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春市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
(—。2003年8月29!日长春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200【4,年1月?13日吉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 根?据2015》年,4月22日长—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201《5,年,7月30日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的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23年4—月20日长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202》3年5月3》。0日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长春市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条》。 为加强《对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管理防御与【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地震安】全性评?价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地震安全性评价【是指根据对》建设工程场地条件】和场地周围的—地,震活动?与地震地质》。环境的分析按照工程!设防的风险水准给】。出与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相应的地】震烈度和地震动参数!以及:场地的地震》地质灾害预测结果】
第》四条 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管理《。工作
】 县(市)、双阳!区、九台区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管理工作
】 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的管理工作
! —。。开发区管理机构【根据授权负》责本辖区内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管理工作
【
第五条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应当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 《 法律、法》规、:相关技?术标准规定需要【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应当】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照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其?他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应当!按照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或者地震小区划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 , 幼《儿园:、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采取有效措施!增强抗?震设防?能,力
第六条】 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 , (一)有与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适应的地》。震学、地震地质学】、工程地震》学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
【 (二)有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的技!术条件?
第七—条 禁止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以其他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的名《。。义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禁止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
? 第八条 需要【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设计前》组,织完成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单位对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质量负责
】 第九条 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对建设》工程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且:向建设?。单位提供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
】
— 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一)工程概》。况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技术《要求;
】 (二)—地,震活动环境评价【;
【 (三)地—震,地质构造评》价;
】 (?四)设防烈度或【者设计地震动参数】;
【 (?五)地?。震地质灾害评价【;,
,
《 (六》)其他?有关技术资料
【
第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下列《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报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审定》
《。 (一)国】家重大建设工程;】
— (二)跨省、】自治区?行政区域的》建设工程;》
【 (三)核电站和】。核设施建设工程
! ? 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报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审定
】。。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施】工的全过《程负责
!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抗震设】计并对抗震设—。计的质量以及出具】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准确》性负责
【 ,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并对】施工质量负责
】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选,用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 :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 :第十二?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机构负责项》目审批的部门应当】将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内【容,对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未包含抗!。震,设防要求的项目不】予批准
第】十三条 《市、县(市》)、双阳区、九台】区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市)、双阳区【、九台区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以!其他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的】名义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的;—
— (二)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的】
第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未依: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或者未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由?市、:县(:市)、?双阳区?、九台区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 , 第十六条 负责地!震安:全性: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不依法履行》职责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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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本条—例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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