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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 】 建:城规〔2《。02:1〕4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 》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城市管《理委(局)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水务局重庆市【经信委海南省水务】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现将修订》后的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12月31】。日 第一条 为了!规范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以下《简称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行业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是指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三: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全国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监督管理《工作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是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负责本单位具体的信!息公开工作 第五!条 :信息公开工》。作应当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真实、准确、及【时、公正、公平、】合法和便民》的原则  —   除《。。。涉及国?家秘:密以及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事【项外凡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均应当予以公开】 第六条 信【息公开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的未:经批准不得发布【    》 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的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企业属于上市公司的!其公:开的信息还应当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企业信息公示【等相关规定 — ,。第七条 《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信息应当以清单】方式细?化并明确列出—信息内容及时—限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在确定公开信息时】。。重点:包含下列内容  !   (一)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用水、用气】、用热?等办事?。服务信?息;     (!二)对营《商环境影响较大的信!息; ?。     (三)直!接,关系服务对》象切身利益的—信息;?  ?   (四)事关】生产安?全和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信息—;     (】五):社会舆论关注度【高、反映问题较多】的信息; —    (六)【其他应当公开的重要!信息     公!。开内容原则上以长】期公开?。为,主如:。果涉及公示》等阶段性公开的【内容应当予以区分】并作出?专门规定《 第?八条: 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信息目录、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信》息     (一!)企事?业单:位概况 》 ,   主《要包括企《事业:单位性质、规模【、,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办公地址—、营业场所、—联系方式、相关服】务等信?息企事?业单位领《导姓:。。名企:事业单?位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能等    【 (:二)服务信息  !。   1.》城,市,供水行业   】  (1《)供水销售价格维】修及相?关服务?价格标?准有关收费依据;】     (2)!供水申?请,报装工作程序; ! ,   (3)供水服!务范围供水缴费、维!。修及相?关服务办《理程序、时限—、网点设置、服务】标准、?服务承诺和便民【措施:;     (】4)计?划类施工停水及恢复!供,水,信息、抄表计—划,信息;?     (【5)供水厂》出厂水?和管网水水质信息】; :     (6)】供水设施安全使【用常识?和安全提《示;     (!7)咨询《服务电话《、报修和监督投诉电!话     2.!城,。市供气行《。业    — (1)燃气销售价!格维修及相》关服务?价格标准有关收【费依据;   】  (2《)用气申请、—过户、销户》等服务项目》办事指?南;: : ,   (3)供气】。服务范?围燃气?缴费、维修及相关】服,务办理程序、—线上:线下办理渠道—、,时,限、网点设置、服】务标准、服务承诺】和便:民措施?;     (】4,)计划类施工停气】及恢复供气信息【。。、,安全检查计划及【抄表计?划信息;   】  (5《)燃气?质量、燃气及—燃气:设,施使用常识和安全风!险、:隐患信息; 【  :  (6)咨—询服务电话、报修】和监督投诉电—话     【3.:城市:供热行?业  《   ?(1)热《力,销售价格维修及相】。关服:务价:格标准有关收费【依据;?   《  (2)》用,热,申请及用户入—网接:暖流程;    ! (3)法》定供热?时间供热收费的【。起止日期;   !  (4《),热费收缴、供热维修!及,相关服务办》理程序、时》限、网点《设置:、服务标《准、服务承诺—和便民措《施;    【 (5)计划—类施工停热及恢复】供热:信息:。及抄表计《划,信息;?    》 (6)供热及【供热设施《安全使用规定、【常识和安全提—示,。;    — (7)咨询—服务:电话、报修和监督投!诉电话 《  :   (《三)与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服务有关的—规定、标《准 第九条— 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方式以主动】公,开为主原《则上不采《取依申请公开的方】式 第十条 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审查   —  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有》可能影响公共—安,全和利益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可以予以公开 】 第十一条》 ,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应当将有关信息!。及时通过多种形式在!用户所在地公开便】于公众知晓 —  : ,  发生停水、停气!、停热?等紧急情况时应当】将有关信息及时在用!户所在地传统媒【介,和新媒体平台公开】。 , 第十?二条 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应当设置信【息公开?咨询:窗口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调—。限时回应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关【切的问题《。优化:。咨询服务满》足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  ?   ?信息公开咨询—窗,口应以热线》电,话或网站互动交流】平台、现《场咨询等为主注【重与:公共企?事业单?位客户服务热线【、,移动客户端等—融合 第十三【条,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主管】部门应当督》促公共企事》业,单位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公开内容】及,时,限要求原《则上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紧急信《息应:当即时公《开,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指导规范信息公开】行为 第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共企事业单【位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主管部门申—诉收到申诉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专【。门工作制度明确【。处理期限依法及时】处,理对有?关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申诉 第十六条 !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有关制度、】。机,制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十,七条 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 !   ?  (二《。),不及时?更新:公开的信《息内容的; —。     (三【)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的;   — , (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不,当公开信息的; 】    《。 ,(五)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 ,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供水、供气、供热等!公,用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建城〔20【08〕?213号《),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