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 火?。灾报警系统
—
》
13《.,4.1 危险品】生产区和危险—。品总仓库区应—设置:手动:火,灾,报警:装置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值班室的固定电话可!兼作:火灾报警《装置
》。
13.—4.:2 当危》险,品生产区内生产工序!设置:消防雨淋《系统或总仓库区内1!.3级危险品—单库建筑面积大于5!00m2时宜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 仅需—要报警不需》要联动雨淋系统时】宜,采用区?域报警系统;需【要报警的《同,时需要联动消防雨淋!系统时应采用集中报!警,系统并应《设置消防控》制室
! : 2: 火?灾报警?区域应按照单个危险!品厂房?划,分火灾探测区—域,应,按照危险工作间划分!且探:测区:域的面?积应覆盖生产—工艺要求的》保护:面,积
!。 3 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厂房其火灾报警】信号应与压力开关】等信号通过“—或”逻辑组合方式】启动消?防水泵
《
】 ,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选!择响应时间》不,超过:。50m?s的感应探测器【
13.!。4.3? 各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设,置在有人《值班的?工作间或消防控【制室内
!13.4.》4 火《。灾报:。警系统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