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
— 建?城规〔2《02:1〕4?号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城市管理委(局!。)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水务《局重:庆市经信委》海南省?。水务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现将修【。订后:的,。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12月31日
【
,第一条 为了—规范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以下简称》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行,业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是指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三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全国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是《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负责本单位具【体的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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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信息》公开:工作应?当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真:实、准确、及时【。、公正?、公平、《合法和便《民的原则
【。 : 除涉及国家秘密以!及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事项外凡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均【应当予?以公开?
第?六条 信《息公开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的未—经批准不得发布
】
》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的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 企业属于上【市公司的其公开【的信:息还:。应当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企业信息公示等相关!规定
第七条 】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信息应当以》清单方式细化并明确!列出信?息内容及时》限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在确【定公开信息时重点包!含下列内容》
? (一)—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用水、用气、用热!等办事服《务信息;
! (二)对营—商环境影响较—。大的信息;
—
,。 ? (三)《直接:关,系服务对象切身【利,益,的信息;
! ,(四)事关生产安全!和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信息!;
【(五)?社会:。舆论关注度高、反映!问题较多的信息【;
— (六)其他应当公!开的重要《信,息
公】开内容原则上以【长期公开为主如果涉!及公:示等阶段《性公开?的内容应当》予以区分并》作出专门规定
第!八条 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信息目录】。、,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信息
《
(—。一)企事业单位概】况
《。 主要包括企】事业单?位性质、《规模、?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办公地址、营业!场所、联系方—式、相关服》务等信息企》事业单位《领导姓名企》事业单位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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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务信息
】。。 :1.城市供》水行业
!(1)?供水销售价格维【修及相关服务—价格标准有关收费依!据;
《 (2)供水!申请报装工作程序;!
(3)!供水服务《范,围供水缴费、维修及!相关服务办理程【序,、时限、网点设【置、服务标准、服务!承诺和便民措施;】
,
(4)】计划类施工停水【及恢复供水信息、抄!表计划信息;
! ?(5)供水》厂出厂水和》管网水水质信息;】。
: (》6)供水设施安【。全使用常识和安【全提:示;
》 (7)咨询服!务电话、报修和监督!投诉电话
【 2.城市【供气行业
】 (1《)燃气销售价格【维修及相关服—务价格标准有—。关收费?依据;
【 :(2)用气》申请、过户》、销户等服务项目办!。事指南;
! (:3)供气《服务范围燃气—。缴费、维修及相关服!务,办,理,程序、线《上线下办理渠道【、时限?、,网点设置《、服务?标准、服务承—诺,和便:民措施;
】 , ,(4:)计划?类施工停气及恢复供!气信:息、:安全检?查计:划及抄表计划信息】;
— (5)《燃气质量、燃气【及燃气设施使—用常识和安全—。风险、隐患》信息;
【 (6)咨询服务!电话、报修和监督投!诉电话
!3.城市供》热行业
— (1)热【。。力销:售价格维《修及相关服》。。。务价格?标准有关收费依【据;
【 (2)用热申请及!用户入网接暖—流程;
!(3)法定》供热时?间供热收费的起【止日期;
— (4)热费!收缴、?供热维修《及相关服务办理程序!。、时限、网点设【置、服务标》准、服?务承诺和便民措【施;
(!5):计划:类施工停热及恢复】供热信息及抄—表计划信息》;
》 :(6)供热及供热设!。施安全使用规定【、常识和安全提【示;:
(【7)咨询服》务,电话、报修和监督投!诉电话
】 (三)与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服—务有:关的规定、标—准,
第?九条 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方,式以:。主动公开为主原则】。上不采取依申请公】开,的方式
《
,第十条 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审查
》。 : 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有可能—。影,响公共安全和利【益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可以予》以公开
第十一条! 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应:当,。将有关?信息及?时通过多种形式在用!户所在?地,公,开便于公众知晓
】
发—生停水、停气、【停热等紧急情况时】应,当将:有关信息及时在【用户所在地传统媒】介和新?媒体平台公开
【
第十二条 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应当设置信】。。息公开咨《。询窗口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调限时回应】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关切的问题优化】咨询服?务满:。足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
《 ? 信息公开咨询窗】口应以热线》。电话:或,网站互动交流平台、!现场咨询等为主注】重与公共企》事,业单位客户服—务热线、移动客户】端等融?合
第十三条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主管部门应】当督促公共企事业单!位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公开内【容及时限要求原则】上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紧》急信息应当即时公】开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指》导规范信《息公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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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共企事业单位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主管部—门申:诉收到申诉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专门工作制【度明确处理期限【依法及时处理—对有关?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申—。诉
第《十六条? 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有关制度、机制【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第十?七条 ?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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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
(二)!不及时更新公开【的信息?。内容的;
】 (三)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的;
(!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不当公开信—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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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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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供水?、供气、供热等公】用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建《城〔200》8〕213号—),同时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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