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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一节 基本规定 !。。 第八条— ,执法机关应当将【本机关负责实—施的行政处罚—事,项、:立案依据、实施【程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予《以公:示 《第九:条 :执法机关应当依法】以,文字、音像》等,形式对行政处罚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进行全过程记录【归档:保,存   》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文书示范文—本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执法机关可以】参照制?定适用于《本,行政区域的行政【处罚:文书示?范文:本, 第?十条 执法机关【作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七日内依法公开公!开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不得泄】露国家秘密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 ,  : 公开?的行政处罚》决定被依法变—更、撤销、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执:法,机关应当在三日【内撤回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并公开说明理由】;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已推—送至其他《行政机关或者有关信!用信息平台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 第十一条》 行政处罚应—当由两名以上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实施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执法人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参加执!法培训和考核取【得执法证件》     —执法人员《在案件调查取证、】听取陈?述申辩、参加听证】、,送达执法文书等直接!面对: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的活动中应【当主动出示执法证】件,配备:统一执法制式服装或!。者执法标《志标识的应当按【照规定?着装或者《。佩,戴执法?标志:标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