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术语和—定义
!
?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
3.1 ! 抗菌?洗剂 a《nt:ibacteri】al lotio】n
】
直—接接触人体》皮肤或黏膜(不包括!人体足部《。、眼睛、《指甲、腋部、头皮、!头发、鼻《黏膜、肛肠》等特定部《位)不?以治疗疾病或—者,改善皮肤、黏—膜的症状为目的【具,有一:定杀:菌,作用且杀灭率大于或!。等于9?0,%的液体制》剂
—
3.2— 抑菌洗剂 【ba:cterios【ta:tic loti】on
】
直接接!触人体?。皮肤或黏膜(不包】括人体足部、眼【睛、指甲、腋部、】头皮、?头,发、鼻黏膜、肛肠等!特定部位)不以治】疗,疾,病或者改善皮肤【、黏膜的症》状为目的具有一定抑!菌作用且抑菌率【大于:或等:于5:0%的液体制剂(栓!剂、皂剂除外)【
】3.3 杀灭【率 :kill《ing? rate
【
《
—在微生物的杀—灭试验中用百分【率表:示的微生物》减少的值
》
— [WS/【T 466》-2014定义4】.27?]
?
3.4! 抑菌率 inh!ibition r!at:e
:。
【 , 在微生物【的抑制试验中用百分!。率表示的微》。生物抑菌效果的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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