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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 ,。在我:国管辖的其他—空域内?实,施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的有关?规定
】 : , 无人驾驶航空器】。在室内?飞行不适用本条【例
】 自备动力系】统的飞?行玩具适用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空中?交通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公安、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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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条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以及有【关,活动本条例》。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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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条 军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管理:。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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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海关、应急管理】部门:辖,有,的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适?航、登记、操—控员等事项》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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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条 】模型航空器的分类】、生产、登记、【。操控人员、航空飞行!营,地等事项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体育主管【部门会同有关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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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条 ! 本条例施行前生】产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不?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向无人驾驶!航空:器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报送】识别信息的实施飞行!活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提出飞行活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飞行
!第六:十二: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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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是指军队和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内?负责有关责任区【空中交通管理的机】。构
! (二)》微型无人《。驾,驶航:空器:是指空机重量小于】0.2?5千:克最大飞行真高不】超过50米最—大平飞速度不超过】40千?。米/小时无线电【发射设备符》合,微功率?短,距离技术要》求全程可以随时人】工介入操《控的无?人,驾驶航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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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轻型无?人驾驶航空器是指空!机重:量不超过4千克且最!大起飞重量不—超过:7千克最《大平飞速度不超【过1:00:千米/小时具备符合!空域管理要求的空域!保持能?力和可靠被监视【能力全程可》以随时人《。工介入?操控的无人》驾驶航空器但—不包括微型无人驾】驶航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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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是指空机重!量不超?过15千克且最【大起飞重量不—超过25千》克具备符合空域管理!要求的?空域保持能》力和可靠被监视【能力:。全程可以随时—人工介入操控的无人!驾驶航?空器但不包括微型、!轻型无?人驾:驶,航,空器
! (五)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是指最大起飞重!量不超过150千克!的无人驾《驶航空器但不包括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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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是指最!大起:飞重:量超过150千克】的无人驾驶航空【器,
】 (?七,)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是指无!。人驾:。驶航空器以》及与其?有关的遥控台(站)!、,。任务载荷和控制链】路等组成的系统其中!遥控台(站)是【指遥控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各种操—控设备(手段—)以及有关》。系统组成的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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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是指最大飞行真【。高不超过30—米最:大平飞速度》不超过50千米/小!时最大飞行》半径不超过200】0米具备《空域保持能力和【可靠被监视能—力专门用于植保【、,播种:、投饵等农林—牧渔作业《。全程可以《随时人工《介入操控的无—人驾驶航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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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九)隔离】。飞行是指《无人驾驶航空器【与有人驾驶航空【。器不同?时在同一空域内的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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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融合:飞行是指无人—驾驶:航空器与有人驾驶】航空器同时在—同一:空,域内的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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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分?布式操作是指把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操作分—解为多个子业务部署!在多个站点或者【终端进行协》同操作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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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集!群是指采用具备多】台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能】力的同一系统或者】平,台为了处理同一任】务,以各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数据互联协同处】理为特征在同—一,时间内?并,行操控多台无—。人驾驶航空》器以相对《物理:集中的方式进行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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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十?三)模?型航:空器也称航空模型是!指有尺?。寸和:重,量限制?不能载人《不,具有高度保持—和位置保持飞行【功能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包括自!。由飞、线控、直【接目视视距内—人工不?间,断遥控、借助第一视!角人工不《间断遥控的》模型航空器》等
】 (十四—。)无人驾驶航—空器反制设备—是指专门用于防控无!人驾驶航《空器违规《飞行具有《干扰、截控、捕【获、摧毁《等功能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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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十五?)空域保持》能力是指通》过电子围栏等技术】措施控制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高度与水平范!。围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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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条 》本,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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