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4 轨道工程
Ⅰ 主控项目
17.4.1 钢轨的规格、型号、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采用30kg/m及其以上轨型的钢轨在使用前,必须逐根调直整平;严禁在主要运输线路使用磨损超过限度的钢轨,严禁在同一条运输线路上铺设不同型号的钢轨。主要运输线路钢轨垂直磨耗限度必须符合表17.4.1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面检查;中间、竣工验收时,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并检查出厂合格证。
17.4.2 轨道所用的连接件及扣件的规格、型号应与轨型相符,数量应齐全、质量应完好;两种不同轨型的轨道相接时,应采用过渡轨,接轨平顺。
检查数量:全面检查;中间、竣工验收时,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并检查出厂合格证。
17.4.3 运行架线电机车的轨道回流线和该轨道与非回流轨道连接处的绝缘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现场检测。
17.4.4 轨道应符合设计要求,其轨距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要运输线路为-3mm~+5mm;
一般运输线路为-4mm~+6mm。
曲线部分的轨距设计加宽值应符合表17.4.4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面检查;中间、竣工验收时,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
检验方法:用矿用轨道尺量检查点上的轨距。
17.4.5 轨道的两轨面的高低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要运输线路直线段应为0~5mm,曲线段应为-2mm~+5mm;
2 一般运输线路直线段应为0~6mm,曲线段应为-2mm~+5mm;
3 曲线部分的轨距设计加高值应符合表17.4.5的规定;
4 超出表17.4.5中规定的部分可按下式计算:
H=100SV2/R (17.4.5)
式中:H——外轨超高值(mm);
S——轨距(m);
V——电机车牵引平均速度(m/s);
R——曲线半径(m)。
检查数量:全面检查;中间、竣工验收时,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
检验方法:用水平尺和塞尺量检查点的两轨面高低差。
17.4.6 轨道的接头高低差和内错距均应为0~2mm。
检查数量:全面检查;中间、竣工验收时,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
检验方法:用水平尺和塞尺量检查点前一个接头的高低差和内错距。
17.4.7 轨道接头的轨缝宽度应为0~5mm,焊接不得有裂纹。
检查数量:全面检查;中间、竣工验收时,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
检验方法:用塞尺测量检查点前一个接头的轨缝宽度。
17.4.8 两轨接头应采用悬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直线段应对接,相对错距应为0~60mm;
2 曲线段和使用抱轨式人车的斜井绞车道应错接,相对错距应为轨长的1/3~1/4。
检查数量:全面检查;中间、竣工验收时,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曲线段和使用抱轨式人车的斜井绞车道应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点前一个两轨接头的相对错距。
17.4.9 扣件钉连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要运输线路的道钉或螺栓、压板的俯仰歪斜或浮离量均应为0~2mm;
2 一般运输线路的道钉或螺栓、压板的俯仰歪斜或浮离量均应为0~3mm;
3 固轨器连接的轨枕及底座、卡簧与轨型配套,钢轨底平面与底座平面应密合,不得有大于1mm的间隙,有0~1mm间隙的不得超过10%,卡簧的外股应全部插入止退槽内。
检查数量:全面检查;中间、竣工验收时,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点前一个两轨接头的道钉或螺栓、压板的浮离量或钢轨底平面与底座平面的间隙,并敲击。
17.4.10 道砟道床的捣固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要运输线路:轨枕两端轨底道作应密实,道岔及钢轨接头处应无空吊板;其他部位不连续的空吊板不得大于10%;
2 一般运输线路:轨枕两端轨底道作应密实,道岔及钢轨接头处应无空吊板;其他部位不连续的空吊板不得大于15%。
检查数量:全面检查;中间、竣工验收时,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检验每个检查点前3根轨枕,岔枕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用锤全面敲击、观察检查。
17.4.11 甩车场的铺设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允许偏差应为0~300mm;直线与曲线衔接应圆顺通畅,高低道高差的允许偏差应为±50m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挂线尺量检查,并做甩车试验。
17.4.12 吊桥式甩车场的吊桥梁、尖轨铺设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吊桥梁的结构及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吊桥尖轨的尖端与上或下山的轨面密贴,其间隙应控制在0~1m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塞尺尺量检查。
17.4.13 无缝轨道的焊接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两股钢轨始终端相错量均不得超过0~40mm,其焊接边与轨枕边的距离不得小于70mm;
2 焊缝不得有裂纹;
3 外形宜平直,其矢度应为0~1mm。
检查数量:全面检查;中间、竣工验收时,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检验每个检查点前一对焊缝,道岔焊缝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Ⅱ 一般项目
17.4.14 钢轨铺设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7.4.14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面检查;中间、竣工验收时,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曲线段至少设一个检查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