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213-2010(2022年版) 建标库

15.2  墙体工程

主控项目

15.2.1  混凝土墙体所用的水泥、骨料、水、外加剂的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8.3.1条~第8.3.5条的规定。

15.2.2  浇筑墙体的混凝土配合比、原材料计量、搅拌和混凝土养护应符合本规范第8.3.6条、第8.3.7条、第8.3.9条的规定。

15.2.3  浇筑墙体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本规范第8.4.1条、第8.4.2条的规定。

15.2.4  浇筑墙体的防水、防渗混凝土应符合本规范第8.4.8条的规定。

15.2.5  墙体的混凝土应连续浇灌,不得有施工缝;墙体应无裂缝、蜂窝、孔洞,且四周应浇筑密实。待混凝土凝固后,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壁后注浆。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每道墙体作为一个检查点。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中间、竣工验收时,抽查施工检查记录。

15.2.6  砌块墙体所用的材质、强度、规格应符合本规范第10.2.1条的规定。

15.2.7  砌块墙体的砂浆品种及强度应符合本规范第10.2.2条的规定。

15.2.8  砌块墙体的壁后充填和灰缝应分别符合本规范第10.2.5条、第10.2.6条的规定。

15.2.9  各种墙体的厚度不应小于设计值。

    检查数量:施工时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实测;中间、竣工验收时,抽查施工检查记录。

一般项目

15.2.10  混凝土墙体的表面平整度及接茬应符合本规范第8.4.10条的规定。

15.2.11  砌块墙体的表面平整度、砌层水平度、灰缝宽度及接茬应符合本规范第10.2.8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