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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陆源污染物【污染防治
】第四十六条 向【海域:排放陆源污染物【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 :第四十七条》 入:海排污口位置的选】。择应当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根据海水】动力条件《。和有关规定经科学】论证:后报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排污》口的责?。任主体应当加强排污!口监测按照规定开】展监控和自动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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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在完成备案【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入海排》污口设?置情况通报自然资源!、,渔业等部门和海事】。管理机?。构、海警机构—、军队生《态环境保护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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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沿?。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排污口类别、!责任主体组织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类入海排污口—进,行排查整治和—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近岸水体》、入:海排污口、排污管线!、污染源全链条【治理体系
【。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入海排污口设置和】管理的具体》办法制?定入海排污口技术】规范组织建设统一的!入海排污《口信息平台加强【动态更?新、信息共享和公】开
? :第四十八条》 禁止在自然—保护地?、重要渔业水域、】海水浴场、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新设【工业排污口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有条件的地区应】当将排?污口深水设置实行】。离岸排放
第!。四十:九条 经开》放式沟?(,渠,)向海?洋排放?。污,。染物的?。对开放式《沟,(渠)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标准实施水环境【质量管理
】第五十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水》污染防治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加强入!。海河流?管理协同推》进入海河流污—染防:治使入海河》口的:。水质:符,合入海河口环—境质量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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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海河流流域【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入海总氮—。、总磷排《放的管控制定—控制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五十一条! 禁止向海域—排放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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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向海域排放污】染海洋?环境:、破坏海洋》生态的放射》性废水
【 严》格控制向海域—排放含有不易降解的!有机物和重》金属的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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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二条 】含病原体的医—疗污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应》当经过处理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海!。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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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条】 含:有机物和营》养物质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应当严格!控制向海湾》。、半封闭海及—其他自?净,能力较差的》海域排?放
? , 第五十《四条 向《海,域排放含热废—水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邻近自然》保护地、《渔业水?域的:水,温符合国家和—地方海?洋环境质量标准【避免热?污染:对珍稀濒《危海洋?生物、海洋水产资】源造:成,危,害
《 第五十五条 【沿海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沿!。。海农田、林场施用】化,学农药应当执—行国家?农药安全使用的规】定和标准沿海—农田、林场应当合理!使用化?肥和植物生长调【。节剂:
第五十【。六条 在《沿海陆域弃置、堆】放和处理尾矿、【矿渣、煤灰渣、垃】圾和其他固体—废物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固体—废物进入海洋
】 —禁止在?岸滩弃置、堆—放和处理《固体废物《;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 第五?十七条 沿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其管理海域—的海洋垃《圾,污染防治建立—海洋垃圾监测—。、清理制度统筹【规,。。划,建设陆域接收、【转,运,、处理海《洋垃圾的设施—明确:有关:部门、乡《。镇、街道、企业【事业单位等的—海洋垃?圾管控区域建—立海洋垃圾监测、拦!截、收集、打捞【、,运输、处理》体,系并组织实施采【取有效措施鼓—励、支持公众参与】上述活动《国务院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改,革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海洋垃圾污染防】治的:监督指导和》保障
《 :第五十八条 禁【止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领海过境转移危险】废物
】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事先取得《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
第五十九!条 :沿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设:和完善?排水管?网根据?。改善海洋《环境质量的需—要建:设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其他《。污水处理设施加强城!乡污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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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污水海洋处置【工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六十!条 国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减少和】控制:来自大气层或者【通过:大气层造成的海【洋环境污染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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