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未取得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国际客船》、国际散装液体危】险品船运《输业务的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万元!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 从事国】际集装箱船》、国际普通货船运】。输业务没《有与经营国际海【上运输业《务相适应的船舶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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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外,国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经营?中国港口之间的船舶!运输业务或者—利用租用的中国【籍,船舶:和舱位以及》用互换舱位等—。方,式经营中国港口【之间的?船舶:运输业务的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万元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停,止经营的拒绝进港】;情:节严:重的撤销其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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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未取得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资《格擅自经营国—际班:轮运输的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万】元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停》。止经营?的拒绝进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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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国际【客船、国际散装【液体危险品》船运输经《营者将其依法取【得的经营资格提供给!他人使?用的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撤销其】经营资格
【 第三十六条 未履!行本条例规定—。的,备案手续的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办备案手—续,;逾期不补》办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撤销其相应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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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七条 未【。。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运价备案手》续或:。者未执行备》案运价的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依据调【查结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或!者有本条例第十八条!所列:违法情形的由交【通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
《 :。第三十九条 —外国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以及外国《。国,际海:运辅助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并:依法给予处罚—
第四—十条 ?。拒绝调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实施调查或!者隐匿、谎》报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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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 非法从事进出中国!港口的国际》海上运?。输,经营活动以及与国际!海,上,运输相?关的辅助《性经营?活,动扰乱国际海—上运:输市:场秩序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四十二《条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严重后《果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 (一)对【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申请者不予【审批:、许可、登》记、备案或者—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申请者予以!审批、?许可、登记》。、备案的;》
— :(二)对经过审批、!许可、登记、备案】的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实施监督!管理或?者发现其不再—具备本?条例规定的条—件而:不撤销其《相,应,的经营资格或者【发现其违法》行为后?不予以查处的;
! : :(三)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未依:法履行审批、许可、!。登记、备案的单位】和个人?擅自从事国际海上运!输经营?。活动:以及:与国际海上运输相】关的辅助性经营活】动不立?即予以取《缔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依法予以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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