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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 — 建城规《〔2:021〕《4号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城?市管理?委,。(局)?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水务局?重庆:市经信委海南省水务!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现将修订【。后的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12月?3,1日 《第一条 为了规范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以下简称【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行业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是指【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三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全国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监督?管理工作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是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负:责本单位具体的【信息公开《。。工作 《第五条? 信息公开工作应】当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真实:、准确、《。及时、?公,正、公平、合—。法和:便民的原《则  《   除《涉及:国家秘?。密以及?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事项外凡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均应当予以!公开 《第,。六条: 信:息公开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的未经—批准不得《发布   —  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的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企业属于【上市公?司的其公开的信息还!应当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企业信息【公示等?。相关规定 第七条! 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信息:应当以清单方式细】化并明确《列出信息内容及【时限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在确定》公开信息时重点【。包含下列内容— :    (一)【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用:水,、用:气、用热等》办事服务信息;【 ,   ?。  :(二)?对营商环境影响【较,大的信息;》     —(三)直接关系服务!对象切身利益—的信:息;   —  (四)事关生产!安,全和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信息;  —  :。 (五)社会舆【。论关注度高》、反映问《题较多的信》息;    【 (六)其他—应当公开《的重要信息》     公开内!容,原则上以长期—公开为主如》果涉及公《。示等阶段《性公开的《内容应当《予以区?分并作出专门规定 ! 第八条《 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信!息目录、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信息  》 ,  (一)企—事业单位概况  !   主要包—括企事业单位性质】、规模、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办公【地址:、营业场所、联系】方式、相关服务【等信息企事业单位】领导姓名企》事业单?位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能等 》     》(二)服务信息 !    1.城市】。。供水:行业 ?    《 (1)供水销【售价格维修及相【关服务价格标—。准有关收《费依据;    ! (2)供水—申请报装工作程序;!     (【3)供水服务范【围供水缴费、维修】及相关服务办理【程序:、时限、网点设置】、服务标准、服务】承诺和便民措—施;    【 (4)《计划类施《工停水及《恢复:供水信息、抄表【。计划信息; 【    (5)供水!厂出厂水《和管网水水》质信息;    ! (6)供水—设施安全使用—常识和安全》提示;    】 (7?)咨询服务》电话、报修和监督投!。诉电:话    — 2.城市供气【行业     (!。1)燃气销售价格维!修及相关服务价【格标准有关收—费依据;《     (2】)用气?申请、过户、销【。户,等服务?项目办事指南—;     (】3)供气服务范围】燃,气缴费、维修及相关!服务办理程序—、线上线下办理渠道!。、时限、网点设置、!服务标?准、服务承诺和【便民:。措施:。; ?    (4—)计划类施工停气及!恢复供气信息、【安全检查《。计划及抄表计—划信息;《  ?  : (5)燃气质量、!燃气及燃《气设施?使,用,常识和安全风险【、隐患信息; 】    (》6)咨?询服务电话、报修】。和监督投《诉电话 《     3.城市!供热行业《 :    (1—)热力销售价格维】修及相关服》务价:格标准有关收费【依据;   【  (2《)用热申《请及用户《入网接暖流程—;     (】3):法定供热时间供【热收:。费的起?止日期; 》     (4)】热费收缴、供热维修!及相:关服务办理程—序、时限、网点设置!、服务标准、服【务承诺和便》民措施;    ! (5)计划—类施工停热及恢【复供热?信息及抄表计划信息!;     (】6):供热及供热设施安全!使用规?定,、常识和《安全提示; 【    (7)咨】。询服务电话》、报:修和监督投诉电话 !     (三)】与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服务有关的规定、!标准 第》九条 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方式以主!动公开为主》原则上不采取依申请!公开:的方式 第—十条 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审查【 :   ? 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有【。可,能影响公共》安全和利益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可以》予以:公开 第十一条 !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应,当将有关信》息及:时,通过多种形式在用户!所在地公开便于公】众知晓?     发【生停水?。、,停气、?停热等紧《。急情况时应当—将有关信息及时【在用户所在地传统】媒介和新媒体平台】。公开 第十二条 !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应当设置信息【公开咨询《窗口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调限时回应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关,切的问题《优化咨询服》务满足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 《。    《 信息公开咨—询窗口?应以热线电话或网站!互动交流《平台、?现场咨询《等为:主,注重与公共企事【业单:位客户?服务热线、移动客户!端等融合 —第十三条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主管部门】应当:督促公共企事—。业单:位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公:开内:。容及时限要求—原则上?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紧急!信息应当即时公开】。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指导规范信息公开行!为 第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共:企事业单位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主管部门》申,诉收到申诉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专门工《作制度明确处—。理期:限依法及时处理对有!关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申诉 第十六条!。。 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有关制度《、机制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十七条? ,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一)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  】。   (二)不及】时更新公《。开,的信息内容的—;,     (【三,)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的,;     (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不!当公开信《息,的;     (!五)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供水》、供气、《供热等?公用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建城〔20】。08〕213—号)同时废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