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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违法建设查处—规,定
(20】22年1《2月9日贵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20!23年5月25【日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 】为了有效《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规范城乡建设管】理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城乡规划区内【违法建设的制—止、查处等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违法】建设是指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以下统称建(构!),筑物)的活动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 ,。 ? :(一)?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
】
(二!)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
! (三)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或者!临,时建设?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第四【条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城市规划区、镇规划!区内的违法建设查处!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乡规划区、村庄】规划区或者村寨规划!区内的违法建设【查,处工作
【 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城乡规划区》内规:划许可?后,的日常监管和违法建!设,查处的业务指导及配!合工作
【 住房城【。乡建:设、:。民族宗教、》公,。安、生态环境、交】通、水务、文—化和旅游、》应急、?市场监管、林业【、人民?防空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违法建设的相】关管理?工作:
【。 开发?区管委会在》其辖区和职责范围内!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做好》违法建设查处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违,法建设查处工—作经费予以保障并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违法建设执》法,联动协调机》制,研,究解决违法建设【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和相!关部门参与的违法建!设巡查机制实行【。。网,格化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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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违:法建设巡查制度【明确巡查《。、信息登记》。和报告的责》任、内容及方—式
? 村(】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应当协!助开展巡查发现【违法建?设应:当劝阻?。并立即报告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
《 第七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严格—落,实,违法建设巡查制度】对服务区域内建设】施工、?装饰装修《活动开展《。巡查发现违法建【设应当劝阻并立【即向违?法建设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报【。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派员到现场处理】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配合违法【建设查?处,工作对?经依法查处的违法】建设应当制止—违法:建设:施,工设备、材料进入物!业服务区域
】 第八条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执法】工作需要将违法建设!信息及时告知有关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相—。关,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在获知】违法建设信》息后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 (一)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得为违法建(构】),筑物办理相》关交易手续不—得为:违法建设的房屋办理!租,赁备案;
【 (—二)市场监》管部门不得将违法】建(:构):筑物作为《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
【 : (三)供水】、供电等《经营:服务企业《不得为违法建—设提供供水》、供电服《务;
》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规定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承建违法建设项目】;
? 》 (二)为违—法建设提供》水、电?接驳:。;
!。。(三)利用》违法建(《构)筑物开展租赁活!动
!房地产销售单位【不得采?取,赠送使用面积—等方式误《导购房者占用—公,共空间进行违法建设!。
: 第十条》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查处违!。法建设应当》区分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情—形和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情形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情形应】当,区分可以《拆除和不能拆除【的,。情形
《 》 违法建设查处【过程中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对重大!复杂、取证困难、】难以定性需要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协助的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办,理
《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可以利用遥感!监测、航拍、—电,子监:控,等技:术措施调查》、收集?、固定违法》建,设的有关《证据
—第十一?条 下列违法—建设:。行为属于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情形
! (一)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在限:期内:采取局部拆除—等整改措施》。能够使建设工程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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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开工》建设:但已取得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文件且建设内容】符合或者采取局部拆!除等整改《措施后能够符—合审查文《件要:求的
【 前款规定【以外的违法建—设行为属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情形?
第十—二,条,。。 下:列违法建设行—为属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且不能拆除的情形】
:。 (【。一)拆除违法—建(构)《筑物影?响合:法建(构)筑物主体!结构安全或者—相邻建(构)筑【。物主体结构》安全的;
— 《 (二《)拆除违法建(【构)筑物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 ,(三)违《法建(构)筑物在】不危:害公共安全、—损,害公共利益的—情况下拆除》会严重?损害无?过错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的《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
】 本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乡镇人民》政府邀请有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协助:认定
— 违法建【(构)筑物》不能:拆除的认定情况应当!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第十—三条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违法建设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由同级人!民政府统一责—成或:者一案一责成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照执【。法权限依法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 第十四条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正在进行的违法!建设应当当》场责令立即停止建】设、限期《自行拆?除;当事人拒—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照同级人民政府【的责:成要求依法采取查】封,施工现场、》立,即强制拆除等措施】
》 , 乡镇人民—政府:对正在进《行,的,违法建设应当当场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立即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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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对】违法建?设实施查封或—者强制拆除应当通知!违法建设当事人限期!清理违?法建设?内的物品违法建【设当:事人拒不清理—的应:当制作物品清单代】为临时保管物品并通!知当事?人限期领《取;:逾期不领取的—在留存证《据后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处置
— 前款规【。定的物品清单—应当由?违法建设《。当事人签字确认;当!。事人不?签字的由违法—。建设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对物品清点!予,以见:证或者由公证—机构予以公证
【
第《十六条 无法确定】违法建设当事人的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违法建设现场【显著位置《张贴公告《并,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市—级主要报刊发布【公告要求限期处【理公告期限不得【少于30日
! 公告期限】届满:。仍无法确定违法建】设当事人的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可以在公】证机:构办理证据保全手续!后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 违法建设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应—急、综合行政—执法、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以及消防救【援机: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消除隐患排除危【险
》第,十八条 拆》除违:法,建设不得《以,任何形?式给予补偿
】 ? 依法对违法【建设实施强制拆除的!强制:。拆除产?生的费用由》违,法建:设当事人《承担
第【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 (一)【。发现违法建》设不:。报告: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 ?(二:),对经:依法查处的违法建设!不制:止违法建设施工设备!或者材料进入物业服!务区域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条 违》反本:规定第八条第三【。项规定、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按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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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供水或—者供电经《营服务?企业:为违法建设提—供相应服务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 : (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承《建违法建设项目【的,对单位处以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 (三)单【位或者个人为违【法建:设提供水、电接驳】的对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 : (四)单位或!者,个,人利用?违法建(构)—筑物开展租》赁活动的按照每平方!米处以2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一》条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违法建设《制止、查处等—相关管理《。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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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未履行日常巡—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建设不报!告、不制止的—;
】。 (二)对查实的】违法建设不依法【处理的;
】 (三—)未按?。照,规,定履行?。。协助、配合职责【对属于本部门的职】责推诿、拖延或者】拒绝:。。履行的?;
— (四)—。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情形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20】23年?7月:1,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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