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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消—防安全
【第三十七条》 电动车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用电安全规!定私:拉电线、插座—为电动?车充电
》 : 禁止电动车!。。在住宅楼《、公共建筑的公共门!厅、共用走道—、楼梯间、》楼道等共用》部位以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内:区域停放、充—电
》第三十八条 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单位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电动《车停放、充电设施】消,防安:全实:施,管理加强防》火检查和夜间—巡查及时劝阻和制止!电动车在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的行为没》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管理单《。位的所在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导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确定!电动车停放、充【电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
!物业:服务企业和居民有权!对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制—。止的应当及时向【消防救援《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举报!
第》三十九条 车站、医!院、商场、学校、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馆,、公园等《公共建筑、公共【场所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配套?规,划、建设电动车停】。车设施?
? 单位【和居民住《宅区应当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充电:。设施电?动车集中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安全充电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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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法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充电设?施的应当划出一【定,的安全?区域设置电》动车临时停放点、充!电,设施集中管》理
第四十】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指导本《市住宅小区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配套?建设
— 新建住宅小!区应当规划和配套】建,设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增建、?。改建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完【善,集,中充电等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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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 电动车—。。充电场?所管理者、充电设施!服务经营者应—当建立保障用电安全!的制度和措施设置专!用,插座安装《。漏电保护等安全【装,置配:备灭:火器材并《做好专人日常维【护、巡查检查—。和,应急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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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电动—车停放场地》使用性质不得擅自】撤,除电动车停放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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