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规划与管控!
《第十:三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落实国家发展规划、!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以及本《省国土空间》规划构建以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为统领!以省级黄《河流域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为支撑】的黄河流域规划【体系发挥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引领、指导和!约,束作用
【 ? 黄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应!当与黄河流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
《 《 省人民《政府、黄《河流域市《(州)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第十四条 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国家层面相【关,规划、本省国土【空间规划《、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组织编】制甘肃省《黄河流?域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安排?本省黄河流域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优化】国,土空间结《构和布局统领黄河流!域,。国土空间《利用任务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编制甘肃省黄【河流域国土空间规划!。。应当构建沿黄生态】带、甘南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祁连山水源—涵养区、陇中陇【东黄土?高原水土保持区、】中部沿黄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区和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等生态、生】产、生活《。总,体布局
第】十五条? 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统筹黄河—流域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和—计划安排稳》定生态保护》空间优化农业—空,间合理控制城镇发展!空,间
》 黄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对:辖区范围内黄河【流域国土空》间实施分区、分类】用途管制
】 黄河流域】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活动应当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并依法取得规划】许可:对不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的不得办!理规划许《可
》 禁止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未经国务【院批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禁止擅自占用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
【 《 黄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控制黄—河流域?以人工湖、人工湿】地等形?式新建人造水景【观黄河流《域统筹?协调机制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加强监督管理!
? 第十六条 黄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严格落实国】家岸线管控要求【禁止在?黄河干支流岸—线管控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黄河干—流岸线?和重要支流》岸线的?管控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但是以提】升安全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
》 第十七条— 黄:。。河,流域水电开发应当】进行科学论》证符合国家》发展规划、流域【综合:规划:和生态保护要求对】黄河:流,域已建小水电工程】不符合生态保护要求!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分类【整,改或者采取措—施逐步退出
】 第十八《。条 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和:黄河流域市(—州,)人民政《府按照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的原则依【法编制甘肃省黄河】流域综合规》划、水资《。源规:。划、:防洪规划《等对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开发—。、利用?和水害?防治作出总体—布局
第【十九条 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土】空间规划、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以】及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组》织编制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 黄河?流域市(州)人民】政,府应当依据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第二!。十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和资源】利用状况按照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要求制定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报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后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应当: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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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按照》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进行管理—
黄【。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优化空间【开发:保护:。布局推进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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