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三章 !火灾预防 第!。二,十,三条: 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应当与消防安全】需要相适应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消,防救援机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 《    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定期对市!政消火栓进行检查】发现缺损、》。无法正常供水—的书面告知供水单】位进行?维护: : , ,    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单,。。位应当为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等设置醒》目的消防安全标志】、,标,线以及投诉》。举报电话并保持【完好 《 第二十》四条 建《设工程不得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和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不符《合,。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装修、装饰材—料以及?设备 —    施工单位应!。。当对建设工程—使用的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装修、装饰材!料以及设备》的质:量进:行现场核查》按照规定进行抽检】并做好记录 — 第二十五【条 建筑物》供配电设施》、燃气管道的配【置和设置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    — 建筑物《外墙装修装饰、建】筑屋面使用和—广告牌、防》盗等设施的设置不】得影:响防火、逃生和【灭火救援《 第二—十六条 区分所有权!的建筑物消除—火灾隐患需要对【共用的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更新和改造的在建!筑物保修期》内的所需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保修期》满后业主与物—业服务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费用根据国—。。家、本省有关规定在!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未设立?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专项维修资金不【足的由业主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业主按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 】   ? 共用的消》。防设施严重损坏经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后物业服务人或者!业主未按规定—进行维修、更新、改!。造的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费用可以—依法从相关》业主专项维修—资金分户账中列支】 第二十【七条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依【。法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 ,    申》请人:。可以:自主选择告知承诺】或者非告知承诺【方式办理消防救援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进行核?查、检查 》 , , 第二十八条— ,人员密集场所—禁止: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使!用、营业期》间应当确保疏散【通道:畅,通   【  人?员密集场所的—使用、?营业区?域在:使用:或者营业期间—不得进行电焊—、气焊、气割等【影响消防安全的【施工:、维:修作业  】   特定歌舞【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设置警【报装置在火》。灾发生初《期及:时发出火灾警报引】导安全?疏散 第二十!。九条 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配备相适》应的灭火器材、灭】。。火药剂保《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使用使用条—。件、工艺《、场所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 第三十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及》住宅区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设置集中】或,者,相对集中的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停放、?充电场?所设置?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的【充,电设施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消防技【术标准?由省人?民政府组织消防救援!、,住房和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制定 》     新建住!宅区配建的停—车,位,。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者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应?当满足消防》技术标准已投入使用!的住宅区加装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者本省的消【防安全要求 — ?    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应当在单位、住【。宅,区的指?定区:域停放禁止在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地下!。汽车停车位停放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汽车》充电 第三】十一条 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充电安】全,。的日常巡查制止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汽车—在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的】室内场所《充电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落实本辖区内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汽车安全宣》。传教:育、停放充电管理等!工作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应当做!好巡查、检查工【作 第—。三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领导同步规【划、建设农村公【共消防设施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农村公路!建设应当满》。足消防车通行需【要     !县级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农村:地区灭火《救援需?要利用河流、池【塘等天然水》源设置消防水源【并建设必要的取【水设施 — 第:三十三条 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因—客观条?件无法满《足消防?技术:标准的?。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消防》救援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通过专家论【证等方式《制定与保护》相匹配?的防火?安全:保障方案《     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的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或者防火!安全保障方案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根据建筑】结构、文物性—质等特?点采取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 第三十四条 】县级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农家:乐、民宿集中—区域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配备火灾报警】、喷水灭火、逃生】器材等消防设施【、器材改善消—防安全条件 】   ?。 , ,从事:农家:乐、民?宿等经营活动的【应当落实防火—分,隔,。。、安全疏散等消防安!全措施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农家乐》、民宿的消》防安全具体要求【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三【十五条 《公共交通《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公共交通工具!配备消防器材并加强!日常维护保证—正常使?用消防器材配备不全!的公共交通工具不得!载,。客、营运《 ? 第三《十六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违法划定停车—泊位和设置其他设施!、障碍物占》用、阻塞《公共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 ,车辆:停,放占用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下列分工进行处!。理  —   (一)—车辆:在道路上《违法停?。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   (二)车辆停!放在物业服务区域】、业:主自行管理区域、背!街小巷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处理;   ! , (三)其》他违法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由消防救援机构】、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依职责》进行处理 【 第:三十七条 》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消防救【援机构和负有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加强对单—位消防演练的指【导, 《。    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者或【者管理者应当组织员!工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培!训员工在火灾发生】时,组织、引导在场人】员有序?疏散的技能 【。     大【型会议的承》办,者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提【前向参?。会人员?告,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位置  !   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等单位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含火灾发生时】保护婴幼儿、学生】、老人、残疾人【、病人的相应—。措施 ? :。 第三十《八条 单位应当【定期组织下》列人:员参加消防安—全培训 》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   ? (:二)消防设施安装、!。检测、维修人员【以及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  (三)进行电焊!、气焊、气割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 》     —(四)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单位的从!业人员;  !   (《五)物业服务人聘用!的保:安人员、人员密集场!所工作人员; !     (—六)公共交通工具工!作人员; 【   ?  (七《)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培训的人员 】 第三十九条— 设有消防》控制室的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执行二十四小时】双人值班《制度;与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联网的可以!实行单人值班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十条: 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高火灾风险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加【强,智慧消防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提,。升火灾防控》、火灾?预警、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水平     !鼓励和支持》高层民用《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以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推广应用现代化和!智能化技术手段【开展:。消防安全监控、【火灾预警和扑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