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五章 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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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对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企,业以及核查人员、】检验:机构及其检验人【员,的相关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 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对县级以上—地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的】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进行查【处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 , , (一)向有】关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列:入目录?产品的?单位和?检验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调查、了解有】关涉嫌从事违反本条!例活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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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查阅、复制有!关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列入目录》产品的单《位和检验《机构:。的有关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 ? (三》)对:有证据表《明属于违反》本条例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列,入目:录产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 第三十八—条 企?业应:当保证产品质量【稳,定合格并定期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提交报告企业对【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十九】。。条 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应当对企业】实施定期或者不定期!的监督检查需要【对产品?进行检?验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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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实施监督检查【或者:对产品进行检验【应当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并】。应当出示有效证【件
第四【十条 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对企【业,实施监督检查不【得妨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企业!的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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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 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依—法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对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公众有权查】阅监督?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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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 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查阅检】验,报告、检验结论对】比等:。方式对检验机构的】检验过程《。和检验?。报告是?否客观、公正、及】时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十三条》 核:查人员、检验机构】及其检?验人员刁难企业【的企业有权向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投诉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接到投诉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第四》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有权向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举报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接到举》报,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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