非—告,知承诺方式办—理消:防救援?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进行核【查、检查 — 第?二十八条《 ,人员:密集场所禁》止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使用、营业!期,间应当确保疏—散通道畅通 — ?  :  人员密》集场所的《使用:、营业区《域,。。在使用或者营—业期间不得进—行电焊、气焊—、气割等影响—消防安全的》。施工、维修作业【     】特定歌舞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设置警报装置在】火灾发生《初期及时发出火【灾警:。报引导安全疏散【。 : 第二《十九条 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配,备相适应的灭火器】材、:灭火:药剂保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使用使用—。条件、工艺、场所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 ,第三十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及住宅区!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设置集中或者!相对集中《的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停?放、充电场所设置】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的充电设施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消—防技术标准由—省人民政府组织【消防救援、住—房和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制:定 ?     新建住!宅区配建《的,停车位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者,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应当满足消【防技术标准》已,投入使用《的住宅区加装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者本省】的,消防安全要求—  》   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应当在【单位、住《宅,区的指定区域停放禁!止在: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地下:汽,车停车位停放—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汽车充电 【 第?三十一条 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充电安全的日常!巡查:制止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汽车在》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的室内《场,所充电 《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落【实本辖区内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汽《车安全宣传》教育:、,停放充电管理等工作!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应当做】好,巡查、检查工作【 第三—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领导同步】规划、建设农村公共!消防设施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农村公路建—设应当满足消—防车通行需要 【     县】级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农村地区灭》火救援需要利用河流!。、池塘?等天然水源设置消防!水源并建设必—要,的,取水设施 第!三十三条《 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因—客观条件无法满足消!防技术标准》的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消?防救援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通过专】家论证等《方式制定与保护【相匹配的防火安全】保障方案 》。   》 , 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的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或者!防火安全保障方案】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根据建筑结构—、,文,物性质等特》点采取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第三【十四条 县级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农家乐、】民宿:集中区域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配】备火灾报警、喷水灭!火、逃生器材等消】防设施?。、器材改善消防安全!条件   】  从事农家—。乐,、民宿等经》营活动的应》。当落实防火分—隔,、,安全疏散等消防【安全:措,施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农家乐、民宿的消!防安全具体要求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三十?五条 公《共交通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公共交通工具配】备消防器材并加【强,日常维护保》证正常使用消防【器材配备不全的【公共交通《。工具不得载客、【营运 【第三十六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违法划定—停车:泊位和设置其他【设施、障碍物占用、!阻塞公共《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     车【辆停放占用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下列分?工进行处理 】     》(一)车辆》在道路上违法停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     (—二)车辆停放在物业!服务区?。域、业主自行管【理区域、背街小巷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处理; —    》 (:三)其他违法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由消?。。防救援?机构、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依职【责进行处理 !第三:十七条 《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消防救援—。机构和负有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加强对?。单位消防演》练的指导 —。。     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者【或,者管理者应当组织】员工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培训员!工在:火灾发?生时:组织、?引导在场人员有序】疏散的技能 【  ?。   ?大型:会议的承办者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提前》。向,参会人?员告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位置 — :。    《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等单位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含火灾发生】时保护婴幼》。儿、学生《。、老人、残疾人、病!人的相?应措施 —。 第三十八条 单位!应当定?期组织?下列人员参加—消防安?全培训 【。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     (【二):消防设施安装、检测!、维修?人员以及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   (《三)进行电焊—、气焊、《气割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 !。  :  (四)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单位的从业】。人员;?   —  (五)物—业服务人聘用的【保安人员、人—员密集场《所工作人员》; 》    (》六):公共交通工具—工,作人:员,。;  —   (七》。),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培训的人】员, 第三十九条! 设有?。消防控制《室的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执行二十四小时双人!值班制度;》与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联网的可以实】行单人?值班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 :第四十条 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高火灾风险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加强智—慧消防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提升火灾!防,。控、火灾《预警、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水?平    — 鼓励和支持高【层民:用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以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推广应用!现代化和智》能化技?术手段开《展消防安全监控、】。火灾预警和扑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