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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城市《内河管理条例 】。 (20》。23年4月27日宁!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20!23年?5月31日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 ?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内河【管,理和保护改善—城市水生《。态环境发挥城市【。内河:排水、防洪防涝、】景观等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福建省河道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城市内?河的规划、建设、保!护、利用及相关的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 ,本条例所称城—市内河是指本—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河道(包括】湖泊、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滞洪区)、!沟渠:及其附属设施 【 : 第三条 》城市内河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规划、综合》。。治理、严格保护、合!。理利用的原则服【。从城市?防洪防潮、排水防涝!的,总体要求维护城【市内:河自然形态和历史风!貌 第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内河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城市内河》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将城市内河—。规,划建设、维修养护、!管理运行等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 ,     —县(市、《区)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规定的职责】加强日常巡查—。。制止违法行为做好】本辖区城《市内河的清淤疏浚、!驳岸修砌、污染源治!。理,、垃圾?和漂浮物清理、【绿化建设、景观改造!、湿:地保护修复等管【护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可以依法《制定村规民约或【者居民公《约引导村(居)【民自觉保护城市内河!设施维?护,城市内河整》洁协:助,做好:辖区内城市》内河的清淤疏浚等工!作 : , :第五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是》城市内?河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牵【头开展城市内河建设!和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    (一—)组:织编制?城市内?河综合保护》专项规划和城市内河!整治年?。度计划; — ,     (—二)组织实施—城市内河综合整治;! : ,     (三【)监督涉及城—市内河的市》政,工,程(含排水防—涝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  》   (四)建立】城市内河《管理信息《系统:; 《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     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内!。河水资源保护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利用!监督水利防洪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     】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城》市内河流域范围【内城市、村》。。庄的垃圾《收,集、转运《、处理机制查处涉】河违法建设》监督城?市内河绿化养护工作!  》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负责对城市》内河水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开展水质监【测分析定期向社会公!布水环境质量状况】信息 ? ,。     —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业、》。海洋渔?。。业等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内河管理的相!关工作 》 第?六,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水》行政、城市管理、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在本条例】施行后一《年内编制城市内【河综合保护》专项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     城市【内河综合保护—专项规划应当明确内!河名录、《管理范围《、管控要求、控源】截污、防洪排—涝、:河道清淤、滨水空】间改造、生态补水等!内,容保障城市内—河防洪排《涝、:。蓄水调水、水体通畅!等基本功能》满足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文】化景观、水环—境生态综合整治【。的需要以《实现城市内河—。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 《。   ? 编:制城市?内河:。综合保护专项规【划应:当遵循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并且与防《洪防潮、排水防涝、!雨污管网建设等涉及!。城市内?河管:。理的专项规划—相衔接 《     经】批准的城市内河综合!保护:专,项,规,划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后按照原审批】程序执行 】第七条 城》市内河管理实行名录!制具体?名,录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水行?政,、城市管理、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编【。。制和:调整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     城】市,内河名录的内容包】括城市?内河名称、》。起,止点、河道》长度、?水域面积、主要功能!、管理范围等事项 ! 第《。。八条 城市内河管理!严格落实河(湖)长!制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城市内河名—录在城市内河沿岸显!。著位置设置》城,市,内河河(湖)—长公:示牌公开河(湖【)长制工作》的有关信息河(湖】)长:。相关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予以更】新 第九条】 城市内河管理范】围包括河《道水体、河床、防洪!排涝泵站、》滩地、堤岸、护【栏、坝闸、明渠、隧!桥、暗涵、管道、】护坡、码头、驳岸】、岸线及两岸绿化】、,景观等 》 :    城》市,。内河:管,理范围划定后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设置》界桩或者公告牌 】 第十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水行政、城市管理】、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城】市内河水系》、水:域、:。排污口、雨》污管网建设设计图】纸、截污《管、截流井》、调蓄池等基—。础,调查工作建立健【全城市内河建设管理!档案加强城》市内河管《理信息化、数—字化建设 — 第十《一条 城市内—。河新:建,改造:。、清:淤拓宽、污染源【治理等整治工程以】及在城市内河—管理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跨》河、穿河、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管道、路灯、缆!线、取?。水口、排《水口、?河滩公园等涉—城市:。内河建设项》目应当符合有—关规划以及防洪排涝!、环境保护、景【观美化等相关—规定、技《术,规范和标准 【 第十二》条 修建涉及城市内!河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请!审核:前将工程建设方案】与防洪评价报告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并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    》 建设单位应当将项!目区:域范围内《。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城市内?河保护?事项纳入项目建设内!容,: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 】 : 第十三《条 在城市》内河管理范围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禁止堆放阻碍行洪!的物料 —。   ?  城市内河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拆除内河管理范】围内:已有的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 第十四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统】筹规划建设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加】强城:镇排水与污水管网质!量管控?建立定期排查和养护!机制推进老旧污水管!网改造和破损修复】提高城镇污》水收:集、处?理效能?     】排水管网《建设应?。当实行雨《污分流新《区建设和老城区改造!不得将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相互混接  !   对尚》未实施雨污分—流的旧城区、城【中村应?当,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尚,未改造的应当—在合流管道进入【城市内河前》采取设置《截污设施、调蓄【设施等措施 【   《  在城市》内河周?边,区,域软基土《地上埋设污》水管网的建设项目】应当按?规定要求做好污【水管网的软基—处理: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软基》土地污水管网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的监督和管理 ! 第十五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水行政、【城市管理、》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制定城市内》河整治?。年度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城市内河整治内容包!括 》    (一)【河道清淤疏浚、截污!纳管、补水调水【等工程?;  —   ?(二)对水体及河岸!垃圾、漂浮物—等进行打捞、清理;! :     (三】)护岸、护栏、【桥,梁、涵闸、电力【、照明、通信、界】桩,、公告牌等设施【。的,建设、改造和维护;!    【 (四)《城市内河管理—范围内的绿化—和景观建设》; :     【(五)拆《除和改造不》符合防洪标》准、占用河道等违】法建(构)筑物;】 《    (六)开展!增殖:放流等生态修—复活动 《 第十六—条 城市内河整治应!当保护内河历史风貌!维持内河自然—形态不得任意截弯取!直不得擅自改变【内河:岸线不得擅自填堵、!覆盖:、缩窄、硬》化内河 【第十七条 》城市内河每五年应当!进行清淤疏浚对易】淤积:河段应当加密清淤】。频率保持水体通【畅 ?  ? ,  清淤底泥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 第十八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等部门制定调】蓄计划和水量—分配方?案维持城市内—河基:本生态用水需—。求维护内河生态健】康  —   鼓励将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的:再生水用于城市内河!补水 ? ?第十九条 在城市】内河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    《 (一)炸鱼、毒】。。鱼、电鱼《或,者使用?禁用渔?具捕捞; — ,     (—二)围网养殖饲【养家禽、牲畜; 】    — (三)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高秆作物或》者擅自砍伐树木;】  》   (四)—占用公共《用地种植蔬菜—、水果等农作物;】     (!五)倾倒渣土、泥】浆、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 —     (六【)违法?排放污?水; 》     (七)】在界:。桩,、公告牌或》者河(湖)长—公示:牌上:张贴、涂污、刻划】或者移动、》拆除:。、损毁界《桩、公告《牌或河(湖)—长公示?牌;: 《    (八)养】殖、投?放、丢弃危害—水生态安全的外来】物种或?者其他?非本地物种种质资】。源,;, 《    (》九)抛弃、》。掩埋动?物尸体; 》     【(十)擅自》铺设缆线、管道【; 《    《 (十一)擅自从】河道:取水用于生》产经营; — , ,    (》十二)?擅自填河《断,水、拦河筑堰—、设置阻《水抽水?设施; 《。     (】。十三)破坏、侵占】和毁损驳岸等防【洪工程?和水文、《通信设施以》。及防汛备用的器【材、物?料等;   !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坏城市内河设—施,和破坏城市》内河生态环境的【行为 第二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四项规—定占用公共用地【种植蔬菜、水—。果,。等农作?物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七《项规定在界》。桩、公告牌或者【河(湖)长公示牌】上张贴、涂污—、刻划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移动、拆除、损【毁界桩、公告牌【或者河(《湖):长公示牌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 第二十—二条 本条例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