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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危:险,品,。生产:。区内部距《离,
】5.:2.1 危险【品生产区内各建(】构,)筑物之间的内【部距离应《分别按照各危险【性建(构)筑物【的危险?等级及?其计算药量所确定的!距离:和本节所规定的【距离取?其最大值内部—距离应?自建(构)筑物的】。外墙面算《起晒场应自晒场边缘!算起
5!.2.2 危险品!生,产区:内1.1《-1级建(构)筑】物与邻近《。建(构)筑》。物的内部距离应符】合表:5.2?.2的?规定:当计算药量为表中中!。间值时内《部,距,离应采?。。用大值确定
】。
—
5《.2.3 危【险品生产《区内1.1-2【级建(?。构)筑物与邻近建(!构):筑物的内部距离应符!合表5?.2.3规》定当计算药》量为表中中间值【时内部距离应采用】。大值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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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4 1.1级建筑!物有敞?开,面时该敞开面—方向:的内部?距离应按本标准第5!.2:.2条或第》5.2.3条的要】求计算后至少再增加!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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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 ? 在一条山沟—中当1.1级—建(构)筑物镶嵌】在山坡陡峻的—山体中时与其正前】方建(?。构)筑物《的内部距离应按本标!准第5.《2.2条或》第5.2.3条【的要:求,计算后至少再增【加50%
!
5.2.6 【 危险?品生产?区内布置有迸射【。危险产品的生—产线时该生产线【有迸射危《。。险品的建(构)【筑物与其他生产【。线建(?构):筑物的?内部距离应分别按各!自的危险《等级和计《。算药量?计算后再增加—50%
—
?5.2.7 危】险品生产区内1.1!级建:(构:)筑物与公用建【(构)筑物》的内部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与:厂区内办公室、食堂!、汽车库、锅炉房】。、独:。立变电所、水塔、水!泵房、?有明火或散发—火花建筑物的内【部距离应按》本标准?第5.?2.2条或》第,5,.2.3条的要求】计算后至少再增加】50%且不应—小于50m;
【
—。 2 与【半地下式消防水池的!内部距离不应小于】5,0m与地《下式消防《水池的内部距离【不应小于《30m
《
》5.2.8 危险!品,生,产区:内1.3《级建(构)筑物的内!部,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与邻近建(构)【筑物的内部》距离应符合》表5.2.8的【。规定当计算》药量为表中中间【值时内部距离应采】用大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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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与厂区》内办公室《、锅炉房、食—堂,、汽车?。库、独?立变:电所、?水塔、水泵房、有明!火或散发火花的【建筑物的内部距离】不应小于3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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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与地下式或半地下!式消防水池的内部】距,离不:应小于25m—
—5.2?.,9 在山区建【厂利用山体设—。置临时存药洞时临】时存药洞洞口相【对位置不应布置建(!构)筑物临时存药洞!外壁与邻近》建(构)筑物之【。间的内部距离应符】合表5.2.—9的:规定当计算药量为表!中中间值时》内部距离应采用【大,值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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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10 】 ,当危:险品生产区》设置无固定人—员的:岗哨、厕《所时岗哨、厕—所与危险性建(构】)筑物的内》部距离可不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