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 技术要】求
:
?
?
5《.1: :理化指标
—
5.1!.1 pH值【
】 pH《应在:标识均值±1的范】围之内
!5.1.《2 有效》成分:含量
5!.1.2.1 【 ,有,效,。成分含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企业产》品的执行标准
!
5《.,1.2.2 特】定使用?。。液中的有效成分【限量值应符》合,表1要求
—
,
:
【。5.1.《3 铅、砷、【汞限量值要求—
】。 铅、砷》、汞限量值应—符合表2要求
!
【
5.1.4【 稳定性》
! 产品有效期应【大,于或等?于12个月》在有:效期内有效含量不】低于标识量的下【限值;不能用化【学法测定者》用生物法检测—稳定性产品仍保持其!抗,菌,或抑菌效果
【
,
5.2】 抗菌《和抑菌洗剂》杀灭(抑制)微生】物要求
《
?。
5.—2.:。1 ?抗菌洗?剂杀灭微生物要求
!
:
《 ?。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进:行微生物杀灭—试验:结果应符合》表3要求《
:
》。
》5.2.2 抑】菌洗剂抑制微生物】要求
》
— 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进行微生】物抑制试验》结果:应符合表4要求
!。
—
5.2【.3 《微,生物污染《指标
】 细》菌菌落总数应小【于或等于2》。00:CFU/mL;真】菌菌落?总,数应小于《或等于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菌,(特指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和溶血性》链球菌)和大肠菌】群
《
》5.3 毒理【。安全性要求》
《
毒!。理,学指标应符合表【5要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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