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三节》 ,普通程?序, 第十—五条 执《法机关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投诉、举报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应:当在十五日内予以核!查情况?复,杂确实无法按期完】成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  :   经核查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予以立案 —  :   (一)有初步!证据证明存在违法】。行为;? ,     (二)违!法,行为属于《本机关管辖; 【     (三)违!法行:为未超过行》政处罚时效   !  立案应》当填写立案审—批表附上相关材【料报:本机关负责》人批准? :    《立案前核查或—。者监督检《。查过程中依》法取:得,的证据材料可以【作为案件的证据使用! 第十六条 执】法人员询问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应【当,个别进行并制—。。作笔录笔录经—被询问人核对、修】改,差错、补充遗—漏后由被《。。询问人逐页签—名或者盖章 第十!七条 执法人员【收集:、调取的书证、物】。证,应当是?原件、?原物调取原件、【原物:有困难的可以提取】复制件、影印—件或者?抄录件也可》以拍摄或者制—作足以反映原件、原!物外形或者内—容的照片、录像【。复制件、影》印件、抄《录,件和照?。片、录像应当标【明经:核对与原件或者原】物一致并由》证,据提供人、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  提?取物证?应当有当事人—在场对所提》取的物证应当开具】物品清单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各执一份—无法找到《当事人或者当—。事人在场确有困难、!拒绝到场、拒绝签】字的执法《人员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的代表或者无!利害关系的其—他人到场见证也可以!用录像等方》式,进行记录依照有【关规定?提取:。物证     】对违:法嫌疑物品或者【场所:进行检查时应当通】。知当事人在场并制】作现:。场笔录载明时间、】地,。点、事件等内容【由执法人员、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无法找到当事】。人或者?当事:人在场?确有困难、》拒绝到场、拒绝【签字的应《当用录像等方式记录!检查过程并在现场笔!录中注明 》。 第十八条 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进行检】测,、检验、鉴定—的执法机关应当依】。法委托?具备相应条件—的机构进《行,检测、检验、鉴定结!果应当告知当事人 ! ,    执》法机关?。。因,实施行政处罚的【需要可以向》有关机?关出具?协助函请求有关【机关协助进行调查取!。证等 第十—九条: 执法机》关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对证据先行登记!保存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应当当场清点!开具清单标注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保存地点!等信息清《单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各执一份当!事人拒绝签字的【执法人员在执法【文书中注《明并通过《录像等方式保留【相,应,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 ,  对于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应当在?。七日内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 (一)根》据情况及时采取记录!。、复制、拍照、【录像等证据》保全措施; 【    《(二:),需要检测、检验、】鉴定的?送,交检测、检验、【鉴定;?     (三)!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的决定【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     (四)违!法,事实成立《依法应?。当予以没《收的依?照法定程序》处理;     !(五)违法事实不】成立或者违》法事实成立但依【法不应当《予以查封、》扣押或者没收的决定!解除先行登记保【存措施 》    逾期未【作出处理决》定的先行登记保存】。措施自动解除 【 第二十条 案【件调查终结执法人】员应当制作》书面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  案件《调查终结报告—的内容?包括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案件来源及】。调查经过、调—查认定的事实—及主要证据、行政处!罚意见及依据、裁】。量基准的《运用及理由等  !   对涉及—生产安全事故的案】件执法人《员应当?依据经?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认定有关】。情况 第》二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执法机关—应当:制作行?政处罚意见告—知文书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属:于听证范围的还【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执法《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并制!作书面复《核,意见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执法《机关:应当:予,以采纳不得》因,当事人陈述》、申辩而给》予更重的处》罚     当事!人自行政处罚—意见告?知文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未?行使陈述权》、申:辩权视为放弃此权利! 第二十三条 】在作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情形的?行政处罚《决定前执法》人,员应当将案件—调查终?结报告连同》案件材料提交执法机!关负责法《制审核工作的机构由!法制审核《人员进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第【二十四条 执法机】关负:责法制审核》工作的机《构,接,。到审核材料后应当登!。记,并,审,。核以下内容 —  :   (一)行政】。。处罚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   (二》)行政处罚程序是】否合法;《     (【三)当事《人,基本情?。况、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     (】。四)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裁量》基准运用《是否适当《;     【(五)?是否超越执法机关】法定权限《;     (】六)行政处罚文书】是,否完:备、规范;  】   (七)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     (八)】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审【核的其?他内容 《 第二十五条 执】法机关负责法制【审,核工作的《机构应当自》。收到:审核材料之日起十日!内完成审核并提出以!下书面意见 —     》(一)对事实清【楚、证据合法充分、!适用依?据准: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的【案件同意《处罚意见;》     (二)!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建议补》充,调查;   【 , (三)对适—用依据不准确、处】罚,不当:。、程:序不:合法的案件建议改正!;    —。 (:四)对超《出法定权限的案件】建议按有关规定移】送   》 , 对执?法机:关负责?法制:审核工作《的机构提出的—意见执法人员应当进!行,。研究作出相应处理】后,再次报?送,。法制:审核 第二十六条! 执法机关负—责人应当《对案件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  :  (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   ? , (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予行政处罚;! : ,。   (四)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执《法机:关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第—。二十七条 执法【机关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    (二)【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  :。 (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执法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执法:机关的印章 【第二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生效后任!何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撤《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执【。法机关发《现确需变更或者【撤销:的应当依法办理 !。  : , 行政处罚决定存】在,未载明决定作—出,日期:等遗:漏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没有实际影响等情形!的应当予以》补正   —  行政处罚决【定,存在:文字表述《错误或者计算错【误等情形应当予以】更正 ?  :   ?执法机?关作出补正或者【更正的?。应当制作补正或【者更正文书 — 第二?。。十九条 执》法机关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因案情复杂】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案【情,特别:复杂: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经延期】仍不:能,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由本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是否再【次延期决定再次延期!的再次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六《。。十,日     【案件处?理过程中听证、检测!、,检验、鉴定等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的期限 ! 第三十条 —案件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执法机关负—责人批准中止案【件调查   【  (一《)行政处罚决—定须以相关案件的】裁判结果《或者其?他行政决定为依据】而,相关案件尚未审结】或者其?他行政决定尚未【作出的; —    (》。二)涉?及,法律适用等问—。。题需要报请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     (三】)因不可抗力致使】案件暂时无法调查的!;   》  (四)因当事人!下落不明致》使,案件暂时《无法调查的; 【     》(,五)其他应当中【止调查的情形  !   中《止,调查情?形消失执法机关应当!及时恢复调查—程,序中止调查的时间不!计入案件办理期限】。 , 第三十一》条 :行政:处罚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执法?人员应?。当在十?五日内填写结案审】批表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后予【以结案     !(一)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完毕《的;:。  ?   (二》)依:法终结执《行的;    】 ,(三)因不能认定】违法事实或者违法行!为已过?。行政处?罚时效等《情形案件《。终止调查的; 【     (四【)依法?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的; —    《(五)?其,他,应予结?案,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