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技术要?求
—
》5.1? 理化指》。标,
》。
5.1—.1 pH值
】
?
p【H应在标识均值±1!的范围之内
】
5.1.2】。 有效成分—含量
?
《
5.1.》2.1? 有效成分含【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企业—产品:的执行标《准
【5.1.2》.2 《特,定使:用液中的《有效成分限量值应】符合:表1要求《
《。
,
?
5.1.】3 铅、砷、【汞,。限量值要求
【
— 铅、砷、汞限量!。值应符合表2—要求:。
《
》
:
5:.1.4 稳定性!
】 产品有效期应】大于或等于12【个月在?有效期内有效—含量不低《于标识量的下限值;!不能用化学》法测定者《用生物法检》测稳定性产品仍保持!其抗菌或抑菌效果
!
—
5.2《 抗?。菌和抑菌《洗剂杀灭(抑制)微!生物要求
》
【5.:2.1 抗菌【。洗剂杀灭微生物要求!
?
?。 ? 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进行微生物杀—灭,试验结果应》符合表?3要求
》
—
?
5.2.2 】抑菌洗剂抑制微【生物要求《
【 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进行微生物抑制【。试验结?果应:符合表4要求
!。。
—
5.2—.3 《微生物污染指标【
,
【 细菌菌落总【数应小于或等于20!0C:FU/?mL;真菌菌—落,总数应小于或等【于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菌(特《指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和溶血【性链球菌)和—大肠菌群
》
,
,。
5—.,3 毒理安全性】要求:
?
!毒理学指标应符合】表5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