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6 安全防护设施
主控项目
17.6.1 轨道附属装置的规格、型号、强度和结构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加工标准。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并检查出厂合格证。
17.6.2 轨距杆、防滑器的零件齐全,安设牢固,无松动、失效现象,其间距允许偏差应为0~200m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敲击观察,并尺量检查。
17.6.3 防轨道滑移设施的安装质量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安装位置允许偏差应为0~500m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并尺量检查。
17.6.4 托辊和托绳轮安设的中心位置和高低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允许偏差均应为0~30mm,间距偏差不得大于一个轨枕间距,并平整牢固、转动灵活。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转动观察,并尺量检查。
17.6.5 乘人车场的栏杆、安全标志桩或标志线的设置应标志明显、醒目、牢固;栏杆应紧固,其与轨道距离的允许偏差应为-50m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扳动观察,并尺量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