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用—词说明
《
?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