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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 建城规!〔2021〕—4号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城市管理委—(局)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水务局重庆》市经信委《。海南省水务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现?将修订?。后的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12月31日【 第?。一条 为了规范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以下?简称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行业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是指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三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全】国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监—督,管理工作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是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负责本单位具体的】信息公开工作 第!五,条 信息公开工作】应当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真实、准确、及!时、公正《、公平、合》。法和便民的原—则,   《 , 除涉及《国家秘密以及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事项】。外凡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均应当予以公开 !第六条 信息—。公开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的未》经批准不得发布 !    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的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企业属于!上市:公司的其《公开的信息》还应当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企业信息公示等【相关规定 第七条! 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信息应当以清单方式!。细化并明确列出信息!内容及时限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在确:定公开信《息时:重,点包含下列内容 】     (一)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用水、用》气、用?热,等办事服务》信息;    】 (二)《对营商环《境,影响:较大的信息》。;     【(三)直接关系【服务对象切身利益的!信息;?     —(四)?事关生产安全和【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信息;    ! (五?)社会舆论》关注度高、反映问】题较多的信息; !    (六)【其他应当公开的重】要信息     !。公开:内容原则上以—长期:公开:为主如果涉》及公示等《阶段性?公开的?内,容应当予《以区分?并作出专门规定【 第八《条 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信!息目录、《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信息 】    (一—)企:事业单位概况 【 ,   ? 主要包括》。企事业单位》性质、规模、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办《公地址?、营业场所、联系方!式、相关服务—等信息企事业—单位领导姓名企【事业单位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能等    】 (二)服务信【息     1】.,城市:供水行业 》   ?  (?1)供水销售价格】维修及相关服务价】格标准有关收—费依据?; ?。。    (2)供水!申请报装工作程序;!    》 (3)供水服务】。范围供水缴费、【。。维修及相关服务办】理程序、时限、【网点设置、服务标】准、服务承》诺和便民措施—。;     (】4)计划类》。施工停水《及恢复供水信息【、抄表计划》信,息;    【。 (5)供》水厂出厂水和—管网水水质信息; !  : ,  (6)供—水设施?安全使用常识和安全!提示;    】 (7)《咨询:服务电话、报修和监!督投诉电话 【 ,   2.城市供】气行业 》    (1)燃气!销售价格维修及【相关服务价格—。标准有关《收费依?据;     (!2)用气申请—、过户?。、销户?等服务项目》办事指南;  】   (3)—供气服务《范围燃气缴费、维修!及相:关服务办理程序、】线上线下办理渠道、!时,。限、网点设》置、服务标准、服务!承诺和便《民措施;《     (【。4,)计划?类,施,工停气?及,恢复供气信息、安全!检查计划及抄表【计划信息; 【    《(5)燃气质量【、燃气及燃气—设施:使用常识和安—全风:险、隐患信息; 】。  :   (6)咨询】服,务,。电话、?报修和监督投诉【电话     】3.:城市供热行业 【    《 (1)《热力销售价格维修】及相:关服务价格标—准有关收费依据【; ?    (2)用】热申请?及用:户入网接暖流程; !     (3)法!定供热?时间供热收费的起止!日期;    】 (4)热费—收缴、供《热维修及《相关:服务办理程序、【时限、网点》设置、服务标准【、服务承诺和—便民措施;   ! , (5)计》划类施工停热—及恢复供热信息及】抄,。表计划?信息:;,   《  (6)》供热及?供热设施安全使用规!定、:常,识和安全提示; 】     (7)咨!询服务电话、报【修和监督投诉电话 !     (—。三)与?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服务有?关的规定、标准 】 第:九条 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方式以主动公开为!主,。原,则上不采《取依申请公开的【方式 ? 第十条 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审查《    》 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有可能影响—公共安全和利益【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可以予以公】开 第十一条【 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应当将有关【信息及时《通过多种形式在用户!所在地公开便—于,公众知?。晓    — 发生停水、停气、!。停,热等紧急情况时【。应,当将有关信》息及时在用》户所在地传统媒介】和新媒体平台—公,开 : 第十二条》 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应当?设置信息公》开咨询窗口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调限时回应!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关切的问题优】化咨询服务满足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 【。。    信》。息公开咨询》窗口应以热线电话或!网站互?动交流平《台,、现:。。场咨询等《为主注重与公—共企事业单位—客户服务《热线、移动客户【端等融合 第十】三条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主管—部门应当督》促,公共企事业单—位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公开内容及时!限要求原则上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紧急信息】应,当即时?公开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指:导规范信《息公开行《。为 ?。第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共企事业单!位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主管部门】申诉收到申诉—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专门—工作制度明确—。处理期?限依法及时》处理对有关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申诉 》第十六条 》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有关制度—、机制?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十!七条 ?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一)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     】(二)不《及时更新公开的信息!内容的;   】 ,。 (三)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的;:     (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不当—公开信息《的;   —。  (五《)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供水、供【气、供热等公用【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建》城〔20《08〕213号)】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