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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阳市违法建设查【处规定 (2!022?年12月9日贵【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2023!年5月25》日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 为了】有效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规范:城乡建设管理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城乡规划区》内违法建设的制【止,。、查处等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违法建设是指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以下!统称建(构》)筑物)的活—动,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  :   (一)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     (!。二)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 ?  ?   (三)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或者临时建设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第四条?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城《市规划区、镇规划】区内的违法》建设查?处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乡规划区!、村庄规划》区或:者村:寨,规划区内的违法建】设查处工作 — ?    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城乡【规划区?内规划许可》后的:日常监管和违法建设!查处的?。业,务指导及《配合工作 】    住房—城,乡建设、民族宗【教、公安、生—。态环境?、交通、水务、文化!和旅游、应急、市场!。监,管、:林业、人民防空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违法建!设的相关管理工作 !    — 开发区管委—会在其辖区》和职责范围内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做好违法建】设查处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违法建设《查处工作经费予【。以保障并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违法【建设执法联动协调机!制研究解决违—法建:设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和相关部门参与的】违法建设巡查机制】实行网格化监管【。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违法建设巡—查制度明确》巡查、信息登记【和报告的《责,任、内?容,及方式?    【 村(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应当协助开展巡查发!现违法建设应—当劝阻并立即报【告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 —第七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严格!。落实违法《建设巡?查制:度对:服务区?域内建?设施工、装饰装修活!动开展巡查发现违】法建设应当劝阻并】立,即向违法《建设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报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派员《到现场处理 】    《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配合违法建设查处!工作对经依法查处】的违法建设应当制】止违:法建:设施工设备》、,材料进入物业服【务区域? : 第八条》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执法工》作需要将违法建设信!息及时告《知有关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相关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在获知违法建设信!息后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得为违法建【(构)筑物办—。理相关交易手续不】得为:违法建设的》房屋办理租赁—备案; 》     —(二)市场》监管部?门不得将违法—建(构)《筑物作为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 !    (三—)供水、供》电等经营服务企【业不得为违法建【设提供供《水、:供电服务;》 ? ,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规】定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   ?  :(一)?承建违法建设项【目; ?。    — (二)为违法建】设提供水《、电接驳; 】 ,    (三—)利用违法建(【。构)筑物开展租【赁活动 【   ?。。。 房:地,产销售单位不得采】取赠:送,使用:面积等方式》。误导购房者占用公】共空间进行违法【建设 第十条!。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查处违法建设应【当区分?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情形】和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情形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情形应当区分可【以拆除和不》能拆除的情》形   【  违法建设查【处过程?中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对重》大复杂、取证—困难、难以定性需要!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协助的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办理    !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可,以利用?遥感监测、航拍、】电子监?控,等技:术措施调查、—收集、固《定违:。法建:设的有?关证据? 《第十:一条 ?下列违法建设行为】属于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情:形     !(一)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在—限期内?采取局部拆除等整】改措施能够使—建,设工:程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的; !   ?  (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开工《建设但已取》得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文件:且建设内容符合或】者采取?局部拆除等整改措】施后能?够符:合审查文件要求【的,     】前,款规定以外的违【法建设行为属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情形: 第十二条 !下列违法建设—行为属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且不能拆除的情形! :  ?   (一)—拆除违法建(—构)筑物影响合【法建(构)》筑物主?体结:构安全或者相邻建(!构)筑物主体结【构安全的; — ,  ?   (二)拆【除违法建《(构)?筑物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   ?(三)违法建—(构:)筑物在不》。危害公共安全、损害!公共利益的》情况下拆除会严重】损害无过错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的 【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    【 本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乡镇人民政府—邀请有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协助认定 》    — 违法建(构—)筑物?不,能拆除的认定—情况应当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 第十三条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违法建设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由同》级人民政府统一【责成或者一案一责】成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照执:法权限依《法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 第十《四条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正在进行的【违法建设应当—当场:责令立即停止建设、!限期自行拆除;当事!人拒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照同级?人民政府的责成要求!。。依法采取《查,封施工现场》、立即强制拆除【等措施 《 ,     乡镇人!民政府对正》在进行的《违法建设应》当当场?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立即拆除 】 第十五条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对违法建【设实施查封或者【强制拆除《。应,当通知违法建设当事!人,限期清理违法建设内!。的物:品违法建设当事人】拒不清理的应当【制作物品《清单:代为临?。时,保管:物品并通知当事人限!。期领取?;逾期不《领取的在留存—证据:。后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处,置 》    前款规定】的物品清单》应当由违《法建设当事人签字确!认;当?事人不签字的由违法!建设: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对!物,品清点?予以见证或者由【公证机?构,予以公证 】第十:六条 无法确—定违法建设当事【人的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违法建设现场显!著位置张贴公告并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市级—主要报?。刊,发布公告要求限期处!理公:告期限不得少于【30日 》 ,    《 公告期限届满仍】无法确定违法建设】当事人?的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可以在—公,证机构办理》证据保全《手续后依法处—理 : , 第十七条 【违法建设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应急、综合行政执法!、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以及消防救援机【。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消除隐《患排除危险 !第十八条 》拆除违法建设不得以!任,何形式给予补偿【 :   《  依法对违法【建设实施强制—拆除的强制》拆除产生的费—。。。用由违法建设当事人!承担 第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     【(,一)发现违法建设】不,。报告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   (二)对【经依:法查处的违》法建设不制》止违法建设》施工设?备或:者材:料进入物业服务区域!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条 违反本规【。定第八条第三—。项规定、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按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  ?   (一)供【水或者供《电经营?服务:。企业为违法建—设提供相应服—务,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  :(,。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承建违!法建设项目的对单位!处以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三)单位】或者个人为违—法建设提供》水、电接驳的对【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 ,  ?   (四)单位】或,者个人利用违—法建(构)筑物【开展租?赁活:动的:按,照每平方米处以【2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一条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违法建设》制止、查处》等相关管理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 :     (—一)未履行》日,常巡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建设不报告、—不制止?的; ?。    — (:二)对查实的违【法建设不《依,法处理的; —   》  (三)未按照规!定,。履行协助、》配合职责对属于本部!门的职?责推诿、拖》延或者拒绝履行的】;    】 (:四)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情】形,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2023年7【月,15:。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