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城镇燃《气经营安《全重:大隐患判定》标准 建城规!〔2023〕4【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镇燃气经营安全】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天津市城市》管理委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 【    现》。将城镇燃气经营【安,全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3年?9月21日 — 第一条《 为指导各地加强】城镇燃气《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燃气工?程项目规范等标准】规范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所称重大隐!患是指燃气经营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危害程度【较大、可能导致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隐患 《 第三?条 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镇:燃气管理部》门在开展《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可《依照本标准识别、认!定,城镇燃?气经营安《全重大隐患并依法依!规督促?燃气经营者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及时消!除隐患? 第四条 —燃气经营《者在安?全生产管《理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定为重大—隐,患     (】。一)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二!)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 (三?)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四)未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五)未【建立对燃气用—户燃气设施》的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第五条 燃气经!营者在燃气厂站安全!管,理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定为重—大隐患 《     (—一)燃气储》罐未设置压力—、罐容或液位显示】等监测装置或不【具有超限报警功能;!     —(二)燃气》厂站内设备和—管道:。未设置防止系统【压力参数超》过限值?的自动切断和—放散装置;》     (【。三)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装卸系统未》设置防止装卸用【管拉脱的联锁保护装!置; ?     (四)燃!气厂站内设置在有爆!炸危险环《境的:电气、仪表装—置不:具,有与该区域爆炸危】险等级相对应的防爆!性能;     !(五)燃气厂站【内可燃气体泄漏浓】。度可能达《到爆炸下限》20%的燃》气设施区《域内或?建(构?)筑物内《未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 第六条》 ,燃气经营者在—燃气管道和》调压设施安》全管理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定为重大隐》患 ?  :。  :(一)?在中压及以上—地下燃气《管线保?护范围内建有占压管!。线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    《 (二)除确—需穿过且已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外输配《管,道在排水管(沟)】、供水?管,渠、热力管沟—、,。电缆沟、城》市交:通隧道?、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和地下】人行:通道等地下构筑【物,内敷设;《 : ,   (三)—调压装置未设置防】止,燃气出?。口,压力超过下游压力】允许值的安全—保护措施 》。 ,第七条 燃气经营者!在气瓶安全管理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定为重?大隐患  — ,  (一)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燃气;  【   (二)—销售未经许可—的充装单位充装的瓶!装燃气; —    (三—)销:售充装单位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的瓶!装燃气? 第八条 —燃气经营者》供应不具《有标准?要求警示性臭味燃】气的判定为重大隐】患, 第?九条 燃气经营者在!对燃气用户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按规定采取》书面:告知用?户,整改等措施》的判定为重大隐【患     (】一,)燃气相《对,密度大于《等于0?.75的燃气—管道、?调压:装,置和燃具等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箱体:及其他密闭地—。下空间内; 【    《(二)燃《气引入管《、立管、水平干管】设置在卫生间—内;     】(三)燃《气管道?及附件?、,燃具设置在卧—室、旅?馆建筑客房》等人员居住和休【。息,的房:间,内; 《。    (四)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燃气燃烧器具、连接!管, 第十条 其他严!重违反?城镇燃气经营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且存】在危害?程度较大、》可能:导致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现实危险【判定:。为重大隐患 第十!一条: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