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标准用—词说明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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