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火灾事故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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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条 消防救援机构!负责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
第七十五!条 消防救援【机构可?以,根据火?。灾事故调查需要划定!现场封闭范》围进入现场和相【关场所进行勘验【和检查
— 消防救援机】。构有权向火》灾发生知情人询【问情况调取》资料;有权向—。有,关单:位查阅、复制相【关文件、资》料
第七十—六条 消防救【援机构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价格鉴证】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对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进行鉴定或》者评估火灾》直接财产损失鉴【定意见或者评估报告!可以作为消》防救:援机构统计火—灾损失的依》据
第七十七条】。 消?防救援机《构开展火灾事故调】查时:。涉及其他相关—部门业务管理领域的!相关部?门应当协助配合
!第七十?八,条 消防救援机构!应当自接到火灾报】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火灾事故认—定;情?。况复杂、疑难—的经消防救援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火灾事【故调查中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检验、鉴定时间】。不计:入,调查期限
】 :火灾事故调查结【束后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制作火灾事故【认定书并《自作出之日》起七日内送达当事人!告知当事《。人申请复核》的权利
【 火灾事故认定】书应:当,包,。含火灾事故基本情】况和起火原因并列明!相关证据
第七】十九:条 对火灾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火灾!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消?防救援机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由—。火灾事故《当事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有权申!请复核的当事人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复核:
》 复核申请以—一次为?限
? 复核机构】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其他有关》当事人和《原认:定机构复核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机构不予受理—
(一)!超过复核申请期限的!;
【。(二)已经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的】;
》 (?。三)按照有关规定】适用简易调》查程:序,作出火灾《事故认定的
【 《复核机构应当—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核结论并自】作出之日起七—日内送达申请人、其!他当事人和》原认定?机构对需《要向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或者火灾》现场:复核勘验的经复【核机构负责人批【准复核?期限可以《延长三?十日
第》八十条 保险公】司或:者保险公司》。委托:的,代理人在不妨碍【消防:救援机构调查—的,情况下可《。以对火灾造成的【损失进行核查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八十一【条 ?火灾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报告消【防救援机构保护火】灾,现场直至消防救援】机构作出解除保护】现场通知书时为【。止,
—认为火灾《有放火嫌疑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八十二【条 消防救援机】构在火灾事故—调查过程中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火灾事故调】查的规定《根据不同情况做出】相应:处理
【。 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市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就》火灾:事,故情况形成专题报告!报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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