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 》技术要求
!。
《
5.1 理化指!标
?。
—5.1.1 p】H,。值
】 pH应在标】识均值±1》的范围之内
—
:
,
5.《1.2 有效成分!含量
5!.1.2.1 【 有效成《分含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企业产—品的执行标准—。
5【.1.?2.:2 特定使用液中!。的,有效成分限量值应符!。合表1要《求
—
5.!1.3? 铅、砷、汞【限量:值要求
—
《 铅、》砷,、汞限量《值应符合《表2要求《
】
?
5.?1.4? 稳定性》
,
》 , 产《品有效?期应大于或等于【12个?月在有?效期内?有效含?量不低于标识—量,。的下限值;不—能用化学法测定者】用生物法《检测:稳定性产品仍—保持:。其,抗菌或抑菌效—。。果
!5.2 》抗菌:和,抑菌洗剂杀》灭(抑制)微生物要!求
!5.2.1 抗】菌洗剂杀灭微—生物要求《。
?
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进行微!生物:杀,。灭试验?结果应符合表3要求!
:
】
5?.,2.2 抑菌【洗剂抑制微》生物要求
!
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进,行微:生物抑?制试验结《果应符合《。表4要求
》
】
5.》2,.3 微生物污】染指标
《
?
细【菌菌落总数》应小于或等》于200CF—U/mL;》真菌菌落总》数应:小于或?。。等于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菌(特指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和《溶血性链球菌—)和大肠菌》群
:
:
5.【3 毒《。理安全性要求—
! 毒理学指标】应符合表《5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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