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术语和定义
GB 4599和GB 478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可变光强控制器 variable intensity control
一种能自动控制可产生不同级别发光强度的后信号装置的器件,用以确保产生稳定可识别的光信号。可变光强控制器是装置或车辆的一部分,或是独立于上述装置和车辆之间的器件。
3.2 “D”灯 lamps marked“D”
单独通过相应型式检验的独立灯,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两个灯构成单灯共同使用。
3.3 互存灯系统 interdependent lamp system
两个或三个具有相同功能、相互依赖的灯具组合。
3.4 互存灯 interdependent lamp
互存灯系统的一部分的装置,工作时同时点亮;在基准轴线方向有独立的视表面和独立的灯体,也可能有独立的光源。
3.5 制动灯 stop lamp
向车辆后方其他使用道路者,表明车辆正在制动的灯具。制动灯可以通过缓速器或一种类似装置点亮。
3.5.1 S1类 categoryS1
发射稳定光强且成对安装的制动灯。
3.5.2 S2类 categoryS2
发射可变光强且成对安装的制动灯。
3.5.3 S3类 categoryS3
发射稳定光强的高位制动灯。
3.5.4 S4类 categoryS4
发射可变光强的高位制动灯。
3.6 单灯 single lamp
单灯有以下几种组成方式:
a)一个装置或装置的一部分,具有一个光信号功能,一个或多个光源和一个在基准轴线上的视表面,该视表面可以是连续的或者两个或多个分开的部分组成,若视表面不连续,则应以下述方式之一安装:
1)安装后各部分在基准轴线方向上的视表面在垂直于基准轴线的平面上投影之和,不小于包围上述视表面投影的最小四边形面积的60%,或者
2)垂直于基准轴线方向测量,两个相邻或相近部分之间的距离不大于75mm。
b)或者,两个“D”灯的组合,无论其相同与否,具有相同的功能,以下述方式之一安装:
1)安装后各部分在基准轴线方向上的视表面在垂直于基准轴线的平面上投影,不小于包围上述视表面投影的最小四边形面积的60%,或者
2)垂直于基准轴线方向测量,两个相邻或相近部分之间的距离不大于75mm。
c)或者,任何互存灯系统,包含两个或三个相同功能的互存灯,以下述方式之一安装:
1)安装后各部分在基准轴线方向上的视表面在垂直于基准轴线的平面上投影之和,不小于包围上述视表面投影的最小四边形面积的60%,或者
2)垂直于基准轴线方向测量,两个相邻或相近部分之间的距离不大于75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