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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防《震减:灾规定 (】2023年7月2】1日海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防御和减轻!。地震、火山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防震减灾工作—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逐步提高防》御地震、火》山灾:。害的能力 【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健—全防震减灾工—作体系加强防震减灾!队伍建设并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考核— ,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震救灾—。工作其日常》工作由?本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承担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应急管理、】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民政、【卫生健康、公—安,、教育、自然资源和!规划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防震减灾工—作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做好防震【减灾工作《 ?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防震减灾《知识的科学》普及和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防《震减灾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能力 !  : ,  每年《5月12日全国防灾!减灾日?所在周为本省防震】。减灾宣传周 】 ,。    鼓励家【庭,和个人常《备地震应急物品掌】握自救?互救方法降》低地震灾《害损失 第六!条 :省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根据地—震、火山《活动趋势提出确【定,本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意见?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   《  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地震、】火山监测《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地震、?火山:短期与临震、临喷】预,测方案建立跟—踪会:商制度?提高地震、火山监测!预测能力 【。     省人民政!府,和沿海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海】。域地震、火山—。。监测及时向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和当地海事管理机】构通报海域地—震监测情况》提高地震海啸监【。测预警能《力 ? 第七条 全省】地震、火山监测预警!台网由?省,级地震、火》山监测?预,警站网和市》、县级地震监测【站网组成实》行统一规《划分级、分类管理其!建设:、运行和《维护的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第八条 《水,库大坝?、油田、矿山、石】油化工、《。核电站、特大桥梁】。、发射?。塔等重大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建设专用地—震,监测:台网:或者强震动》监,测设施 》     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强《震动监?测设施?。的运行?、管理由《建,设单位或者》管理单位负责—并接受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的指!导 :  《。   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强震动—监测:设施应当与全省地】震、火山监》测,预警台网联网 ! 第九条 》地震、火山》监测预测工》作实:行专:业台:网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原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鼓励、支持各种【形式的群测群防【活动完善地震宏观】异常报送、调查核】实,机制并给予指导 】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震、火《山监测预《警设施及其》观测环?境,的保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划定地震、火山监测!。预警设施及其观【测环境的《保护范围《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并通报有关部门【 《    一次性齐发!爆破用药相》当于四千千克梯恩梯!炸药当量以上—的爆破作业爆破单位!。。应,。当在实施爆》。破作业四十八小【。时前将爆《破地点、时间以【及用药?量书面报《。告爆破作业实施地县!级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调查!评估、城市地震活动!断层探?测、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海洋地【。震构造探测等—工作探索开展海【域地:震区划工作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地震灾害《风险调查评》估,结,。果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治措施提高—地,震灾害防治能—力城市地《震活动断《层探测和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应当作为编制或【者修订国土空间规】划、抗震设防要求的!依,据 :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应当避开地震活动!断层和地震危险地】段确实无法避开的应!。当采取符合》。建设工程使》用功能要《求和适应《地震效应的抗震【。设防措施《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和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管理!工作省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地震安全《性评价从业单—位的:监督管理负责审【定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和【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 【。 , , ,第十四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达到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  【。   下列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进行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照?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    (一)【核电站和核》。设施建?设工程;《   —  (二《),电力设施中的大【跨越工?程国家和区域—。电,力调:。度中心?; 《     (三【)抗震设防烈度【七度及以上地—区的油气干线输送】管,道涉及?光气合成、精—制、使用及存—储的特殊设防类【建(构)筑物和厂房!;    】 (四?),大,型海洋风电场、【大型海上固定油【气设:施或者地震地质条件!复杂的海《洋油气设施; 【    — (五)《三级医院中承担特】别重要医疗任—务的门诊、》医技、住院用房具】有Ⅰ级应《急功能保障医院【的门诊、医技、【住院用房承担研究】、中试和存放剧毒】的高危?险传染病《病毒、细菌的—。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的建筑或其区【段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库;  【   (六)—独立特大型桥—梁及独立特长—隧道公路工程、【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大于或等于0】.40?g地区的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的抗震》危险地段越江—隧道、海底隧道【等特别?重要的铁路工程在】。城市:轨道交?通网络中占据关键地!位、承担交通量大的!大跨度桥梁和车站】的主体结构城市道】路,中悬索桥《、斜拉桥以及跨度大!于一百五十》。米的拱?桥国际?或者国内主》要干线机《场的:航管楼?液化天然气码头和储!罐区护岸; 【 ,     (七)国!际出入口局、国【际无:线电:台、国家卫星通信】地球站、《国际海缆登陆站国家!级卫星地球》站上行站混凝土【结构塔高度大于二】百五十米或者钢结】构高度大于三百【米的省级及》以上的电《视调频广《播发:射塔:; 《     (八)研!究、中试生产和【存放具有高》放,射性物品以及剧毒】。的,生物制品、》化学制品、天然和人!工细菌、《病毒的科学实验建】筑;: :     (九】)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需【。要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工程 ?     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已,。经开展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或者地震!小区划的区域—按照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或】者地:震,小区划?结果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实际组】织开展已《建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普:查未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已建建》设工程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引】导农村村民对未【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已—有村:民住宅?进行抗震加固 】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民居抗震》防灾知识宣传—教育支持、引导村】民住宅?、乡村公共设施【采取:抗震设防措》施并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给予】符合条件《的,村民农房抗震改造补!助 《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会同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推》广经济?适用:。、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农—村民居免费为农村】村,民提:供抗震房《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指导对农村建筑】施工队及工匠—进行必要《的,培,训结合?乡村振兴、生—态移民搬迁、农村】危房改造等逐步提高!农村建筑的抗—震,设防水平 【     乡镇【人民政府在村民住宅!、乡村?公共设施《报建时?应当积极引导其采取!抗震设防措》施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防:震减灾科学》技术研?。究合:理安排防震减灾科】研经费投入》加强地震《科技创新基》地、防震减灾重点】实验室建设开—发和推广使》用,减隔震、装配式【等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  《  : 鼓励科研机构、】院校:等加大对《海洋:地震监测的研究【以新科技、》新方式推进海—洋地震监测设施【建,设 :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充分利用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统筹规】划、建设应》急避难场所 】    《 应急避难场所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应》。急,。避难场所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 】     【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儿:。童福利机构、医院】、机:场、车站、体—育,。场馆、大型商场、】大型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应当设置应》急疏散通道 !    应急避难场!所、应急疏散通道】应当:采用:。。统一标志《并在显著位置予以标!志 :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本【级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上级人民政》府的地震《应急:预案和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地震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地》震应急预案、上级】部门的地《震应急预案结合各自!的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责制定—本,部门的地震应急预】案并报同级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地震应【急预案和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地震应】急预案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 ,交通、铁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以及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核电、矿【山、危险物品等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地》震应急?预案并?报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 ,   省人民—。政,府和火山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制定的地!震应急预案》应当包括火山灾害】应急内容或者制定专!项的火山灾》害应急?。。预案  【   地震》、火山应《急预案应当切实可】行适时检查》修订每两年至少组织!一次模拟演》练 《 第二十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地!。震灾:害,损失调?查评估为地》震应急救援、灾后】过渡性安置和恢【复重建提供依据 】 ?   ? 地震灾害》损失调查《评估:。工作由?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住:房城乡建《设、水务《。、卫生健康、民政】、农业农村、教【育、交通运输等部】。门共同完《成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 (一)《未依法?审定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或者确定抗震设防】要,求,的;    ! (二)未依法制】定地震、火山应【急预案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情形《 :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监【测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    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根据国家《和本省规《定已实施《综合行政《执法管理的》由省人民政府确【定的执法机构或者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处理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海南省防震!减灾条例《同时:废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