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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附?则
第七十】一条 本条例—所,称,城镇排水设施是【指,。城镇排水管网—、,泵站、排水河、排水!口门、排水井、【调蓄池以及其他相】关,设,施城镇排水设施分】。为公:共排水设施》。和自用排水》设施城镇公共排【水设施是指》服务于公众承担转输!上游:排水的城镇排—水设:。施,城镇自用排水设【施是:。。指,仅供本?区域:或者个人专用不【承担转输上游排水功!能的相对独立的【排水:设施
《。 《 :本条:例所称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是指城镇污水—收集管?。网、污水《泵站、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设:施以及相关》附属:设施等
【 本条例所】称再生水利》用设施是指》。输水配水工程设施】、再生水厂和其他】附属设施
第七】十二条 本条例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2—003年9月10】日天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5?年7月19日天【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次修正》、2012年5月9!日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次修正的天—津市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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