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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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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8月29日长春!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2004》年1月1《3日吉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 根据20—15年4月22【日长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2015》年,。7,。月30日《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的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23年4》月,20日长《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2023年5月3!。0日: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长春?市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条 !为加强?对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管理防御与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地震安?全性评价《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地震安全《性评价是《。指根据?对建:设工程场地条件和】场地周围的地—震活:动与地震地》质,环境的分析按照工程!设防的风险水准【给出与?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相应的地震烈度和地!震动参数以及场【。地,的地震地质灾害【预测结果
】。第,四条: 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管理【工作
】 县(《市)、双《阳区、九台区—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管理工作
! 《 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的管理工作
】
开发!区,管理机构根据—授权负责《本辖区内《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管理工作
【
?。第五:条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应,当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 法律《、法规、《相关技术标准—规定需要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应当《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照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其他?。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应《当按照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或者:地震小区划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
》 幼儿园、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采】。取有效措施》增强抗?。震,。设防能?力,
第六条 】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一》。)有与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适应的地震!学、地震地》。质学、工程地震学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
】 (二)有!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的?技术条件《
第七条 】禁止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以其他》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的名义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禁止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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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需要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设,。计前组?织,完成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单位:。。对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质量负责【
: 第九条》 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对建设工程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且向建设单【位提:供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
— —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一?。)工程概况》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技《术要求;
】 (二)地震!活动环境《。评价;
《
》 (?三)地?震地质构造》评,价;
【 (四)—设防烈度或》。者设计地《震动:参数;
《。
(】五)地震地质灾【害评价;
! ?(六)?其他有关技术资【料
第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下列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报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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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国家—重大建设工程—;
:
《 (《二)跨省、自治区】行,政区域的建》设工程;
! (三》。)核电?站,和核设施建设—工程
】。 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报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审定
【。。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施工的【全过程?负责
《 》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抗【震设计并对抗震【设计的质《量以:及,出具: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准确性负责
【
?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并对?施工质量《负责
】。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选用—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第十!二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机构负责项目审批的!部门应?当将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内《容对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未包含抗!震,设防要求《。的,项目:不予批准
第!十,三条 市、县(市】)、双阳区、九【台区:。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市)、双阳区、!九台区?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以—其,他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的名义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的;《
— (二)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的
第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未依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或者【未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由?市、县(市》)、双阳区》、九台?区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 第十六《条 负责地震安全性!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不依法!履行职责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 , ,第十七条 本条【。例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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