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章 渔港规划!、建设?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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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县(市)区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辽宁省!沿海渔港布局规划和!渔业生产实际编制】本行政区域》内沿:海渔港总体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并报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渔港【总体规划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体现合!。理利用岸《线、土?地和海域资源的【原,则并与海上》交通资源规划、江】河流域?规划、防洪规划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规划相衔接】、,协调
】 编制渔港总体规!划应:。当组织专《家论证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征求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海事管理—机构、有关》。。军事:机,关,和渔港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的意见
!第八条 《渔港建设应》当,符合渔港布局规划】和渔港?总体规划
【 渔港工】程项目的建设应当】执行国家、省—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和—安全评价的》要,求需:要进行防洪评—。价等其他评价—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进》行
》 渔业港【口,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和: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渔港辅助性设—。施应当与渔》。港建设?同步施工《按期投?入使用
》。 新建】、改建、扩》建渔港应当突—出避风防灾功—。能保证码头、防【波,堤和:。护岸:建设质量完善航【标、港口监控系统、!港口消防、照明【。设施和?抢险救灾船艇—等配套设施设备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 第九条 渔港建】设使:用土地和《海域应当按照城乡规!划、土地、海—域使用、河道和【航道: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十,条 :。渔港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制定渔港《章程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 渔港】。章,程应当?包括对?渔港的地理位置【。、航道条《件,、港池水深、—。机械设施和装卸【。能力:等情况的说》明以及贯《彻执行有关渔港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具—。体措施等内容—。
? 第:十一条 渔港经营】者应当依照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渔港—经营履行渔》港和渔港水域—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 渔港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落,实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配置责任加】强渔:港接收设施与城【市公共转运、处置设!施的衔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渔!港生产生活垃圾和】。污水不得拒绝接收】船舶送交的垃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
: 第十二条 渔港!经营者应当》建立船?舶进出港登记制度核!验进出渔《港,船舶的身份不—得为“?三无”船舶》和涉嫌从《事,偷渡、?走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船舶提供港】。口服务
】 伏季休渔【期间渔港《经营者应当向渔港所!在地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船舶【进出渔港情况
! , 渔港经营】者,应当依法公布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 第十三条 渔港】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渔港?公共卫生管理—制度:。完善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维护好各类】。卫,生设施并《做好公共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定期培训【、,应急演练等工作【对渔港落实公—共卫生事件控制处置!。等措施承担主体责任!
渔港经!营者:应当服?从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通告配—合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依:。法采取的各项公【。共卫生事件预防【与处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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