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章》 保障监管》。
《第二:十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海绵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支持和】保障
《 , (—一)统筹安排海【。绵城市建《设资:金和海绵《城市设施运行—维护费用建立—多,元化海绵《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并将相关建!设管理资金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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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 :。 (三)完善!产业扶持政策—促进海绵城市建设】相关产业的发展【壮大:;
《 《。 (四)鼓励—和支持海绵城市建设!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推,广应用海绵城—市建设的新材—料、:新技术、《新产品;
— :。。 , (《。。五)广泛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的科普宣传引导!和鼓励?社会公众参与海绵】城市建设
第!二十五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海:绵,城市信息管理系统】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提升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 :第二:十,六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建设项目—中海绵城市设施【的原:材料:、施工?工艺、施工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将海绵城—市建设内容》纳入建设工程—质,量监管范围
】 第二十七》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海绵城—市建设情况》开,展效果评估为海【绵城市建《设与管理提供科学支!持
—。 海绵城—市设施?维护责任人应当【定期对设施进行监】测评估确保设施【功能正常发挥、安】全,运行
! 鼓励引入第三方机!构定期评《估海绵城市》设,施运行维护状况相关!信息纳入海绵城市】信息管理系统
】。 第二十八条 】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海绵城市—设施运行维护—的检:。查和考核制度对【海,绵城市设施》运行:维护状况进行—。监督并将检》。查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 第二十九条 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编!制本区域海绵—。城市设施《管理预警和应急【处置预案并指—导,海绵城市设施运行维!。护单位编《制本单位应急—处置预案
】 应》急处置?预,案应:当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备案并【纳入海?绵城市信息管理系】统遇到?紧急:情况时海绵城市设施!运,行维护单《位和其他参与处置】的,部门应当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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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质量检?。测、施工图审查等单!位在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的?失信行为依法—实施信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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