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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贵阳市违【。法建设查《处规定 (2!022年12月9】日贵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2023】年5月25日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 为《了有:。效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规范城乡建设【管理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城乡规划【区,内违:法建设的《制止、查处等—相关管?理活动 —。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违法《建设是指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以下!统,。称建(构)筑物【)的活动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  (?。一):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 ?     (二)!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 】 ,。    (三—)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或者【临时建设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第》四条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城市规划区》。、镇规划区内的【违法建设查处—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乡规划区、【村庄规划区或—者村寨规划区内【的违法?建设查处工作 【     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城乡规划【区内规划许可后的日!。常监管?。和违法建设查处的】业务指导及配合【工作 —   ? 住房城《乡,建设、民《。族宗:教、公安、》。生态环境《、交:通、水务、文化和旅!游、应急、市场【监管、林业、人【民防空?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违法建》设的相?。关管理工作 —   》  开发区管—委会:。。在其辖区和职责范围!内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做好违法建设查处】的相关工作》 ?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违法【建设查?处工作经费》予以保障并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违法建设执》。法联动协《。调机制?。。研究解决违法—建设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和相:。关部门参与的违【法,建设巡?查机制实《行网格?化监管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违法建设】巡查制度明确巡查】、信息登记和报告】的责任、内容及方式!     村!(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应—当协助开展巡查发现!违法建设应》当劝阻并立》即报:告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 第七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严格!落实违法建》设巡查制度》对服务区《域内建设施工—、装:。饰装修活动开展巡查!发现违法建设应【当,劝阻并立即》向,违法:建设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报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派员到现》场处理 》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配合—违法建设查处工作】对经依法查处—的违法建设应当制止!违法建设施工设备、!材料进入《物业:服务区域 — 第八条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执法工作需要将违法!建设信息及时—告知有关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相关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在获【知违法建设信息【后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得为违【法建(构)筑物办理!相关交易手续不得】为违法建设的—房屋办理租》赁备案; 》   》  (二《),。市场:监管部门《不得将?违,法建(构《)筑物作为》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   【 , (:三):供水、供电等经营】服务企业《不得为违法建设【提供供水、供电服】务; 》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规定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   ? (一)承》建违法建设项目【;    】 (二)《。为违法建《设提供水、》电接驳; — :   ? ,(三)利《用,违法建(构)筑物】开展租赁活》动,    【 房地产《销售单?位不得采取赠送【。使用面积等方式【误导:购房者占《用公:共空间进行违法建】设 《 第十?条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查处违【。法建设应《当区分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情形和【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情形】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情》形应当区分》。可以拆?除和不能拆除的情形! ?   ?  违?法建:设查:处过程中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对重:大复:杂、取证困难、【难以定性需要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协助的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办理 《 : ,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可?。以利用遥《。感监:测、航拍《、电子监控等技【术措:施调查、收集—、固定违法建设的有!关证据 《 第十》。一条 下列违法【。建设行为属于—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情形 !。     (一)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在限期内】。采取局部拆除—等整改措施能够使】建设工?程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的; — ,     (【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开工—建设但已《取得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文件且【建设内?容符合或者采—取局部?拆除等整改措施后能!。够符合审查文—件要求?的  —   前款规定以】外的违法建设行为】属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情】形,。。 , , , ,第十二条 下列违】法建设行为属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且不《。。能拆除的情形 【     (一!)拆除违法建(构)!筑物影响合法建(构!)筑物主体》结构安全《或者:相邻建(构)筑物】主体:结构安全的;— 《    (二)拆除!违法建?(构)筑物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  :   (三)—。违法建(构)筑【物在:。不危害公共安—全、损害《公共利益的情况【下拆除?会严重损害无—过,错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的 !   》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 — ,     》本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乡镇人民政府—邀请有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协助认定—     违!法建(?。构)筑物不能—拆除的认定情况应当!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第十—三条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违法建设—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由】同级人民政府统【一责成?或者一案《一责成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照执法权限】依法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第十四条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正:在进行?的违:。法建设应当当场责】令立即停止建设、限!期自行拆除;当【事,人,拒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照同级人民政】府的责成要求依法采!。取查封施工现场【、立即强制拆—除,等措:施    】 乡镇人民》政府对正在进行的】违,法建设应当当场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立即—拆除 第十五!条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对违【法建:设实施查封或者【强制:拆除:应当通知《。违法建设当事人限】。期清理违法建—设内:的物品违法建设【。当事人拒不清—理的应当制作物品】清单代为临时保管】物品并通知》当事人限期领取【;逾期不领取的在留!存证据后《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处置 】 ,    前款规【定的物品清》。单,应当:由违法建《设,当事人签《字确:认;当?事人不签字的由违法!建设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对物品清点予以【见证:或者由公证》机构:予,以公:证 ?。 , 第:十六条 无法确【定违法建设当—。事人的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违法建设】现场显?著位置张贴公告并】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市级主【要报刊发《布公告要求限期处】理,。公告期?。限,不得少于3》0日  【   公告期限【届满仍无法确定违法!建设当事人的—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可以在—公证机构办理证据保!全手续?后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 违法建设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应急、综》合行政执法、—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以及】消防救援机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消除隐患排!除危:险 第十八条! 拆除?违法建设不得以任何!形式给予补偿 ! , ,   依法对违【法,建设:实施:强,制拆除的强》制拆除产生的费【用由违法建》设当事人承担 【 第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   ? (一)发现违法】建设不报告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二)?对经依法查处的违】法建设不制止违法】建设施工设备—或者材料进入物业服!务区域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条! 违:反本规定第八条第】三项规?定、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按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    》 (一)供》水或者供电经—营服务企业为违法】建设提供《相应服务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   《  (?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承建违法建【设项目的对单位处以!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三)单!位或者个人为违法】建设提供《水、:电接驳的对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 ? ,  : (四)单位或者】个人利?用违法建(构—)筑物开展租—赁活动的《按照每平《方米处以2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一条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违法《建设制止、》查处等相关管理【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    (一—)未履行《。日常巡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建设不报告【、不制止的》; ? :   ? (二)对查实【。的违法建《。设不依法《处理的; 【     (三【),未按照规定履行【协助、配《合,职责对属于本部【门的职责推诿、拖延!或者拒绝履行的;】     】(四)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情:形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202!3年:7月1?5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