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防震?减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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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2《1日海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防御和减轻地震】、,火山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防震减灾工》作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逐步》提高防御地》震、火山灾害的能】力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健:全防震减灾工作【体系加强《防震减灾队伍建【设并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考核
》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震救灾工作其日常】工作由本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承担: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应急《管理、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民政、卫生健康!。、,公安、教育、自【然,资源和规《划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防震减灾【工作:
: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做好防《震减灾?工作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防震?减,灾知识的科》学普及和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防震减【灾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能《力,
?。 》每年5月1》2日全国防灾—减灾日所在周为本】省防:震减灾?。宣传周
! 鼓?励家庭?和个人常备地震应】急物品掌握自救互救!方法降?低地震灾害》损失
《 第?六条 省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根据地—震、火山活动—趋势提出确》定本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意见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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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地震、火山监】测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地震、火山短期!与临震、临喷预【测方案建立跟踪【会商制度提高—地震、火山监测预】测能力
】 : 省人民政府和沿海!。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海》域,地震、火《山监测及《时,向,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和当地海事!管理机构通》报海域地震监测情况!提高地震海啸监【测预警能力》
? 第七条 》全省地?震、火山监测预警】台网由省级地震【、火山监测预警【站网和市《、县级地《震监测?站网组成《。实行:统一规?划分级、《分类管?理其:建设、运行和—维护的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第八条 水!库大坝、油田、【矿山、石油化—工、核?电站、?特大桥梁《、发射塔等重大【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建设专用地震】监,测台网或者强震【。动监测?设施
】 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强震动监测设施!的运行、管理—。由,建设单位或者管【理,。。单位负责并接受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的指】导
【 :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强震动?监测设施应当与【全省地震、》火山监测预警台网】联网
第【九条 地震、火【山监:。测预测工《作实行专业台网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原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鼓励、支—。持各种形式的—群测群防活动—完,善地震?宏观异常报送、调】。查核实机制》并给予?指导: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震!、,火山监测预警设施及!其观测环境》的保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划定地震、火!。山,监测预警设》施及其观测环境【的保护范围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并通报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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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一次性齐发—爆破用药相当—于四:千千克梯恩梯炸药当!量以上的爆破—作业:爆破单位应当在实施!爆破作业四十八小】时前将爆破地点、】。。时间以及用药量书面!报告爆破作业—实施地县级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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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调!。。查评估、《城市地?震活动断层探测【、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海洋地震构!造探测等工》作探索开《展海域地震区划【工,作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地震灾害风险调查】评估结果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治措:施提高地震灾害防】治能力城市地震活动!断层:探测和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应当作为编—制或者修订国土空间!规,划、抗震设》防要求的依》据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应当避开地震活】动断层?和地震危险地—段确:实无:法避开的应当—采取:符合建设工程使用功!能要:求和适应地震效应】的抗:震设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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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和》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管?理工作省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地震安全性评价【从业单位的监督管理!负责审定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和【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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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达到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
【 下列》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进行】。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照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 (》一)核?电站:和,核,设施建设《工程;
— (二)电!力设施中的大跨【越工程?国家和区域电—力调度中《心;
! (三)抗震设防】烈度七度及以上地区!的油气干线输送【。管道涉及光气合成】、精制、《使用及存储的—特殊设防类建(构】)筑:物和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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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型海洋风电!。。场、大型《海上固定油气设施或!。者地震地《质条件?复杂的海洋》油气设施;
【 ?。 ?(五)三级医—院中承担《特别重要医疗任【务的门诊、医技、住!院用房具有》Ⅰ级应急功能保【障医院的门诊、医】技、住院《用房承?担,研究、中试和—。存放剧毒的》高危险传《染病病毒、细菌【的,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的建?筑或其区段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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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独立特大型桥!梁及:独立特长隧道公路工!程、: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大于或等于】0.4?0g地?区的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的抗震危险地段【越江隧?道、海底《隧道等特别重要的】铁路:工程在城市》轨道交通网络中占据!关键地位《、承担?交通量?大的大跨度桥—梁和车站的主体【结,构城市道路中悬【索桥、斜拉桥以【。及跨度?大于一百五十米的】拱桥国际《或者国?内主要?干线机场的航管【楼液化天然》。气码头和储罐区护】岸;:
《 (七)国际!出,入,口,。局、:国际无线《电,台、国家卫星—通信地球站、国际海!缆登陆站国家级卫】星地:球站上行站混—凝,土结构塔高度大于二!百五十米或者钢【结构高度大于—。三百:米,的省:级及以上《的电视调频》广播发射塔》;
《 (八)研!究,、中试?生产和存放具有高放!射性物品以及剧毒】的生物?制品、化学制品、天!。。。然和:人工:细,菌、病毒的》科学实验《建筑;
— (—。。九)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需要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工程
! 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已—经开展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或者地震小区】划的区域按》照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或者》。地震小区划结—果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实际组织开展】已,建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普查未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已建建设!工程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引导农村村民—对未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已有村《民住:宅进行抗震》加固
《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民居抗震】防灾知识《宣传教育《支持、引《导村民住宅、乡村】公共设施采取抗【震设防措施并—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给予符合条》件的村民农房抗震】。改造: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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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会同【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推广经济适!。。用、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农村】民,居免:费为农村村民提供】抗震房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指导对农村!建筑施工队及工匠】。进行必要的》培训结合《乡村振兴、生态移】民搬迁、农》村危:房,改造等逐步提—高农村建《。筑的抗震设防—水平
《。 : , : 乡镇?。。人民政府《在村民住宅、—乡村公共设施报【建时应当《积极引导《其采取抗《震设:防措施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防震减?灾科:学技术研究合理【安排防震《减灾科?。研,经费投入加》强地震科技创新【基地、防震》减灾重点实验室建】设开发?和推广使用》减隔震、装》配式等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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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鼓?励科研机《构、院校等》加,大对:。。海洋地?震监:测的研?究以新科技、—新方式推进海洋地】震,监测设施建设
!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充分利用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统筹规划、》。建设应急避难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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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避难场所》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应急避难场所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
【 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儿童福利机构【、医院、机场、【车站、体育场馆、大!型商场、大型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应当设置应!。急,疏散通道
】 应急避【难场所、应》。急疏散通道》应当采?用统一标志并—在显著位置予—以标志?。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本级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上级人民政府的地】震应急预案和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地震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地《震应:急预案、《上级部门的地震应】急预案结合各自的】。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责《制定:本部门的《地震应急预案并报】同级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 《。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地震应急预案和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地震应急预】。案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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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铁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以及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核电》、,矿山:、危险物品等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地震应急预》案并报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 省人—民政府和火山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制定的地震】应急预案应当包括】火,山灾:害应急内容或者制】定专项的火山灾害】应急预案《
? 地震、】。火山应急预案应【当切实可行适时【检查:修订每两年》至少组织一次模拟】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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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地震灾害损》失调查评估》为地震应急救援、灾!。后过:渡性安置和恢复【重建提供依据
】 地震灾!害损失调查》。评估:工作由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住房城【乡建设、水务—、卫生健康、民政、!农业农村、教育、交!通运:。输等部?门共:同,完成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 (一)未依】法审定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或者确定》抗震设防要求的;】
》 (二)—未依法制定》地震、火山应急预】案的;
【 (三)【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情形
—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监测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 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根《。据国家和本省规【定已实?施综合行政执法【管理的由《省人民?政府确定的执法机构!或者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处理
【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海南省防震—。减灾条?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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