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标准用词说明—
《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