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第【。三,章 火灾预防 【 第二》十三条? 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应《当与消防安》全需要相适应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消防救援机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   !  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定期对市政消—。火栓进行检查发【现缺:损、无法正常供【水的书面告知—供,。水单位?进行维护《 ?     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单位应当】为,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等设置?醒目的消防安全标】志、标线以及投【诉举报电话并保【持完好? : 第二十四—条 建设工程—不得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和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不符合!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装《修、装饰《材料以及设备 【     【施工单位应当对【建设工程《使用:的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装修、装!饰材料以及设备【的质:量进行现场核查【按照规定《进行抽检并做好记】录 《 第二十五条 建筑!物供:配电:。设施、燃《气管道的《配置和设《置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 建筑物《外墙装修装饰、建】筑屋面使《用和广告牌、—防,盗等设施的设置不得!影,响防火、逃生和【灭火救?援 第二十六!条 区分所有—权,的建筑?物,消除火灾隐患需要】对共:用的: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更新和改《造的在建筑物保【修,。期内的所《需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保】修期满后业主与【物业服?务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费:用,根据国家《、本省有关规定【。在,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未设立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专项—维修资金不足—的由业主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业主按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 , ,    》 共用的消防设施严!。重损坏经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后物业服务人或者!业主未按规定进行】维修、更《新、改造的》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费用》可以依法从相关【业主专项维》修,资金分户账中—列支 —。第二十?。。七条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依法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 申请人可以—自主选择《告,知承诺或者非告【知承诺方《式办:理消防救援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进行核查、检【查 ? 第?二十八条 人员【密集场所禁止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使用、营业】期间应当确保疏散通!道畅:通     !人员密?集场所的使用、【。营业区域在》。使用或者营业期间不!得进:行电焊、气焊、【气割等影响消防安全!的施:工、维?修作业 》   《  特定歌舞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设—置,警报装?置在火灾发生—初,期及时发出火灾警】。报引导安《全疏散? 第》二十九条 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配备】相适应的灭火器【材、灭?火药剂保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使用使—用条件、工艺、【场所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 第《三十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及住宅区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设置集?。中,或者:相对:集中的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停放、充《电场所设置》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的充电设施】。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消防技术《标准由省人民—政,府,组织消防救援、住房!和,。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制定 【  :   新建住宅区配!建的停车位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者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应当满—足消防技术标准【已投入使用》的住宅区《加装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者本省》的消防安全要求 !。     —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应当在单位、—住宅区的指定区域】停放:禁止在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地下汽】车停车位《停放: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汽车充电】 《第三十一《条 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充电安【全的日常巡查—制止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汽》。车在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的室】内场所充《电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落实?本辖区?内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汽车安全—宣传教育、停放充电!。管理等工作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应当做好巡查、【检查工作 】第三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领导同步》。规划、建设农村公】共消防设施》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农村】公路建设应当满足】消防:。车通行需要 —   》  县级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农村!地,区,灭火救援需要利用河!流、池塘等天然水】源设置消防》水源并建设必—要,的取水设施 — 第三十—三条 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因客观条件】无法满足《消防技术标准的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消【防救援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通过专家论证等】方,式,制定与保护相匹【配的防火安全—保障方案  !   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的: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或者防火安全保障!方案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根据建筑】结构:、文物性质等特点】采取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第三【十四条 县级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农家乐!、民宿集《中区域?。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配备火灾报警】、喷水灭火、逃【生器:。材等消防《设施:、器材改善》消,防安全条件 !  :  从事农》家乐、民《宿等经营活动—的,应当落实防火分隔、!安全疏散等消防【安全:措施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农:家乐、民宿的消【防安全具体要求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 第三十五条】 公共?交通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公共交《通,工具配备消防—器,材并加?强日:常维护保证》正常使?用消防器《材配备?不,全的公?共交通工具不—得载客?、营运 】第,三,十六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违【法划定停车泊位和】设置其他设施—、障碍?物占用、阻塞公共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  《  : 车辆停放占用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下列分《工,进行处理 —    》 ,(一:)车辆?在道路上违法停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     (】二)车辆停放在【物业服务区域、【业主自行管理区域】、背街小巷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处】理;   】  (三)其他违法!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由消防!救援机构、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依职责进【行处:理 第三【十七条 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消防救援】机构和负有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加强对】单位消?防,演练的?指导    ! 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者或!者管理?。者应当组织》员,工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培训员工在火灾发生!时,组织、引导》在场人员有序疏散的!技能    ! 大:型会议的《承办者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提前向参会人—员告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位【置 ?。     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等单位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含火灾发生时!保护婴幼儿》、学生、老人、残疾!人,、病人的相》。应措施 》 第三十八条 单!位应当定期组—织,下列人员《参加消防安全培训】    【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  :  (二)》消防设?施安装、检》测、维修《人员以及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     》(三)?进行电焊《、气焊、气》割,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    ! (四)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单位!的从业人员》;     !(,。五)物业服》务,人聘用?的保安人《员、人员密集—场所工作人员; 】 :    《 (六)《公,共交通?工具工作人员; 】 :     》。(七)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培训的人员 ! 第三十—九条 ?设有消防控制室的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执行二十四小】时双人值班》制度:;与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联网》的可以实行单人值班!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 第四十条 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高火灾】风险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加强】智慧:消防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提—升,火灾防控、》火灾预警、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水平    ! 鼓:励和支持高层民【用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以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推广应—用现:代,化和智?能,化技术手段》开展消防安全监控、!火,灾预警和扑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