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 —火灾报?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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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1? 危险品生产区和!危险品?总仓库区应设置【手动火?灾,报,警装置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值【。班室的固定电话可】。兼作火?灾,报警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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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2 当危险【品生产区内生产【工序设置消防—雨淋系统或》总仓:库区内?1.3级危险品单】库建:筑面积?大于5?00m?2时宜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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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仅》需要报警不需要【联动雨淋系统时【宜采用区域报警【系统;需要》报警的同《时需要联动消防【雨,。淋,。系统时应采用—。集中报警系》统并应设置消防【控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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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火灾报警—区域应按照单—个危险品厂房划分火!。。灾探测区域》应按照危险》工作间划《分且探测区域的面积!应覆盖生产工艺【要求的保护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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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厂房其】火灾报警《信号应与压力开【关等信号通过“【或”逻辑组合方式启!动消:防水泵
! 《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选择响应时间不超】过50ms的—感应探测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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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3 各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设置在有人值班】的工作间或消防控制!室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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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4, 火灾《报警系统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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