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 安全教育
7.3.1 应制定安全教育年度计划。
7.3.2 养老机构从业人员上岗、转岗前应接受安全教育。
7.3.3 养老机构从业人员每半年应至少接受1次岗位安全、职业安全教育,考核合格率不低于80%。
7.3.4 相关第三方、志愿者和从事维修、保养、装修等短期工作人员应接受养老机构用电、禁烟、火种使用、门禁使用、尖锐物品管理安全教育。
7.3.5 应对老年人开展安全宣传教育。
7.3 安全教育
7.3.1 应制定安全教育年度计划。
7.3.2 养老机构从业人员上岗、转岗前应接受安全教育。
7.3.3 养老机构从业人员每半年应至少接受1次岗位安全、职业安全教育,考核合格率不低于80%。
7.3.4 相关第三方、志愿者和从事维修、保养、装修等短期工作人员应接受养老机构用电、禁烟、火种使用、门禁使用、尖锐物品管理安全教育。
7.3.5 应对老年人开展安全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