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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保障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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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海绵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支【持和保障
【 (一)统!筹安排海绵城—市建设资金和海【绵城市设施》。运行维护费用建立多!元化海绵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并将相!关建设管理资金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
》 (二)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 (三)完善】产业扶持《政策促进海绵城市】建设相?关产业的发展壮大】;
!(四)鼓《励和支?持海绵城市》建设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推广—应用海绵《。城市:建设的新材料、新技!术、新产品;—
(!。五)广泛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的科—普宣传引导和鼓励社!会公众参与海—绵,城市建设
】。第,。。二十五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海绵城市【信息管理系统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提升—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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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六《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建:设项目中海》绵城:市设:施的原材料、施工工!艺、施工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将?海绵城市建》设内容?纳入建设工程质量监!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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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海绵城市】建设情况开展效果评!。估,为海绵城市建设与】管理提供科》学支持
—。 海绵【。城市设施维护—责任人应《当定期对设施进行监!测评:估确保设施功—能,正常发挥、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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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鼓,励引入第三方机【。构定期评估海绵城】市设施运行维护状况!相关信息纳入海【绵,城市信息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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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海绵城市设—施运行维护》的检查和《考核制度对》。海绵城市设施—运行维护状况进【行监督并将》检查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 第二十九—。条 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编制本区】域海:绵城市?设施管理预警和应急!。处置预案《并指导海绵城市设】。施运行维护单位编制!本,单位:。应急处?置预案
【 应急—处置预案应》。当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备案并纳》入海绵?城市信息管理系【统,遇到紧急情况—时海绵城市设施【运行维护单》位和其他参与处置的!部门应当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第三十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质量检测【、施工图审》查等单位在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的失信》行为依?法实施信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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