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可缩性支架支护工程
Ⅰ 主控项目
11.2.1 支架的材质应符合设计要求,梁腿压制成型后规格尺寸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煤矿用U型钢可缩性支架制造技术条件》MT 195要求,支架无裂纹,弧线段无飞边、氧化物、溶渣等阻碍物,无硬过渡现象。
11.2.2 本条中可缩性支架“装配附件”等指卡缆。每套卡缆由上、下卡缆板各一个、螺杆两个、螺帽两个组成。同型号的卡缆零件应具有互换性,螺杆能直接插入安装状态的两卡缆板,需调质的零件应达到硬度指标。
11.2.4 为体现可缩性支架的特点,本条提出了分别以设计放大断面和设计有效断面评定初期架设和围岩稳定后支架的净宽、净高,其规格允许偏差按本规范表11.2.4的规定确定。
Ⅱ 一般项目
11.2.10 使用可缩性支架应根据设计工作阻力选用接头螺栓扭矩。安装卡缆时采用扭矩扳手拧紧螺帽,支架接头滑动后要再次拧紧螺帽,使螺栓恢复原定扭矩。直接头工作阻力和螺栓扭矩的关系可按表1的规定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