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用词【说明
【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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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