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工程技术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1456-2023 建标库

5  支承设施

5.1  一般规定

5.1.1  移动通信基站基础设施包含抱杆、美化天线等通信塔桅,在建筑物上预留支承设施可以提高建设效率,保证结构完整,减少漏水隐患。

5.1.2  支承设施设在建筑物上时,建筑物主体结构及连接需承受支承设施传递的自重、风荷载和地震作用等,因此支承设施、主体结构及连接需满足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要求。支承设施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小于塔桅的设计使用年限。当支承设施为混凝土结构时,塔桅地脚锚栓可以通过预埋或后锚固方式设置,有条件时优先预埋。

5.1.5  建筑物屋面等部位的柱墩等支承设施设置在主体结构上并凸出防水保温层,无法保持屋面原有防水保温层的整体性,因此为避免漏水和形成冷热桥,支承设施需与建筑物的防水、防漏和保温隔热措施协调统一。

5.1.6  楼梯或爬梯应与主体结构可靠连接,空间满足安装、使用及维护要求。人孔除了作为人员进出屋面的通道,还可以作为搬运通信基站设施的通道,因此净尺寸不应小于800mm×8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