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二章 !水域治?安,防范
《
第七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内水域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健全水域治安防控】运行:机制提升水》域治安防控水平
! 第八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公安、?。。生态环境、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应》急、体育《。等部门应当加强【水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按照各自职【责制定水域突发事件!、,重大治安事》件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和技能培训
】 第九条 公安机!关应:当会同生态环境、】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文化旅游、体【。育等部门以及消防】。救,援等机构建》立水域治安管理【联动联防机制落【实水域治安》防控措?施,设立并公《布举:报、报警和求助电话!
,
, 第十《条 水域《各类船舶、水域相关!场所实行治安保【卫责任制
】 , 船舶所有者、!经,营者或者管》理者:。应当对船舶》治安工?作,负,责可以指定船舶负】责人具体《。负责船舶治安工【作船舶负《责人应当维》护船上治安秩序落实!治安防范措施—船舶:。配有:船长的其治》安保:卫责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
《 水域相关【场所的治安保卫责】任由该场所的所【有者、经《营者:或者管理者负—责
》第十一条 》水,域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内》部治安保卫制度和】公共卫生《应,急技能培《训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和保卫措施配备治!安保:卫,人员建设和维护【治安防范设》施排查和《整改治安隐患制【定突发事件、—重大治安事件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 从事客运!、旅游?、餐饮娱乐、—加油等经营活动的】船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置通—讯、消防、》救生、生命急救、】应急照明等》设,施和:必要的保安器材配备!必要的治《安保卫人员落实【治安防范措施
【
第十二条 】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客运码《头应当对旅客—的身份证件进—行查:验对身份不明或者拒!绝身份?查验:的应当拒绝提—供服务;对其—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国家禁止】携带物品的禁止其登!船
《 ,第十三条 游—艇俱乐部《或者其他负责游艇】管理的?企事业单位、个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落,实游艇治安安全【。管理措施《做好游艇航行—。。和乘员情况记录
】
第十四条 】水域相关场所责任单!位应当在人》员聚集较多的—。水域:场所配备必要—的救生?设施和视频监控设】施,。
水!域游览、游乐、博物!馆等场所应当具备】下列治安安全—条件:
】(一)设置广播【设施分开设置出【入口:通道营业时间保持畅!通并配备应》急照明装置;
【
(二!)在醒目位》置张贴安全须知在】危险水域《、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 : (三)配备—必要的水上救生【。人员和有关设施设备!;
? (四】),配备必?要的治安保卫人【员;
《 《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治安安全条【件
?。 第十五条 【教育、人力社—保部门和学校应当将!防溺:水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新闻媒体应!当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进,行防:溺水宣传教育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本辖】区危险?公,共水域醒目位置设】立防溺水安全教【育警示牌、宣传标】。语在有条件》的地点设《置应急救《援设施设《。备组织开展防溺水宣!传、劝导和巡防工】作公安机关会同交通!、,水,利等部门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供危险】公共水域范围
【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提高户外安全保【护意识和能力—提供安全保障—进行安全教育避免未!成年人发生》。溺水事?故,水域巡?防人:员对:无成年人陪》同的未成《年人:可以采取劝离等安】全保护措施》并通知?其监护人、属地派】出所、?村(居)《民委员?会,和学校
第】十六:。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上搜救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水上搜救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本,地水上搜救能力建设!、水:上突发?事件应对等工—作研究解决水上搜】救重大?问,题
!公安、交通、—水利、应急》等部门和消防—救援等机构》应当建立水上—搜救日常联系—机制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开展《。水上救援工》作
《 ?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社会力量组】建水上救《援志愿者服务队伍】引导单位和个人【参加:水上遇险人员—救助活动对救—助事迹突出》的人员依《法给予见义勇为表】彰奖: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