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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市消?防条例 —。 (2023年8月!17日郑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023》年9月28》日,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 为了加》强,消防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适用本条例—   —  本条例未作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将消防工!作纳入网《格,化基:层治理体系 】 ,第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实施 《     消防!。。。。救援机构《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开《展综合性《消防救援、消—防监督检《查和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等相关工作消!防救援机构可以依法!委托符合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按照职—责分:工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依法《做好本行业、本领】域的消?。防工作 【    新兴行业】、领域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不《明,确的: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确【定监:督管理部《门 《 第五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设立《消防安全服务中【心承:担辖区防火巡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督!。促火灾隐患整改;】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建立》乡,镇专职消防队按照】标准配备消防装【。备承担火灾扑救【工作 —    村(居【)民:委,员会按照规定—建立志愿消防队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并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助 — :。第,。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单位消防安全—职责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并根据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或者志愿《消防队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 第七《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并根?据实际情况》建设消防《科普基地、消—防体验馆和消防主题!公园等公益》性消防宣传》教育场所 》 第八条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辖区?内独居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人《群进行登记并—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协助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帮扶— 第九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进消—防数据?应用平台建设—实行全时段、—可视化?的消防安全》监测、评估和预【警,。 ?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动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火?。灾预防、区域火灾风!险评:估,、灭火和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应用—采用消?防设施传感器—。、电气火灾》监控、电动车辆【智能充?电、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系【统、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等技防、物防措!施,提升火灾预防、【扑救和应急》救援水?平     !。消防救援机构—和有关部门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消防安》全信息采集、监【测、预警《的不替代单位承担】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 第十条 》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消防《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擅自改变【用地性质确需改【变用地性质的—应当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会同消—防救援?机构另行选择适当地!点并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十一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公《共消:防安全需要合理规划!建设消防站 !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在下列区域建设小】型消防站《 :。     (一】)距离消防站较【远消防救援难以快速!。到达的区域;— :  ?。   (《二)商业密》集区、耐火等级低的!建筑密?集区、老《城区:、历史地段或者街】区; ? ?    (三)经】消防安全风》险评估确有》必要设置的》区域 》。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  【  : 建设消防站、小型!消防站?、,微,型消防站应当符合】有关标准和规—定配备消《。防车辆、器材装备、!。火灾:报警和消防通—信,。指挥系统等设施 】 : 第十二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灭火!。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制度并根据国家标】准和灭火救援—工作的需要》配备:特种车辆(艇—)、:器材和装备》用于石油化工企业、!高层及?地下建筑、隧—道、大型桥梁、【轨道交通《等火:灾扑救和灾害处【置 : 第十》三条 市政》公共消火《栓应:当与市?政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同步建】设建成?后由城市《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建设资料由!城市:管理:部门与消防救援【机构等?单位实行共享;建】设经费?按照规?定纳入市《政道路?建设总投《资维修、养护费用】纳入财政预算 【  《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村民委员会应—当加强农《村消:防水源建设在建设农!村给水管网时应当同!时建设公共消—火栓并满足消防【用水的需要没有【给水:管网的应当》依法利用河流、湖】泊,、水库、水渠、【水井等水源》设置消防取水点并配!备必要的取》水设施 —。     统一规划!的农村住《宅区应当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设!置消防设《施 第十四】条 :城,市、农村道》路建设应当》保证消防车正常通】行城市道路不—能满足消《防车通行要求的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组织维修、改造;农!村道路不《能满足消防车通行】要求的交通运—输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职,权,及时组织维修、改】造  — ,  因施工作—业导:致道路无法通行的】施工单位应当在获得!施工作业《许可之日起二日内】将,道路封闭区域、封闭!期限书面告知当地消!防救援机构封闭【。区域、封《闭期限有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 : 第十五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对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     物业】服务区域内的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供电、安全—疏散等共用消防设】施,、设备需维》修、更新或者改【。造的在保修期内由建!设单位承担;保【修期满后可以按照】规定:在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 ,第十六条 》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不得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作【为建:筑材料  】 , , ,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内装修、装饰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使用【不燃、?难燃材料 【     》。冷链生?产、储存《企业:。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做?保,温层 —第十七条 人员【密集:场所应当按照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在明:显位置设置疏散示】意图并且通》。过图画、广播、【。视像等形式向公众】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方《。法 》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及其包房内应!当设置声音或者视】像,警报在?火灾发生初期及时】播,送,火灾:警报引导《人员安全疏散 】     禁止】在公众聚集场所存】放或者使用烟—花爆竹以《及其他?易燃易爆危险品 】 第十》八条 劳动密—集,型企业不得将生【产车间设置》在仓库上层不得【与危险化学品—仓库设置在同—一建筑内 —     多【家企:业合用?。同一建筑物的应【。当确定?专门人员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等进行统《一管理 》 , ,第十九条 社—。会,福利机构、医养结】合,场所:、学:校、幼儿园等—场所禁止在》宿舍、起居室吸烟】、使用明《火禁止在《。外窗、阳台等部位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设置安全防护】网的应当留有消【防应:急逃生窗口 — 第二十条 】居民住宅《区规:划、建设电动车辆】集中充电设施应【当符合?消防、用电等安【全,。技术标准集中充电场!所设置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设置单独的防火【分区和警示》标识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 !     鼓励【住宅区安《装智能管控系统等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的设施 !    》 禁止在住宅建筑】的公共走《道、安全出口、楼】梯间、门厅停—放电动车辆或者为】其充电禁《止私:拉乱接?电线充?电 《 第二?十一条? 下列建筑和场所禁!止住宿?  》  : (一)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建筑;《 《    (二)具有!火灾危险的》厂房、仓库、—集贸市场、商场【。和公共娱乐场—所;   】。  (三)地下【建筑内设置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 —     (四!)法:律、法规及》。消防: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建筑—和场:所 》  : ,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储《存、经营《场所确需留》人,值守:并住宿的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场所内的住宿部分应!当,设置在靠近门窗、便!于逃生的位置并【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之《间设:置符合标准》的防火分隔其外【窗,、阳台不得设置无】法从:内部开?启的:金属栅栏以及阻【碍人员逃生的招牌】、广告牌《等障碍物;场所内】应当配备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或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简易喷淋》装置、应《急照明灯《具等消防器材—、设:施设备并保》持完好有效;场所】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宽度应》当,满足人?员安全疏《散,的需要并保》持畅通 【第二:十二条 具有餐饮、!住宿功能的农家乐、!民宿等农村》。经营场所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    (一—)配备灭火器、【手电、逃生用口【罩或者自《救呼吸器等消防【器材按照规定设置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或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保—持完:好有效?;     !(二)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楼梯间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安:装应急照明设施; ! ?    (三—)不得在客房内使】用,明火加热、》取暖:;在其他场》所使用明火的应当】设置单独《区域并远离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地—和柴:草、饲草、农作物等!可燃物堆《放地以及车辆停【放区域;《 :     —(四)其他应当【遵守的消防安全【规定 第【二十三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  :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者或者管理者应!当组织员工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培】训员工在火灾发生时!组织、引导在—场人员有序疏散【的技能 【    大型会议的!承办者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提—前,向参会人员》告,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位置》    【 医:院、社会福利机构、!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单位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含火灾—发,生时保护病人、老人!、残疾人、》学生、?婴幼儿的相应措施 ! : ,第二十四条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专职消防队应当定期!采集辖区《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交通道路、水【源、内部消》防设施、建》筑物使用及重—点部位等信息并及时!录入灭火救援预案系!统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专职消防队应当针】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具体情况制定灭】火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  :  有关单》位应当配合制—定灭火?救援预案参》与灭火救援演练【 , 第二》十五条 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或者产》生,社会影响的一般【火,灾,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调查处?理;发?生较大火灾》事故的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调查处理;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 :  :   具有特定情】形的一般火灾事【故市消防救援机构可!以报请市人民政府提!。级调:查处理  】   ?。火灾扑灭《后发生?火灾的?单位:和有关?人员应当按照消防救!援机构的要求—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情况 —第二十?六,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机?制相关要求将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经费】、人员经《费,、日常运行业—务,经费等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工资待遇不低于当地!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并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 :    乡》镇人民政府、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的】。组建单位应当切实保!。障专职消《防队员的《待遇按照规定为专职!消防队?员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专职消】防队员?的工资?待遇与?其职业的《高危:险性相?适应:   —  志愿消防队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志—愿消防队员》参加火灾扑救并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志—愿消防?队员给予适当奖励】。 , 第二十七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及人员纳入地!方表彰和奖》励范围?制定并落《实消防救援》人员工资待遇、伤】亡抚恤?、家:属随调、子女教【育、住房保》障、看病就医等优】待政策 》。 :    建立—和完:善,消防救援人员—职业病?检测防护、心理疏导!和诊断救治等—制度加强职业健【康保:障 第二【十,八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实施的火灾风!险评估、消》防技:术,服务、消防安全【宣传:培训、特《殊人群消防安—全帮扶?等消防安《全服务事项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可以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有关规定《实施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各自—职权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有关:场所住?宿部分的外窗—、阳台设置无法【从内部开启的金【属栅栏或者阻碍【。人员逃生的招牌、广!告牌等障碍物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停产《停业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的由消—防救援?机构对单位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第三《十条 本《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