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Code for acceptanceof shaft sinking and drifting of coal mine
GB 50213-2010(2022年版)
主编部门:中国煤炭建设协会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日期:2010年05月31日
实施日期:2010年12月0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2022年 第112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
现批准国家标准《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3-2010)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22年12月1日起实施。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
局部修订条文及具体内容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公开,并将刊登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2年7月27日
局部修订说明
本规范此次局部修订是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5]274号),在《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3-2010的基础上进行的,由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完成。本次修订吸收了近10年来在煤矿井巷施工领域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特别是高强度混凝土的使用经验,以及一批新标准的相关内容。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1.明确了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检验标准;
2.补充完善了井巷工程混凝土标准试件的检验标准;
3.增加了E.0.4;
4.原表G.0.2变成了表G.0.3,增加了表G.0.2。
本次局部修订共24条,分别为3.0.2、8.4.1、8.4.2、9.3.2、9.3.5、9.3.6、9.3.7、9.4.5、9.5.13、14.3.3、16.2、16.5、表B、C.0.1、C.0.2、D.0.2、E.0.1、E.0.2、E.0.4、F.0.4、G.0.1、G.0.2、G.0.3。
本规范中下划线部分为修订的内容;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
本规范参编单位:中煤第一建设有限公司
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华美工程建设集团公司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肥城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省工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煤业化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山西西山金信建筑有限公司
山东润鲁建筑材料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兖州集团济三煤矿
唐山开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代东生 袁兆宽 刘培年 沈慰安 王者尧 王鹏越 吴悦光 葛仁国 陈文豹 张永城 鲍巍超 龚维东 李功洲 陈耀文 杜勇 孟凡良 钱会军 单卫雪 杨开艮 吕广同 程志彬 张彦 陈兆凤 刘文民 陈锋 付万贵 张庆中 江军 嵇彭 周永忠 王慧民 樊九林 万援朝 瞿武 宋培章 王明智 朱张顺 贾六亿 梁西伟 宋旭斌 裴继承 吕红娟 周吉 杨焕友 朱全生 林子钰 吴文琼 印东林 张成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孙守仁 张胜利 刘长安 刘天宇 蒲耀年 庞荣庆 孙启凯 赵春孝 赵准华 张向东 王晓利 汪仁和 冯冠学 李凡飞 刘志强 阚文涛 赵怀东 陆鹏举 卢相忠 金鑫 白凤忠 胡忠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592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213-2010,自2010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4、5.0.4、5.0.7、6.0.5、6.0.6、9.1.1、9.1.2、9.2.1、9.2.2、10.2.1、10.2.2、11.1.1、13.2.4、13.4.1、13.4.3、13.4.5、15.1.1、15.3.1、15.3.4、17.3.1、17.4.1、17.4.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213-90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〇年五月三十一日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二〇〇四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4]67号)的要求,由中国煤炭建设协会负责组织,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在原国家标准《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213-90的基础上修订完成的。
在修订过程中,编写人员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在煤矿建设行业多年应用的实践经验,吸取了近十几年来成熟的科技成果和新技术,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7章和8个附录,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工程划分、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验收程序、掘进工程、混凝土与钢筋混凝土工程、锚喷支护工程、砌块支护工程、支架支护工程、冻结施工工程、钻井井筒工程、防治水工程、井下安全构筑物工程、井下附属工程、井下铺轨工程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煤炭建设协会负责日常管理,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本规范执行过程中,如有新的实践经验或意见,请将有关资料寄送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地址:江苏徐州淮海西路241号,邮编:221006),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参加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名单:
主编单位: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中煤第一建设有限公司
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平煤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华美工程建设集团公司
参加单位: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肥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兖矿集团济三煤矿
唐山开滦建设集团公司
主要起草人:沈慰安 王者尧 王鹏越 吴悦光 葛仁国 陈文豹 张永城 饶崇俊 鲍巍超 李功洲 孔庆海 杜勇 孟凡良 钱会军 杨焕友 单卫雪 周吉 龚维东 袁兆宽 印东林 程志彬 朱全生 张彦 陈兆凤 刘文民 陈锋 杨开艮 付万贵 张庆中 周永忠 江军 张成 王慧民 樊九林 万援朝
主要审查人:张胜利 刘长安 刘天宇 蒲耀年 庞荣庆 孙启凯 赵春孝 赵准华 张向东 王晓利 汪仁和 冯冠学 刘培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