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章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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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组织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对本行政区域!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处理;对容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规划管—理的部门在编—制详细规划》时应当征求》。应急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意见科学合理—确,定建设项目选址和基!础,设施建设《、居民生《活区空间布》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划—兴建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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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下列区?域内已经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依?法予以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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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矿山塌!陷和矿山《。开采可?能危及周《边安全的区域;
! ?。 (二)输【送石油?。(,含原油、成》品油)、天然气(】含煤:层气)管道》及高:压输电线路安全距离!以内:;
— (三)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距离【以内
《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生产【经营单?。位,采取处?置措:施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 第三《十四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配备与》其,监,督管理工作相适应】的执法人员和执法装!备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定期对【。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法律等方《面的培训和考核【提高执法人员队【伍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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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等网【络举:报平台及时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并为举报者》保密:。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对》。举报者实施报复的应!当及:时依法查处;—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或者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功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统筹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建立】健全包括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救援、监管!。执,法等内容的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实行信—息互联互通加—强生:。产安全?事故预警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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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并实—施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信用第三方评—定制度支持、—指导:、规范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依法开》展,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咨询、!培训、管《理等安?全生产服《务活动
! 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服务
第—三,十八: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加强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如实《记录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及时通报安全生!产方面的严重违法行!为和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对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安全生!产诚信分类分—级管理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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