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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未《取得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国际客船、国际】散装液?体危险品《。。船运输业《务的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万元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 , ,。    从事国【。际集装箱船、—国,际普通货船运—输业务?。没有与经《营国际海上运输业务!相适应?的船:舶,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第三十三条! 外国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经》营中国港口之—间的:船舶运输业务或者利!用租:用的中国籍》船舶和舱位以—及用互?换,。舱位等方式经营中】国港口?之间的船舶》运输业务的》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万元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停—止经营的拒绝进【港;:情节:严重的撤销其—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资格 》 第?三十四条 未取得】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资格擅自经【营国际班轮运输的】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万元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停止经营—的拒绝进港 !第三十?五条 国际客船、国!。际散装液体危—险品船运输经营者将!。其依法取得的经营】资格提供给他人使用!的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撤销其经营资】格 第—三十六条 未履行】本,条,例规定的备案手续的!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办备案!手续;逾期不补办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撤销其相】应资:。格 第三十】七条 未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运价备》案手续或者未执行备!案运:价的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三?十八条 依据—调查结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或者有本条—。例第十八《条所列违法情形的】由交通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 》 第三十九条— 外国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以及外国》国,际,海,运辅助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并依法给予处罚】 第四十条】 拒绝调《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实施调【查或者?隐匿、谎报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 非法从事—进出中国港口的【国际:海上运输经营活动】以及与国际海上【运输相关的辅助【性经营活动扰乱国际!海上运输市场秩序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严】重后果?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一)对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申请者不》予审批?、许可、登记、备】案或者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申请!者予以审《批、许可《、登记、备》案的;  】   ?(二)?对经过审批、许【可、登?记、备案《的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实施《监督管理或者发现其!不再具备本条—例规:。定的条件而不撤【销其相应的经营【。资格或者发现其【违法行为后不予以查!处的; 》    《(,。三,。)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未依法履行】审批、许《可、登记、备案的】单位和个人擅自从事!国际海上运输经【营活动?以及与国际》海上运?。输相关的辅助性【经营活?动不立即予》以取缔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依法予【以处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